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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共城池 作者:穿游泳衣的小鱼(言情小说吧vip2013.6.06完结)-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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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榆突然发疯似的将自己身上的风衣脱了下来,紧紧地攒在一起,然后抱在自己的怀里,身上仅剩下单薄的一件衬衫。阳光很温暖,却依旧抵挡不住早春的寒意,一丝丝的凉意穿透了单薄的衣料,然后渗透她的皮肤。

    她蹲在这里很久,也许他早已经从手术室出来了吧!桑榆在心里想着,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朝着手术室跑去,至少可以问问医生他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病人失血过多,急需rh阴『性』血!你们谁是这种血型的?”一个护士走到门口,询问病人的家属。

    高美玲知道自己儿子的血型是中国最稀有的“熊 猫 血”,所以一直都反对骆项南去参加一些危险的户外活动,尤其是攀岩和登山,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是一场车祸。

    “护士,你们医院不是有血库的吗?多少钱都可以,只要能救活我儿子。”高美玲连忙说道。

    桑榆正好走到拐角处,将护士的话一字不落地听到心里,她飞快地跑过去,中途差一点跌倒在地,又连忙稳住自己的身体,声线不可抑制地颤抖着,说道:“我是,我是rh阴『性』血……”

    高美玲见到她,眉心不由得地皱了起来,想说什么,却在听到她说自己是rh阴『性』血的时候,将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赶紧,跟我去换衣服进手术室!”护士连忙拉着她。

    幸好!桑榆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他真的有什么不测的话,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躺在手术室的病床上,他和她仅仅隔着一块帘子,她的血『液』从血管里缓缓地流淌出来,然后通过一根管子流入他的身体里,仿佛,她感觉到他的生命在一点点的恢复了。

    “小姐,您要是觉得不舒服的话,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们。”守在她旁边的护士有些担心地说道。

    桑榆的脸『色』太过苍白了一些,车祸的那一幕,就像是定格在她的脑海里一样,怎么都挥之不去,是她,用力推了他一把,然后那一辆疾驰而来的车辆将他撞飞了出去……

    血,刺痛了她的眼睛。

    “嗯。”桑榆点头应道,她只觉得自己身体里的血『液』在慢慢地流失,就连意识也变得有些模糊起来,不过,只要能够救活他,即使用她的命去交换,她也愿意的。

    『迷』『迷』糊糊中,她只听到医生说:“不能再抽了,已经800cc了。”

    然后,她陷入了彻底的昏『迷』中,再也听不见外界的任何声音,在昏『迷』前的那一刻,她知道,她的血『液』能够救活骆项南,这样,已经足够了。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八点多钟,脑海昏昏沉沉的,有冰凉的『液』体缓缓地注入自己的身体里,一只手微凉,一只手却暖暖的,似是被谁用双手包裹着。桑榆努力地睁开眼睛,那一张俊美无铸的脸庞就这样令她猝不及防地映入她的眼底,几乎是下意识地抽出自己的手。

    “阿榆,别『乱』动!医生说你需要足够的时间休息。”声音依旧这么好听,但却透着一丝沙哑儿。

    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桑榆挣扎了几下没有得逞,只得放弃,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然后又缓缓地阖上眼睛,她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心里却有些好奇,他不是应该在水无忧的病房里吗?又是谁通知了他?

    迟暮伸手,轻轻地为她拂去一缕落发,唇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说道:“傻丫头,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

    一天一夜?桑榆微微一惊,她竟然睡了这么长的时间,那他呢?脱离危险了吗?她迫不及待地睁开眼睛,可是当她的目光触及到迟暮唇畔那一抹无奈的笑意的时候,有些尴尬地别过脸去,至少,名义上,他们还是夫妻关系,她怎么能在他的面前表现出那么关心骆项南的行为呢?这对他不公平的。

    迟暮又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担心骆项南,他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住在你隔壁的病房,而且比你醒得早一些。”

    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下来,桑榆敛下眼底的那一抹复杂,抬头,望着一脸倦意的迟暮,好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你在这里待了一个晚上了?”

