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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却很坚持:“不行二哥,你没有内力,去了之后肯定受不了,你告诉我在哪里,我去拿。”
沈非白哭笑不得的看着她,原本是不想让她坚持的,可看到她严肃的样子也就妥协了。
他本来想自己去拿的,但是看到朱砂的样子,心里某个小九九一打,然后告诉了她地点,朱砂就噔噔噔的跑回了屋里,上楼给他拿衣服了。
拿衣服什么的……确实很有感觉,不是吗?
chapter 62 下乡(上)
近些年来高速公路的修建给上下城市的有车无车一族都增添了无数便利,这也是朱砂第一次看到通往自己的“家乡”的道路。
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偶尔间隔一段时间才有速度慢的被超车,在这种宽敞且平坦的道路上,朱砂倒是不怎么担心会出车祸什么的。
“还有两个小时才到,朱砂,你累了就先睡一会,到了我再喊你。”沈非白贴心的说道。
朱砂却是淡定的摇了摇头,“不用了二哥,我不累。”顿了顿,她才又道:“交通规则说,不能与驾驶员交谈。”
沈非白闻言顿时无语,“现在路上没人,没关系的。”
“……”还是不安全。
“咳咳,时间不急,你先看部电影,学习学习英语吧!”沈二哥最后还是妥协了,虽然他更乐意朱砂跟他聊聊天。
朱砂原本是怕打扰沈非白的,但是一想到自己大学要过的四级,最终还是决定找部英文的片子来看。在这之前二哥就已经给她在电脑里下了很多学习语法一类的资料,语法的她都学过了,现在就用口语来加强巩固。
据说当年二哥就是这么让自己的英语流畅起来的,因此她也跃跃欲试——二哥说的都是对的!
笔记本作学习用的,所以随身携带也不碍事。
朱砂在腿上放上了一块笔记本专用的木板,将笔记本放在上面并插上U盘,找出一个还没看过的片子,点击播放。原本她是想戴上耳机来学习的,因为不想打扰二哥开车,但二哥明白她的心思,没让她这么做。
“不会打扰我,就这么看好了。”开玩笑,耳机可是很伤耳朵的,他可不想让自己这宝贝妹妹的耳朵受到一点伤害。
“……那好吧!”朱砂没再继续纠结。
接下来的学习时间,也是投入的时间。
沈非白并不介意朱砂在投入学习之后就忽略了他的存在,虽然他心里对那笔记本和正在播放的电影有那么些嫉妒,不过还是有些福利的。
沈非白有一心二用的能力,他可以一边认真的开车,还能“听”电影,电影中人物的对话他一字不漏的听着。
朱砂没注意到,在她专心学着口语的时候,二哥在一旁仔细的听着,偶尔还会给她指点一下不通顺的地方,以及某些单词的意思和用法等等。
朱砂认真的听着,用心记着。
这段时间来她的英语学习远比在过去六七年的学习要认真谨慎的多,当然,掌握的速度也是出人意料的快。
沈非白对朱砂的进步很欣慰,朱砂有颗聪明的脑袋,过去英语她学不好也都是因为没有花力气在上面,也因为不是本国语言所以不想去学。
总的来说,其实朱砂还是个爱国的好孩纸。
其实他倒是不介意让人给她开个后门,哪怕是花重金,也要给她买张四级证书来。不过,要是这么做了朱砂肯定会不高兴,所以嘛,他也就只好在心里想一想,要是朱砂没考过,他就在她知道分数前考虑。(某夜:喂喂,二哥,你这样会把砂砂宠坏的!二哥:我高兴!)
