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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汶看林夕仍然不为所动,更不理他,心里有点摸不准她怎么想,以前不管什么事,只要自己解释了,林夕就会相信,就会不计前嫌。他以为一切还是那样,便开始自己说自己的,边说还边看林夕的脸色。看林夕没怎么打断也没皱眉,这才放下心。
“真的只有这一次,还是她找的我,我下班和朋友喝的有点多,迷糊了,因为把她当成了你,才做出这种糊涂事儿了。你能相信我吗?能原谅我吗?”
林夕真的不想听这种十成有九成半都是假的解释,想打断他。这才抬起头给了褚汶一个正眼。
林夕盯着褚汶仔细看了一眼,细细的打量了一下。就是这个男人啊,让她喜欢了两年?她现在不仅对自己的长相没有信心,估计连自己的审美观也严重跑偏。褚汶很优质,父母都是走仕途的,算是背景硬朗,本人更是长相帅气,气质儒雅,举手投足都充满着世家子弟的良好素养,两人本来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聚会时候认识了,也不知道自己哪个二百五特质吸引了他,他就对自己绽开狂轰乱炸式的追求。褚汶身边也没有花花草草,追求自己的时候狂热而细心。这才走到一起,但是在一起久了,毕了业,上了社会,褚汶对自己不但没有以前的耐心和温柔,反而不断的欺骗,不断的隐瞒,不停劝告自己去相信,去顺从。林夕觉得,这世上之所以有矢志不渝的爱情,忠肝义胆的气概,皆因为时相当短暂,方支撑得了。久病床前无孝子,旷日持久不容易,一切物事之美好在于“没时间变坏”。
而褚汶恰恰就这样坏了,还是从心里发着黑坏的。
想到这里,林夕突然低低的笑了起来,笑声回荡在客厅里,灯光下的林夕让褚汶从心里发毛。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清亮亮的眼睛弯成月牙,两个小梨涡,那次聚会,也是因为林夕的笑温暖而明媚,打动了自己,现在这笑容是越来越少见了,即使这样现在的褚汶却没心思去欣赏这个笑,因为这个笑让人看不出意味。
林夕笑着撩了撩头发,对褚汶说:
“你让我原谅你什么,革命同志嘛,一时疏忽大意犯了原则性错误,这是可以理解的。你是个男人,男人本来就抑制不住心猿意马,你是兽,而我是人,咱俩不是同类,你的这些自发行为要交给动物学家研究。考虑一下是不是什么期到了,寻求配偶繁衍下一代呢。咱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你说的那些话,你自己都不信,让我信你什么。你以前还对着月亮起誓说月亮代表你的心呢,你自己抬头瞅瞅月亮那其身不正的样,几天就变了个形,今儿圆,明儿尖的,这样看来你还不如它呢。”
褚汶被林夕犀利的言辞说的变了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绿,紫不拉几,黑不溜秋的。想辩解一下,又觉得苍白无力。可是也不能任由着林夕把自己说成是兽,脸色很难看,挂在那里,窘迫中有着气愤,气愤中带着羞愧。喃喃的说道:“就这一次而已,你何必呢,男人,哪有不逢场作戏的,你一定要把事儿做得那么绝吗?”
林夕听到这话,真想挖了自己的眼睛,合着出轨是因为你寂寞时候我没在你身边慰藉,恰巧出现个活蹦乱跳娇俏可人的小三吗?凡存在必是合理的,在这里也行得通吗?
