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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莉大概早就忘记了我是谁;也许她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我是那样的普通,而她始终是光彩夺目的。若不是因为先注意了她,我也不会看清楚迎面走过来的陈清明。艾莉莉当然不会说什么,她从我身边走过去了,依然是芬芳馥郁,给这雨后还带着些土腥气的空气带来犹如热带的香气。——我脸上带着一丝僵硬了的笑容,身体向旁边让了让,等着陈清明也过去。可是当我一脚踩在微微有点坡度、已经开始慢慢变硬的土堆上时,被一个暗藏起来的疏松的小坑轻轻崴了一下脚。虽然我及时地站稳了,没有摔倒,但是身体还是轻轻地晃了一下,就好像由于多日以来思虑过重,寝食不安,因而有些弱不禁风的样子。我为自己的倒霉相差点要哭起来。一个上台打擂的壮士,一心想要在众人面前好好表现,以期得到表扬,却不料一个纵身上台还没站稳就跌倒了——那样的难堪和难受——我当时的心情也不过如此罢了。我在努力控制好自己脸上的表情。可是,眼前若是恰巧有一面镜子,而我自己又恰巧是一个局外人的话,那么我肯定会为了看见这么古怪的表情而忍不住大笑起来。也许,只是像熟人那样说声“你好”,并不会是多难的事情。但是,一走近陈清明,就有一阵轻微的颤栗遍布我的全身。我低垂下眼睛,嘴唇抖了一下想要说什么,努力想要在嘴边搭配一个恰如其分的笑容,却失败了。那么,我的表情一定是很古怪的吧。这古怪的表情也肯定是很难看的。
陈清明敏锐地看了我一眼,我所有的心事就都暴露在了他的眼前。
我但愿自己是还是第一次见他时的狼狈,那也比让他看到现在我的脸上浮现出这样一种苦恼的、似笑非笑的表情要好。
陈清明慢慢走到我身边,就在我们将要交错而过的时候,他突然站住了。“你好……”他缓缓地说。
“清明!”已经走到前面安全地带的艾莉莉回头叫道。她有点不耐烦。可是陈清明没有动,还是站在我身边。
我费力地在嘴边挤出一丝微笑,点点头。他的脸像是憔悴了些,可是那一双让我沉迷的眼睛里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光彩。我不敢去看他,我已经迈开了脚准备逃走了,——我对自己的定力估计的太自信,我没有在他面前这样坦然自若的能力。陈清明也准备走开了,可是就在我们马上要擦身而过的时候,他那一直垂在身体侧面的手突然间轻轻地握了一下我的手,我听见他低低地说:“今晚我在湖边长椅那里等你,就是那个长椅——记得,我等着你。”
我几乎不敢相信听到了这些话,这低低的叮咛好像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我抬起头,他已经走了。可是我整个身体都像是在他的注视之下燃烧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七章
吃过了晚饭,我关了门在厨房里忙着收拾。沈忱一会儿推开门走进来,他疑惑地说:“这又不是快要过年了,你干嘛这么勤快?”
我的周围摆放着不少的洗涤用品,我正在把厨房里所有的东西都清洗一遍,就连炒勺锅底的油腻,我都想办法不怕脏不怕累地把它铲了下来。正是这铲锅底的“咵咵咵”的声音把沈忱吸引过来的。我边干活边低声说:“闲着没事,收拾一下;你去忙吧。”
我这么卖力地干家务活,令沈忱有点感动。他说:“这么多活,你什么时候能干完?——不用一下子干这么多的,慢慢来嘛。”
“没关系。”我说话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可是沈忱没有注意到。他又走出去了——每天晚上他总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是带回家来的工作,就是看看书或者上一会儿网。
家里安安静静的,只有我手底下发出的叮铃哐啷的声音。厨房里到处都像六年前刚装修完的时候一样,好像会亮晶晶地闪起光来。这是我一个晚上独自努力的成果。我就在这样并不全心全意的努力里对抗心中的躁动。我已经警告过自己要安安生生呆在家里。如果在干活的时候,我能够体现出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效率,使我可以很快就把厨房的事情做完——那么我还准备把卫生间也来个彻底的清理。我要干最脏最累的活,这是我唯一的出路。然而这个出路又是多么的不可靠!陈清明的影子会不时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似乎是在提醒我“记得,我等着你”。有几次,我差一点就要扔下手里的抹布跑出去,跑进那个波光旖旎、花香阵阵的黑夜里去。那里,有一张善解人意的长椅,还有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在等着我。
可——那会是我吗?我有那样的勇气吗?或者说,我可以那样的忍心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停下来了,只是站在厨房的地上在发愣。
我会怎样?如果我这样做了,——会怎样?
