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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无限好,奈何已近黄昏。
唇角微抿着,向上扬起极小的弧度,脸上的神『色』说不出的落寞。
“美人儿,别皱眉头了,小心变成一个小老头我不要你。”一个轻快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笑意。
男人伸手一揽,将她抱在怀里,眉宇缓缓地疏开,一抹浅笑在唇畔漾起,“阿榆,你不要我,那我要你吧!”
“才不!”她嗔怪地瞪他。
“傻丫头,等我变成小老头的时候,你也是老太婆了,到那时候我就牵着你的手去菜市场溜达,公园也行……”
“感觉好远啊!不过我喜欢。”
男人清浅一笑,那样的笑容如春风拂面,一直吹到了她的心底深处,乍一片起伏不断的涟漪。
“美人儿,未央那妮子说你把我给宠坏了,以后你要是不要我了,肯定没有别的男人能够忍受得了我!”她嘟着小嘴,不满地说道。
“那岂不是更好,不管什么时候你都会等着我回来。”
……
她似是被这样的景致吸引了,就连身后有脚步声传来也没有丝毫的反应,目光浅浅地望着远处,夕阳中的城市别有一番风情。
迟暮站在她的身后,静静地凝着那一抹夕阳下消瘦的背影,回忆就像是潺潺不断的溪水,在他的脑海里一幕一幕的呈现,时而平缓,时而湍急。
桑榆转过身,诧异地望着眼前的男子,瞳孔微微缩了一下,双脚就像是生根了一样,挪不动一步。
“阿榆——”他轻轻地唤了一声,低沉的嗓音里透着一抹欣喜。
“嗯?”她淡淡地应道,低眉,目光落在他的手腕上,那一块手表是三年前她花了自己三个月的工资买下来给他当生日礼物的。
迟暮并没有注意她脸『色』的变化,两个人之间只隔了一步的距离,却隔了三年的时光,那三年里,他的世界没有她,而她的世界也缺了他。
“昨天我去c大了,没想到周教授好记得我!”桑榆轻松地笑了笑,说道。
“周教授的记『性』那么好,不记得你就怪了。”迟暮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是啊!”她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刚想说什么的时候,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桑榆看了一眼他,说道:“是你的手机!”
迟暮微微一愣,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眉心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拿着手机走到离桑榆七八米的地方。她听不见他在说些什么,却能看到他的侧脸温柔的神情,嘴角扯出一丝自嘲的笑意,转身,头也不回地朝着办公室走去。
曾小黎已经下班了,偌大的办公室空旷得让人心慌,她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把东西收拾好,也许她应该辞去这一份工作的,虽然现在想要找一份高薪水的工作不容易,但是她跟他之间总要有一个了结,还有那一个小红本本……
“是无忧打过来的电话,她说昨晚上我没有回去吃饭,我爸他很生气。”迟暮挡住她的去路,以前他从来都不屑解释的,可是现在他和她之间已经少了一个三年,他不想彼此有不必要的误会。
桑榆微微一怔,眸中一闪而逝的愕然,却依旧淡淡地说道:“迟总,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要回去。”
“我送你。”他记得她的车子还在4s店没有出来,而且现在是上下班的高峰期。
“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她承认在她听到他的解释的时候,心里的郁气顿时消散了,可是有些事情终究是停留在她的记忆里,他走了,却忘记将她也一起带走。
绕过他,才走出去没几步,却被一只大手猛地一拽,整个身子失去了平衡,脚上踩的高跟鞋往旁边一扭,脚脖子处顿时传来钻心般的疼痛,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却又硬生生地被她『逼』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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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58 霉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迟暮,你疯了!”桑榆尖叫一声,用力地甩开他的手,整个人都坐在了地上,恰巧她的手碰到放在办公桌旁边的玻璃花瓶,“啪”地一声,碎了一地的玻璃片,而她的掌心正好压在玻璃渣上,再一次突如其来的剧痛,让她倒吸了一口冷气。
真是倒八辈子的霉运了!竟然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血『液』立刻从她的掌心渗出来,鲜红『色』的血『液』刺痛了他的眼睛,“阿榆——”迟暮一惊,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送你去医院!”他伸手去扶她。
桑榆厌恶地瞪了他一眼,躲开了他伸过来的双手,冷声喝道:“别碰我!”
