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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音越是殷勤,乐乐越是害怕这种热情会在猛烈燃烧后变为灰烬。所以乐乐一边在内心深处享受着谭音的关爱,一边又告诫自己千万不可以沉溺其中。
这样的自我告诫实在没有太多的必要。他贪恋谭音的温暖,却不相信她感情。而且退一步来说,就算相信谭音的感情对乐乐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乐乐已经不会、也不敢再去奢望什么情呀爱呀的了。
对于一个被伤害到几乎失去生命的人来说,爱是危险的,也是太耗费心神的一件事。他本能的选择了被爱而不去爱,甚至不去正视被人爱着的事实。
性没有了爱,就变成了动物的□与发泄。爱没有了信任,就变成了荷尔蒙作用下的冲动。而生活中如果没有了爱与希望,生活就变成的“活生”。谭音先不去说她。至少现在乐乐的世界里,没有了爱与希望。因为他已经不相信爱,也不再对未来抱有希望。他现在只是活着,心脏还在跳动,呼吸还在继续。所以他的生命体症还在存续。其它的什么都没有了。
乐乐自从被谭音带回农场后,再没有人强迫他做什么;也没有人会伤害他、弄痛他。噩梦远去,留下了平静。但这种平静不是一种带着安详幸福的宁静,而是一种带着死气的寂静。过去的一年多,把他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全部毁的精光,留下了生命却失去了生命的意义。他没有爱、没有未来、没有健康、没有希望,对活下去的期待也变的越来越少。这个世界的一切对他都失去了吸引力。他就这样静静的躺着,任时间流逝,等待着他最后的归宿死亡。
☆、爱情需要耐性
2、爱情需要耐性
如乐乐所预料的那样,没过两个月,谭音就表现出失去耐心的样子来。对于乐乐的冷漠,她开始烦燥不安。好几次,她甚至对着乐乐大吼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对于谭音的质问,乐乐要么毕恭毕敬的反问:“主人要我做什么吗?请吩咐。”
要么干脆用一双越发显得大的眼睛无言的看着她,眼光中明明白白的说:“你没耐性了吧!你嫌麻烦了吧!我早知道会这样。”
面对这样的乐乐,谭音是有气发不出来。难道要她对乐乐乞求爱情?难道要她说:“把你的爱情给我。”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求,唯有爱情求不了。如果对方爱你,不用求。如果对方不爱你,求了也没用。
每当谭音因为付出的感情没有回应而郁闷的想大吼时,乐乐的眼里就会露出一种对她所谓爱情的嘲讽来。乐乐的眼睛会说话,这本是谭音最中意的一点,但到了这个时候,他的眼睛却成了一把利器,直指谭音的自私、无情、没有责任感、只想被爱却没有爱的担当。这让她对自己的行为内疚困窘。
气憋在肚子里,谭音吼又不能吼,发泄又没有对象。她只能以暴走的方式来将多出来的力比多消耗掉。暴走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避开乐乐的眼睛。也暂时避开自己良心的谴责。至于暴走的对象,也就是她在洋市认识的那几个人。
这些人还要是支持她与乐乐的人。不支持他们的人,去了也只能等着被笑话。所以她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基因人居住的小区。在那儿,她可以诉苦,然后有人支持她有人安慰她。所有的人都劝她要多点耐心,要慢慢感化乐乐。
那个黄老板居然意味深长的告诫她:“能被爱着的人刁难也是一种福气。”
黄老板大家还记得吧。就是那个“幸福家政服务站”的黄老板。是他把乐乐卖给谭音的,也是他帮谭音找回乐乐的。奇怪的是他居然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支持谭音与乐乐在一起的自然人之一。
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她爱上一个基因人的事实。就像二百多年前人们对同性恋者的鄙夷一样。为了与乐乐在一起,谭音与以前的一些社交圈子断了来往。
谭音的父母知道她又把那个基因人弄回来后,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与她吵了几次后,居然下了最后通牒,告诉她如果不与那个基因人彻底断了关系,就不再认这个女儿。
断绝关系的威胁吓不倒谭音,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了要与乐乐在一起的信念。
与乐乐在一起至少比被父母到处像“烂白菜”一样的推销要好。再说她早就成年了。经济独立、生活独立的她更要求独立自主的决定自己的人生与未来。她的未来要与乐乐在一起。而不是被当作一棵没人要的女性“烂白菜”与另一棵她看不上眼的男性“烂白菜”绑在一起。
别以为她不知道,妈妈的那些阔太太朋友们私下怎么说她的。她们说“女孩子大了就要早早找个人嫁了。年纪太大还嫁不出去就会心理变态。像姜家的那个闺女,叫谭音的,居然变态到和基因人搅和起来了。”
这些话被王禄悄悄地告诉了谭音。王禄这么做并没有恶意。只是有一点好奇而已。性格大大咧咧的他并没有用有色眼光看他们。反而安慰她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社会上有大把人不结婚,与猫猫狗狗不也过了一生。”
谭音感激他的支持,但对他把乐乐比做猫猫狗狗还是给予了坚决的回击。她郑重的告诉王禄:“乐乐不是猫猫狗狗,他是我的爱人。”
话说回来,通过暴走发泄掉心中郁气的谭音一回到农场就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乐乐不在床上。对于一个走路晃的像打摆子的人来说,他不在床上好好躺着养病,还能到哪里去?