其实,谁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失去沈忱,失去小雪——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却不能不为自己狂乱的思索而考虑这些了。
我和沈忱以往的生活平淡如水,以后的生活也不过是过去生活的延续。司汤达探讨过幸福。他说幸福的人,是那些崇尚激情、精力和创造力的人。他的于连面临的抉择并不是善与恶,而是在“平庸谨慎的小康生活”与“青年时代所有的英雄梦想”之间的抉择。我们缺乏那样的激情和精力,我们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创造力只保存在了大脑的幻想里。日复一日,我们过着平庸谨慎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并非没有它的迷人之处。它平静、安稳,从而能够让人在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寻觅到一片可以安放自己心灵的港湾。在喧嚣之后,我们期待着安宁。于是,李斯在生命的最后的一刻,会不由得追忆曾经和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逍遥自在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有多少在风浪中起起伏伏、飘飘荡荡的人,最后都是像李斯这样的啊。最后的回忆中留下来的并不是惊天动地的嘶喊,也不是血流成河的拼杀,也不是在权力的巅峰的荣耀已极,而是那简简单单、谨小慎微的平庸的生活。
虽然在这样的生活里并不缺乏令人沉醉的情趣,但是它太平淡了。无论是一天、一年,或者是十几年、一辈子,始终都是相似的年年月月日日,无非是上班、下班、照看孩子、吃饭、睡觉。在这样的生活里,我的感觉变得越来越迟钝,我体会不到生命中最为闪耀的热情,我会越来越深地纠缠在为了茶米油盐而制造出来的是是非非里去。什么时候,我可以像那只鹰一样高高地盘旋在天空之上?我没有那样的野心,要去征服和统治什么;可是,我依旧渴望那种挣脱了束缚之后的自由自在。
在这样按部就班的的生活里,只有责任越来越重要。而爱情却变得越来越飘渺。但是爱情,啊,爱情!哪一个女人没有心甘情愿地受过你的蛊惑呢?
爱!——现在我明确地说出了这个字,虽然我只是在心中不停地咀嚼它的滋味,但是和过去相比,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上并不缺乏这样的热情。现在,我知道了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虽然平凡,不够美丽,不够聪慧,——但是,我和任何一个美丽聪慧的女人是一样的,因为有一个男人让我意识到了我属于自然,属于自己。
可是,我不能够失去沈忱;同样也做不到让沈忱失去我。我做不到,是因为也许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会把我看得如同自己的生命——就算他常常会忽视生命的存在;就算他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把我从一个喜爱梦想的女孩变成了一个注重现实的家庭主妇,可是我还是很清楚,十一二年的共同生活使我们已经融入到了彼此的生命当中。那就像是这样的一句话“你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只要我做不到无情绝意,我就做不到离弃这个家。家,很久以来我并不注意这个字的含义,因为它太平常了。可是现在,如果我不能克制自己,那么我就会让这个字的含义蒙上一层凄惨的色彩了。那不仅仅是因为沈忱失去了我会感觉到痛苦;我失去了沈忱,更会是四倍的痛苦。哪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