林夕原本想好聚好散,即使你对不起我,我也装回圣母玛利亚不计较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的就算了。但褚汶说这个话,让林夕的心头的火气腾的就窜到了脑门,脸色通红,唰的站起身,泄愤似的将手里吃了一半的蛋糕扔到褚汶脸上。“啪”的一声,黏腻的奶油沾了褚汶一脸,褚汶还沉浸在自己编制的谎言中,没有预料到,所以没来得及躲开。
林夕觉得真的挺讽刺的,讽刺着对褚汶说:“喏,你闻闻这个味儿,是不是你最喜欢的,我赶了一夜的稿子,睡了一个半小时,就去上班,刚下班就跑了老远特地买来陪你过两周年纪念日的,恩,你也不负所望,给我准备了个大惊喜,没买票,也让我看到了这撒狗血的激情剧。既然你都寻找第二春了,我也不能拦着你,男未婚女未嫁的,咱俩就到这儿吧。”
说完这些,林夕掏出口袋里的的那把钥匙就扔到了茶几上,金属碰撞玻璃,发出极大的刺耳的声音,像是欢送着林夕大步离开了。满屋就只留褚汶一个人满脸呆滞。当然了,呆滞现在也看不出来,因为脸都被蛋糕糊住了,愣愣地站在那里。
褚汶也没想到林夕的气性那么大,以前追她完全是因为林夕漂亮,而且很沉静,在聚会中一眼就看到了,虽然薛琪也在,也很出彩,但总觉得少了点灵气,没有林夕那么抓人心肝。所以自己在对林夕狂热的追求,在一起久了,褚汶发现林夕很保守,也很无趣,两人认识两年只存在于牵手拥抱,接吻都特别少,这薛琪以前就对自己暗送秋波,虽然事儿不太干净,但青年男子的一个个不眠之夜,也只有薛琪这样的女人懂得,两人就这样一拍即合,却没想到就被抓了包。
出了门,林夕刚才盛气凌人的表情瞬间没了,一张脸瞬间就垮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才抑制住胸中翻涌而出的恶心与气愤。你问她难过吗?当然了,可是难过又不会死人。
这林夕还没走几步,就被个不速之客拦了下来。林夕抬头一看,嗬,原来是薛琪。这厮还没走呢,在这盯梢是等着看琼瑶剧,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呢?还是等着看一出恶牡丹怒斩负情郎?
如果说褚汶是自己遇人不淑才自找苦吃,那她对这上赶着的薛琪可没什么好脸色。这个姑娘啊,从大学就装白莲花,表面上看来清纯无辜,可内里确实闷骚恶毒。从上了大学就一直跟林夕明争暗夺,争班长,争奖学金,争同学,争老师,只要是林夕的,不管好坏,她都要夺。不管谁追林夕,最后都被把他变成自己的裙下之臣。不是林夕不想抢。而是她从来不把薛琪这种货色的人跟自己摆在同一水平,这传出去多掉价啊。
而且不管白莲花跟你说什么,你就全当听不见,等她说完了,你适当呵呵一下给予她鼓舞就行了,既清净了自己耳根子,又满足了她可怜的自卑心。其实两人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因为林夕不待见她啊。直到有一次,林夕和一同学发生点争执,你说人家俩人的事关丫白莲花什么事啊,偏偏这厮阴魂不散,无孔不入,一切能打击到林夕的事都是她乐见其成的。就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对着全班同学说说“你们都别跟林夕见怪,她妈妈走得早,没人教她礼义廉耻怎么写,很可怜的。”
听了这话林夕忍不了,平常兴风作浪就罢了了,连她妈妈都被她拿出来挤兑,谁能受得了于是跳起来就给了她脆生生的一巴掌,被林夕这一巴掌打懵了,薛琪才不再乱嚼舌根子。有了薛琪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不开眼去招惹林夕。这薛琪这毕了业,天天跟些个年纪比她二舅姥爷还大,一笑一口金牙,人没到肚子先到的成功人士厮混在一起,也算是个“名媛”了。
薛琪一直喜欢褚汶,哦不,准确的说是薛琪一直喜欢林夕的东西。褚汶可是风云人物,家底子又厚,长得又帅,聚会的时候,薛琪一眼就看上了。如果她能勾搭上,一来带出去比那些老头子有面子,二来毕业之后吃穿不愁,所以她一直对褚汶暗送秋波,没事就凑上去,看见褚汶追求林夕,她更是恨的牙痒痒,明明都是一起认识的,凭什么那个木讷无趣的林夕就有那么好的命。于是有事没事的就介入两人之间,从来没消停过她那大脑瓜子,削尖了钻人两人空子。这正好林夕在赶一个大稿子,忙的脚后跟沾不到屁股,让褚汶有了空窗期,这才让薛琪鸠占鹊巢。
薛琪想着保持自己白莲花形象,把万恶小三的性质升华为爱情,升华为,不可自抑的爱情,这样传出去,人家也只会说,爱情是没错的,错在你这个原配不识好歹。
于是乎就哭的是梨花带雨,眼泪朦胧,垂泪欲泫,站在这里等着林夕,看到了林夕双手一拦就说到到:
“林夕,我知道大学时候我说话太耿直,可能得罪到了你,但我绝对没有坏心,也不是故意跟你作对的,是,我承认我喜欢褚汶,那次聚会之后我就喜欢了,我默默守护了他四年,但我
真的没想拆散你俩,可是喜欢一个人想靠近的心,我控制不住,你别怪他好吗?都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