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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星男友:星恋宠姬 by-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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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唇吻住了我的,倾吐着他曾经深埋心底的热情和爱意。在窗外冷雨的吟唱声中,我和他交融在一起,就像所有相爱的男女,用彼此的身体将爱印在对方的每一寸肌肤,更深烙在心之底处。

    我愿意揉碎在爱中,更愿意时光永远停留!

    在那让人沉迷的无法抗拒的激情中,我似乎感觉到窗外的雨也被揉碎,化为水汽,飘飞进来,带着对我的关爱,轻轻地、温柔地停留在我的眼角。

    我抬起手臂,指尖拂过脸颊。那上面湿湿的,是雨?是水汽?还是――泪?

    睁开眼睛,窗外轻轻重重、重重轻轻弹奏的雨已不见,只留下一地的月光。冷冷清清的月光,静静悠悠的月光。而我,只是月光中的一个孤独苍白的影子。

    玫瑰花依旧依恋在我的怀中,而我留恋在卧室那空无一人的床边。

    打开灯,一切依旧,卧室中雪白的床单、活动书架上的杂志书籍、窗前的画架一如他离开那天。时间仿佛一直停留在三年前离别前的那晚,甚至电视机边仍摆着打开了的《情约今生》的碟片盒。

    我的手指轻轻地滑过那些记忆中旧日的物件,最终凝滞于画架上那幅《夕阳下的沙滩》的油画。画中的我笑得甜而羞涩,**着脚丫,在沙滩上留下一行……天,怎么是两行脚印?

    我震异地发现在画中的沙滩上竟然有着两行脚印,在我的身边似乎站着一个隐形的人!我清楚地记得三年前这幅画绝对不是这样的!是谁?是谁在画中加了一行脚印?他想表示些什么?

    这幅画提醒了我此来的目的,我不是来沉溺于凄伤的回忆,尽管流逝的时间带着了罗生,带走了我所有的爱,把曾经的美好送入了过去,送入了回忆,但毕竟今晚它还是给了我希望。

    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打开了窗户,把花插入了窗台上的一个陶罐中。随后,我开始了寻找。

    要找到罗生遗留的手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在这一处公寓中只住过不长的一段时间,在搬到海边老宅后,较少来此住宿。何况他记忆力超群,难得在纸上记载些什么。但我只有这一处的钥匙,我只有在这里寻找我的希望

    我细细地查看了我所能找到的所有纸张,直到午夜,我所看到的,只是印证了e时代的伟大成果――电脑打印。所有用来传递信息的都逃不了那整洁而冰冷的打印文字,其实往日的我也是如此,又如何能责怪罗生的未能免俗?

    好在还有书。尽管以前我本人最讨厌在书中涂写,但这时却希望罗生有这个爱好,在书的边边角角批注些什么。

    我在书房中翻看着一本接一本的书册,直到两眼酸痛、直到睡意浓浓,终于忍不住蜷缩在转椅中沉入梦乡。

    醒来时,晨曦已洒在桌边一角。望着桌上堆满的书册,我叹息了一声,站起来,在盥洗室洗了把冷水脸,忽想起从昨晚起,我还没吃过任何食物。不想还好,这一想起,顿觉得胃咕咕直叫,大声地抗议我对它的疏忽。

    略加梳妆后,我拿起了钱包,准备到楼下随便买点什么来填饱肚子。

    打开门,我怎么也没想到门边地下竟坐着一人。我的心怦地一跳,差点惊叫出声。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手迹(3)

    “心舫。”那人仰起头,淡棕色的脸上,一双黑亮的眼睛沉静地望着我。

    “游季!”我吃惊地说,“你……怎么会……难道你昨天没回去?”

    他站了起来,拍了拍衣服。

    “哪里,我一早赶来的。”

    我这时才注意到他已换了一身青灰色的休闲服,一件淡紫色的女式毛衣搭在他的臂弯。

    “今早天气有些转冷,我带来了一件衣裳。”

    “阿季……”我的唇抖了抖,眼中沁出一片湿意。

    “昨晚林云已经把经过告诉了我。”他把毛衣披在我的身上,低叹了一声,“你到底爱的仍是罗生。其实你也知道,如果罗生没有死,我绝对不会来追求你。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呀!也许我对你的感觉仅仅保留在喜欢之上。但他死了啊,而我,在这三年来,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你。我希望我能使你摆脱心中的伤痛,给你幸福,这同样是对我最好朋友在天之灵的一份安慰。不过,我看来没有做到……”

    “阿季!”