脚扭了,她现在根本连站都站不起来,更要命的是连右手的掌心也受伤了。她紧紧地咬着牙关,剧烈的疼痛缓缓地爬满了她的四肢百骸。桑榆的心里很委屈,从未有过的委屈,这三年她过得好好的,为什么他又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早知道会给她带来灾难的话,还不如不出现。
低着头,泪水似乎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想对他破口大骂,可是到嘴边的话却被她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阿榆,对不起!”迟暮紧紧地蹙着眉心,眸光落在她肿起来的脚脖子上,他顾不得她的拒绝和冷漠,伸手将她抱在怀里,“等到了医院,想打想骂都由你。”
“不用你管我!不需要!”桑榆尖叫着,泪水止不住地从眼眶里落下来,沾湿了他的衣襟,更烫伤了他的心口。
“傻丫头,乖!我不管你,谁管你呢?”迟暮微微笑了一声,一路抱着她离开了办公室,幸好这个时候都已经下班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遇到。
桑榆紧紧地抿着唇角,泪水流得更欢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那一年,即使他离开,即使受到更多的委屈,她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她记得他说过的,他最怕她流眼泪,那样的话几乎比要了他的命还要难受。
迟暮将她放进后排的座椅上,然后自己坐进了驾驶室的位子。
“阿榆,忍着一点,很快就回到医院的。”他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紧蹙着的眉宇似是透着深沉的痛楚。
桑榆看着自己不断流血的掌心,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她可真的是倒霉到家了,如今这手脚差不多都“残废”了。
病房里,素白的墙壁显得格外的单调,空气里也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躺在病床上的桑榆这一次真的成了病号,左脚的脚脖子脱臼了,打了石膏,被高高地吊了起来,右手的整个手掌用纱布包扎起来,在医生给她清洗掌心里的玻璃渣的时候,痛得她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儿。
她从小就怕痛,更怕进医院,父母的死让她对医院产生了一种恐惧感,索『性』从小到大都顺利地过来了,没病没灾的。
害她躺在病床上的罪魁祸首就坐在她的旁边,穿了件浅『色』衬衫,高大挺拔的身形逆着光影,衬得一双眼睛分外的黑,那一双如深潭般『迷』离的双眸静静地凝着她,温润的脸庞看不出什么表情。
桑榆被他看得有些发懵。
“阿榆,要不等你的手脚好了之后再打我骂我吧!”修长白希的手指轻轻地将她的落发别到耳后,迟暮朝着她『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干净,美好。
桑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她现在躺在病床上全都是拜他所赐,医生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虽然只是扭伤,但是没有半个月也下不了床,难道要让她一个人在这病房里呆半个月时间?
迟暮看着她多变的脸『色』,唇角溢出一抹莞尔的笑意,“放心吧!一会儿我们就回去。”
“回哪里?”桑榆皱眉。
这一次,她学乖了,她现在就是病号,逞强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如果未央在身边的话,起码还有一个帮手,可是连她也只顾着自己的幸福离开了。
“溪山别墅。”迟暮回道。
桑榆不由得微微一愣,眸中一闪而逝的愕然。
溪山,几年前那里还是一片荒郊野岭,但是风景宜人,空气清新,有房地产公司将那块地从政aa府手里买了下来,准备在那里盖房子,那时候她就想,如果以后挣了钱一定要在那里安家,海子说,面朝大海,春 暖花 开,如果没有大海的话,一条横穿杭城的江河也勉强过得去。
一年前,溪山的别墅成为富人争相购买的房产,不只是那里的风景优美,更重要的是那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