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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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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形台里侧笔直地站着一个穿白制服的胖小伙子,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香烟,短短的头发,浓浓的眉毛,显得特别精神。他一边侃着调酒的艺术,一边小心翼翼地拿起马提尼杯,透过杯身仔细端详。他发现原来自己在这方面的技艺并不逊于法国人。然而在这个时刻,他没有为此而沾沾自喜,因为他还发现,坐在他面前的这位有点瘦弱年轻人,已经失神良久了。


    “你不能总是生活在棕褐色的世界里,这样一来,世界为你展现的其他色彩会嫉妒的。”


    “会么?”年轻人从胖小伙手里一把夺过丹尼斯酒,灌入喉咙一饮而尽,又一声清响在J“形”台上落下。


    “这就对了,其实杯子本身是透明的,你对世界的看法全在于酒的质地。把棕褐色倒进肚子里,再看一看,天空依然是蓝色的,森林依然是绿色的。”


    胖小伙诡异地凑过身去,年轻人稍稍回避了一下,调酒师伸直了脖子满心期待地盯着他问:


    “怎么样?”一边不时地提起皮鞋前跟,有节奏地应随着从大厅里传来的摇滚鼓点。


    “什么怎么样?”年轻人望着窗外的夜空发着呆,眼睛里闪烁着一种迷惘和不确定的神色,那神色开始暗淡了,模糊了,两分钟前它还有一丝光亮。


    “唉,不应该问的,现在的大学生啊,只会耍性格糟蹋酒。认识一个不会品酒的朋友真是一个心怀报复的品酒师最大的不幸!”胖子一个人坐在旁边嘀咕着,


    “喂!小子,好一段时间没见着秋叶了,替我向她问声好啊,说阿森下个礼拜来看她,给她带最喜欢的礼物…”


    看见年轻人神情恍惚地向大厅走去,胖子调酒师开始担心起他来。他担心这个刚刚平复的脆弱的灵魂,能不能经受住第二次考验。调酒师无奈地摇摇头,抓起台边一支银色金属火机,给擎在嘴边那支香烟燃了着。


    年轻人亦步亦趋,缓慢地“漂浮在”舞池走道上。昏暗的灯光从酒吧不高的抹黑天花板钢架上投射下来,五颜六色,光源经过钢板、玻璃、镜子无数次反射,照在年轻人的短衬衫和休闲裤上。衬衫本来应该是深灰色的,衬他那条深蓝色的长裤,现在它们印上了一层“碎花”图案,显得不那么正式和深沉了,反而有点轻佻和浮躁。每迈出一步,他身上反射的光影时亮时暗,跟随他那款款的无声的步调。年轻人散射着一种优雅的魅力,只是相较于他迷惘的眼神,这魅力显得多么苍白。


    每至深夜,都会有很多人来这个酒吧,他们中有些人是慕名而来的,按照阿森的说法;有些人来这里只是为了排遣一天的劳累,但往往是这些以酒之名的脂粉客,有时候非但达不到relax的目的,反而弄得自己更累;这当中也不乏许多青年人,因为酒吧里配有舞池,有时候也会聘请一两组乐队来客串演唱。他们喜欢借着灯红酒绿,把身体溶化在不大的“池水”里尽情放纵,他们有的是激情,有的是时间。


    舞池尽头的高台上,乐队的鼓手正在调整鼓调和音叉,低音鼓膜上印着深红色“Angela”的字样,旁边是贝司手,前台放置三个竖形Mic,两边分别采集来自电吉他手和MIDI电子琴弹奏的和音,正中央那支Mic柱是银色的,闪着耀眼的光,支架上嵌着一支带滤网的暗金色麦克风,三个乐器手已经等待多时了,却迟迟不见主唱登场,麦克风前空荡荡的。




酒吧

初秋的夜晚开始由凉转寒,清瘦的短衫年轻人从舞池边的高凳上走下,向注视已久的乐队高台缓缓移步。他的双手轻轻从后腰交替地甩出来,左手戴着一枚尾戒,银闪闪的,在暗色里放着冷冷的寒光。尾戒驱使着年轻人从银柱上取下麦克风,三位乐手向他投来惊异的目光,他们正准备想办法对付这位不速之客,这时,短衫先发了话:


    “会不会Coldplay的InMyPlace?”他盯着鼓手,露出一种不经意的神色。


    鼓手看了看他,回过头来又望了望队友,看起来这个家伙不想是闹事之人:


    “你为什么这么问?”