    “没关系,心舫,你尽可以拒绝我。”他微微笑道,“你用不着害怕面对我,结不成婚,我们仍可以成为朋友,就像以前那样,有时,可以一起玩玩游戏。至于那个指环嘛,随你处理,我送出的东西,从不收回,哪怕是婚戒也如此。你看着讨厌,尽可以把它扔进海里。”

    可以看出他并没有放弃对我的感情,但他能做到这一步对我来说已足够。正如许多人迷恋于安乐,这些日子我也在逐渐习惯他对我的关爱和体贴,但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习惯,这决不是爱。我的爱早已随罗生而去,也只有在他回归的那天回归。

    “你大概没吃过早餐吧。我也一样。”他替我关上门,说,“去我那儿吧。”

    “不,”我慌忙说。在他的海平线,谁都知道昨天我和他订婚,这会儿若是和他一起去,他的朋友、下属打趣起来不定有多尴尬,亏他想得出来。

    他觉察到我的想法,嘻嘻一笑。

    “好吧,我们在附近随便找一家餐饮店。”

    下楼后,也没有坐车,我和他的一起走着到附近街边,找了家干净宁静的早餐馆。

    刚买了饮料食物坐下,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林云打来的,他问我是否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我含糊地回答他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你在找什么东西?”游季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虽然是个好玩乐好享受的人,却并没有多少寻常人认为不切实际的那些幻想,何况他并不清楚罗生的真实身份,所以相信他对于我的那些希望并不会有太多的兴趣。可是他却是罗生以前除了叶宝宏以外最为接近的一个朋友,无论如何,我也得在他那里碰碰运气。

    “我在找罗生的手迹。”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原来你真的以为花中夹的信是罗生写的。看来我还有点希望。”他乐道,“林云说得没错,你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如果罗生活着,这三年来,他怎么不来找你,偏偏我要和你订婚了,他就现出个影子来搅局。他不是这种人啊。不过你真的想对对笔迹的话,我倒有一封他以前写给我的信。写的就是他来这里居住前,托我代他购一处住房的事。那时,他不停地在不同的国家游荡,而我回来后很少呆在家里,手机卡也换过几张,他找不到和我直接通话的机会,只好写信了。这封信据他说,还是在飞机上写的。”

    “你可不可以找来给我?”

    “那是自然。幸好我没有扔掉,不过朋友的信,我一般都不乱丢。你知道的,如今这年代,都懒得写信了。朋友的一封亲笔所书的信,弥足珍贵呀。何况是罗生这家伙,他轻易不动笔的。”

    我没想到在游季处会有如此意外的收获,他也许是出自以此让我死心愿望。但我却有一种感觉,这封信会证实罗生的存在。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水晶球'林云'(1)

    水晶球在日光的照射下晶莹璀璨,美丽得就像是天上的仙女不小心掉落凡尘的一颗泪珠。而在夜晚,在昏暗的灯光下,它似乎弥漫着一种神秘的玄光,就像它古老的功能,就像它的主人――那个奇怪而美丽的女人,不知在阳光下,她又会给人一种怎样的感觉?

    我托着下巴,忘了吞面,入神地想着昨晚经历,想着那个撞在我车轮上的女人。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昨夜真是个多事的夜晚,先是心舫,接着又是游季。当我在公寓大楼门口向自己的摩托车走去时,没想到游季这家伙竟还没有离开。他站在他的车边恶狠狠地瞪着我,真是吓死人。我差点没狂奔过去,跳上我的车子就逃。后来一想,我那“老驴子”再快也快不过他的新款跑车,没准反惹恼他,追上来狠撞一下,一条小命十有###就得报销。何况我又没做亏心事,干嘛要见他就逃?

    我向他走去。他看我走近,竟然炫耀武力似的,伸出他击沙袋练出来的铁拳,砰的一声砸在了车身上。是他的车,我当然不会心痛,但他这一拳却让我心惊、让我肉跳。与他接近的人都知道他是个体育健将,据说以前在欧洲留学时和人高马大的外国佬打过群架,架打完后,流着鼻血,和打他的瘸着腿的、掉了几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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