三个小时的车程,在朱砂两部电影的学习之中很快过去,他们一共过了四个收费站,从A市离开,来到了D市。
并不是说D市不富裕,而是D市周边是偏远的乡村,近几年来D市市政府已经拨款开发,但因为路途比较远以及本身就落后的缘故,以至于到现在为止,D市的贫富差距很大。
离开柏油路后就是水泥路了,水泥路不宽,恰恰一辆轿车通过罢了,在这地方就需要考验技术了。
沈非白开这么多年车当然也不是说假的,虽然近几年来他开车的次数寥寥无几。
在进入到这个名叫鱼儿乡的时候,沈非白已经看到外面来来往往的穿着朴素的人,衣服大多极为普通,只有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青年学生穿的有些非主流,偶尔是个牌子的。
农村的房子不比城里,城里都是一栋一栋的居民楼商品房,再不就是别墅洋楼公寓,而不像农村。大多数的房子现在都是水泥墙的两层三层楼房,旧一点的差不多一层楼有四米高,屋顶拔尖拔尖。村口也有些新建的,有些类似小别墅了,粉刷的还不错,楼层矮了不少,屋顶也比较扁平。当然,还有一些就是小平房,倒是已经没有了土屋,
农田很多,几乎一路上都能看到。大部分的农田里现在种着油菜,朱砂告诉他说明年三四月份花开的时候,到处都是一片鲜艳的黄色,非常漂亮。
沈非白没有来过乡下,也不知道在这乡里人的眼中,只有领导才开得起小轿车。朱砂说,其实乡里有些有钱人家已经能买得起车子了,但是那些人大多是在城里工作,所以基本上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另外还有些人家是多年前就在外面卖小菜了,家里没有老人差不多几十年都不回来。也就是说,现在乡里的人其实已经少了很多。
朱砂给沈非白指路,一路上也受到了不少人的注目,尤其那些在学校里念过书,又比较爱玩的男生,在见到沈非白这辆低调的改装版跑车时,眼睛都绿了。
其实朱砂心里多少有些尴尬,二哥跟乡下……格格不入。
沈非白本人倒是完全没有这个自觉,其实朱砂不知道,很多在城里生活习惯的人现在都会在乡下找个地方居住,一来是因为乡下的空气好,二来也是因为乡下有很多有趣的地方。
以农村人的想法就是想进城,城里的人都顶着光环,非常的气派,所以都盼着能住进城里,傻逼才会住农村。
沈非白倒是没有想住农村,他会跟着来,一是不放心朱砂一个人,二是想看一看她长大的地方,才能越发的了解她,不是吗?
朱砂长大的是一个叫做李家村的小村,在整个鱼儿乡已经是最偏僻的一个村了,与其他的村庄相比,这里的房屋大多是小平房,可见这个小村的落后。
“二哥,停在村口的小广场就行了,里面的路不好走。”朱砂指着一处空地说道。
------题外话------
不知不觉,六一了,可惜俺过了儿童滴年龄,捂脸~
chapter 63 下乡(下)
说是小广场,其实就是一块泥土的空地,是村里人晒谷的地方,时间已经很久了,所以压的很平,也没草。
这个时候小广场上只有一个稻草堆,沈非白开车停在上面绝对不碍事。
李家村人口并不多,特别是近年来不少人都为了赚钱离开了村里,所以这个小村庄就只剩下了一些老人。
下车后,沈非白明显感觉到了朱砂在来之前所说的“冷”到底是一个什么冷了。不同于在城里那算得上是干冷,实际上在A市温度最近这些年最低都没有过零下五度,哪怕天气预报上说有,出去了也不会感觉到冷。
农村的冷那是完全的湿冷,空气里仿佛都是水汽,就连呼吸一口也都是冰冷的空气。
现在沈非白真该说当时让朱砂再给他带一件衣服着实是正确的做法了,要是不带那件羊绒大衣,恐怕不出十分钟他就要冻得硬邦邦的了。
“二哥,怎么样?”朱砂走到他身边问。
沈非白刚好锁了车,就见到朱砂穿着普通的衣服,虽然她穿了一件羽绒服,可是看起来很是单薄,蹙了蹙眉:“你自己的衣服呢?”
“二哥,有羽绒服,不冷。”朱砂轻笑道。
身上的这件羽绒服还是前几天沈非白非给她买的,因为在A市确实不冷,一个冬天下来一件薄一点但是保暖性质好一点的羽绒服也差不多了。其实朱砂根本不怕冷,而且这几年冬天也没有以前冷了,所以现在突然的就穿了这么厚实,她还有些不自在。
上好的保暖内衣、羊毛衫还有羽绒服,这些行头是朱砂从来都没想过的,她真庆幸当时自己阻止了二哥给她买那些貂皮大衣。
二哥还想说什么,就听到一个人咋呼咋呼的朝着这边喊了起来:“朱砂,是不是你啊?”
一听那熟悉的声音,朱砂哪里还会注意沈非白的表情和情绪,在见到那穿着七八十年代那种军大衣戴着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