    “点一首歌吧,反正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主唱还没到不是吗?”


    “凭什么?”


    短衫把Mic放回支架,肢体开始前倾,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头向后转过45度望向鼓手: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钟,2006年9月21日21点21分21秒,这一秒已经过去了,我们的命运因此已经变得和从前不再一样,这是事实,谁也没法改变。”短衫眼睛里透射的光芒依然是迷惘的,暗淡的。


    那个鼓手叫做翼,直至现在他都没有弄明白短衫讲的这番话到底是甚么意思,然而在那个时刻,直觉告诉他,这位不速之客的不速请求不可抗拒,5分钟之后结果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翼折起袖口,从套鼓架上提起两只尖棒,向队友递了个眼色,顿时,鼓声响起,电吉他开始撕心裂肺地拉长颤音,舞池和周围客人的目光一齐向银色麦克支架投来。


    窗外悄悄地刮起了寒风,玻璃门迅速开启又合上,一个男生挽着一个女孩进了来。男生长得很高,眼光敏锐,一进门就注意到乐队那个方向。他的手臂很粗壮,但明显不是干体力活的结果,因为从他健硕的身躯和充满质感的肌肉分布可以断定,他应该是一名体育健将。手腕里冒出女孩可爱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珠不停地向四周探望着什么,虽然光线很暗,但还是看得出来,她的发质十分柔软,应着风的方向轻快地飘着。


    女孩耳朵上方戴着一朵白色的兰花,花蕊已经去了,在细嫩的洁白的手上来回把玩着,她的脸很白,大概可以用苍白来形容,那一定不是它所应有的色泽。他们并没有跟从人群向前台挤去,而是选了一个相对平静的角落停下。




记忆的交点

乐声起,短衫展喉。翼不知道刚才那一秒钟前大家对他怎么想,但现在,他思索着假如时间能够瞬间凝固该多好呀,这种嗓音,这种对情感控制的娴熟把握,这一切实在太突然了,因了它让这一秒永远停留,他觉得非常值得。其实在那个时刻,或许时间已然是凝固住了的,因为一秒钟有时候很短,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Howlongmustyouwaitforit;Howlongmustyoupayforit…”


    短衫紧闭双眼醉情地唱着,他把台上台下所有人所有事情都抛到了脑后,看见的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雪地,听见的只有身后高分贝的金属混响,和从他心里发出的振动。聚光灯投射下来,将他双颊噙着的液体照得闪烁,人们站在原地,静静地聆听着,他们不敢拍手,抑或是忘记了拍手,目的只有一个,不要打乱了这位主角的思绪。也许在这个时候,主角正做着一个浪漫而伤感的梦呢,在梦里他会遇见谁?在梦里什么事情让他落泪?女孩想知道,体育健将想知道,调酒师想知道,鼓手想知道…


    可是他们毕竟来自这座城市不同的角落,也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对彼此的故事他们能理解的是多么有限啊。不是他们不想理解,更不是不能理解,时间是一条长长的绷带,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绷带上刻下岁月的伤痕,因此只有在绷带交织的那一刻,那个地方,那个故事,那块伤口才能被彼此都记住,除此之外人是孤独的。就像这些男女们,或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因此他们要聚在这里,在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更多交点,以便在孤独的时候缅怀。


    短衫记忆的的交点时常停留在十几年前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那里的雪并不大,小雪把童年的冬季染成了纯白一片,枝干、池塘、大桥,山坳,天空,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但是有两样东西是例外,一样是云山脚渌江傍家旁边堆起的雪人的红鼻子,另一样是和他一起堆雪人的女孩子撑着的那把小红伞。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子叫做欢,一个很飘逸,很轻快的名字。

    和欢在一起,时光总是特别容易过去。他曾经问外婆为什么快乐的日子总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外婆告诉他那是因为天公公在眼红呢。可是他明如此却还是喜欢和欢在一起,他要留住那些快乐,要快些长大,让欢做妈妈,他做爸爸,他们有个可爱的宝宝,天天过家家。他一边想,一遍看着欢圆圆的脸蛋傻笑,欢脸红了,水灵的眼眸盯着他瞧,仿佛有什么秘密她猜不到。欢不知道时间快与慢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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