谭音想起了其它基因人告诉她的,“乐乐不但身体差,心理可能也很脆弱。”老夫子更是直言说:“要不是乐乐是个怕死鬼,从小就怕被人道销毁。要是别的基因人被这么折腾,恐怕早就想个法子自我了断了。”
现在,乐乐不在床上,总不会想不开去自杀了吧?一时间,谭音对自己早上质问乐乐的行为大为后悔。“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听人劝,对乐乐多点耐心,小心呵护着他一点呢?”、心中一边这么想着,谭音一边飞速的巡查每个房间。终于在食品贮藏室的大冷柜前找到了坐在地上的乐乐。
乐乐还穿着谭音离开前给他套上的保暖大睡袍,赤着脚,脸色苍白的靠在墙边喘息。这次谭音不敢再对着乐乐大声了。她小心的蹲下,扶住男人的身子,轻声问他要做什么。
乐乐回答:“我想给主人做饭。没道理要主人做饭,基因人却躺在床上等饭吃。本以为我可以的,但……”乐乐沮丧的垂下了头。
一个走这么点路就大喘气的人还想要给她做饭?谭音真想翻白眼给他看。不置可否的把乐乐带到了小餐厅的躺椅上,安顿他在躺椅上半躺下来,给他盖了条毯子。虽然已经是五月了,但乐乐的身体是一点风都不能吹的。
安顿好乐乐,谭音开始洗手做饭。小餐厅与厨房是连在一起的。这儿之所以会有一张大躺椅,是因为以前谭音很喜欢躺在这儿品下午茶。手拿一本书或是掌上阅读器,吃着美味的小点心,晒着窗外斜长射进来的阳光,让她有种变身为中世纪贵族的错觉。
有时谭音还会躺在这儿看着乐乐在厨房里忙活。那时她常叫乐乐做一点酸甜口味的菜,比如青柠鸡柳、糖醋鱼、咕老肉、烧菠萝、番茄炖木瓜一类的。并不是她喜欢吃这种口味的菜,而是她喜欢闻这种菜所散发出来的味道。更喜欢乐乐身上沾染上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在酸酸甜甜的香味中,看着一个长的娃娃样的美男在烹饪时腾起的烟雾与水汽的掩映下,如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美男还不时回过头给你一个快乐无比的眼神。这种幸福的感觉已经定格在了谭音的心里。
可惜的是,自从再次找回乐乐以后,她却从没看到男人的眼里浮出过快乐。以前的乐乐并没有回来。因为带回家的确这个男人的眼里只在冷漠与疏离,还有刻意的戒备与躲闪。
谭音做的饭菜很简单。在回来的路上,她特意吩咐一家餐馆给她做了点清炖排骨。排骨里除了水与肉骨头处,只在几小片姜。连盐都没放。乐乐的饮食要清淡。现在只要烧个饭,把排骨再热一下就可以吃了。不过为了营养全面,谭音在排骨汤里又加了一些切碎的青菜。煮了一会儿才盛了出来。这么做的目的是让肉与菜都更烂熟一点,以利于乐乐消化吸收。
乐乐现在的消化与吸收功能都很差,还动不动就闹胃痛,再不然就是便秘或是拉肚子。也因此,乐乐视吃东西为畏途。每到吃饭时间,他就开始不合作。好不容易被谭音又是命令又是哄骗的喂了一点东西下肚,乐乐就说吃饱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