    “是啊!要不是你逞强的话,也不会晕过去。”迟暮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对不起,不该麻烦你的,我现在醒过来了,你可以走了。”桑榆的语气生硬得令人难堪,可是她连看都不看一眼迟暮,心里的那一抹愧疚让她无法去面对迟暮。

    他们,再也走不下去了,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停在了这一刻。

    迟暮微微愣了一下,眉心不由蹙了起来,眼底深处掠过一抹黯然之『色』,还未等他开口,桑榆又说道:“昨天早上我看到你跟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从一家商务连锁酒店走出来……”榆桑看白人。

    “阿榆,我……”、

    他想解释什么,可是他要如何解释她才能够相信他,那天晚上他的确意『乱』情『迷』了,差一点,只差一点点……

    “没关系的,不用解释了,其实,我们早应该离婚的,从几个月前你回来的时候起,因为我们之间已经少了一种东西。”桑榆的语速很慢,她在说给自己听,也在说给他听,一字一句的,落在自己的心脏上,也落在他的心脏,就像是被某种尖锐的东西重重地撞击一样,痛得她只觉得每说一个字如刀割。

    她自嘲地笑了笑,继续说道:“迟美人,曾经,我那么的爱你,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会分开三年,你知道吗?你离开的那么匆忙,我只以为你出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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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嘲地笑了笑,继续说道:“迟美人,曾经,我那么的爱你,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会分开三年,你知道吗?你离开的那么匆忙,我只当是你出差去了,总想着你很快就会回来,可是事实告诉我,你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习惯不了没有你在身边,后来,我一个人去了凤凰旅行,去寻找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我在沱江边上住了半个月的时间。再回来的时候,我决定不再去想你,努力工作,我用自己的积蓄,又在未央那里借了一些钱将我们曾经住的房子买了下来……”

    “阿榆——”迟暮紧紧地蹙着眉心,心口柔软的地方像是被一双大手狠狠地撕扯着,从未有过的疼痛,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很有可能会彻底的失去她。

    从来,她都没有跟他说过这样的话,一直都以为,他们的爱情不会因为时间而流失。

    “三年的时间,我变得很坚强,你知道那些客户给我取了一个什么外号吗?铁娘子,他们说我是打不倒的。迟美人,以前,我一直都以为没有你,我会活不下去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是活不下去的,这三年我活得很好,也过得很充实,所以,我想,我们还是离婚吧!”

    桑榆望着他,她看到他眼底的那一抹浓郁的悲伤,可是她故意忽略掉了,尽管那一丝疼痛撕扯着她的神经末梢,她却依旧坚持。

    有人说,长了脓的地方一定要狠心一次『性』将腐肉剜掉,要不然的话,那些脓水会流得更宽,伤口会越发的疼痛。

    迟暮沉默了,嘴角蠕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却终究是没有说出口。

    桑榆的嘴角扯出一抹牵强的笑意,敛眸,他眼底的那一抹悲伤那样的刺眼,眼神一热,她努力地让自己微笑,说道:“迟暮,等我出院,我们一起去一趟民政局吧!你的财产我一分都不要。”

    良久,迟暮突然问道:“为什么?”

    有人说,如果已经不爱了,什么都已经成为分手的理由。

    可是,桑榆什么都不想说,这一个念头一直都在她的脑海里徘徊着,三年的时间,让他们在彼此的精神世界里早已经找不到对方,他爱她,就如她爱他一样,不用怀疑……

    “阿榆,你不相信我了,是吗?”迟暮忽地勾唇一笑,那一抹明媚的笑容几乎刺痛了她的眼睛。

    桑榆静静地望着他,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初遇的那一幕,他的笑容令她猝不及防,然后闯入了她的心口,她经常跟未央说,那应该就是一见钟情吧!

    “迟暮,其实,你也不再相信我了,不是吗?而且我们早已经成为了两条交叉线,在不同的方向沿着自己的轨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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