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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予我此后余生 作者:芷步流年(起点女生网vip2014-7-26完结)-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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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E志愿者协会,是学校2008年才“封”的。在这之前,他们就是一个修理小分队,没名没姓,纯属“游击队”,大家自愿参加,没有任何报酬。
  秦简想参加这样的协会,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世界上最有爱心的人,他从小在奶奶家长大,跟他最亲的就是那些小区里的老人,他对老人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总是能帮则帮,从不推诿。
  真正让我奇怪的是,洛堇修也加入了这个团队,而且事事以它为重。宋七春将这件事情解释为,真正的铁汉柔情。
  我和流光差点把枕头砸她脑门上。
  不过虽是如此,却对洛堇修这个人怎么也讨厌不起来。
  话剧的排演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令我们吃惊的是,刘文君的表演毫不生涩,虽然只有三句台词,却被她演得恰当好处。她似乎只有在话剧社的时候,眼神里才有快乐的神情。
  在话剧正式彩排那天,刘文君将她那一年四季不变的刘海夹到一边,露出还算光洁的额头,她的眉毛很漂亮,但却不足以点亮她过于平凡的脸。
  我和洛堇修在台上的时候,她就坐在秦简的旁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今天也是一样,不同的是刘文君的心境发生了那么一丁点的变化。
  丑小鸭化了妆,便自我感觉良好。她的话比平时多了些,这源于秦简对她的一句礼貌性的赞赏,他说,“你今天挺好看的。”
  于是她的心里就开了花,跟抹了蜜似的。
  她的确喜欢秦简,这是她心里一个天大的秘密,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在新生欢迎会上,远远的听到他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秦简。”
  起初只是觉得这个男生的声音很好听,有暖阳的味道。
  再后来遇见他,是在学校门口的速食店,那天,她心情不好,父亲打来电话,说家里收成不好,麦苗遭了虫害,仅存的一点积蓄都赔在上面了,她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她原本不肯申请那令人丢脸的贫困补助,却不得不对自己贫困的家境妥协。
  上帝是那么的不肯眷顾她。
  手中的一次性筷子被她捏得变了形,从手中弹了出去,刚好落在秦简的脚边,他没有一丝鄙夷,弯身帮她捡起,“下次小心点。”
  那个笑容,温柔中带了点无奈,她一辈子都记得。
  就是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让她永远记住了他,开始了她漫无目的的暗恋生涯。
  她原本只想在身后看着他的,她发誓。
  可是人的欲望总是在一些细小的地方增长,比如他有意无意的夸奖,比如他对应晴的种种贴心与宠溺,比如他优越的条件和越接触越觉得完美的性格……
  这些都让她沉溺,要是他喜欢她就好了,她这样想着,于是小小的坏念头就在心里滋生。
  万圣节那天,她也跟其他女生一样织了围巾,并辗转托人送到了他手里,在应晴将一箱子围巾带回宿舍的时候,她觉得莫名的失落的愤怒,为什么要这么践踏别人的心意?那时的她丝毫没有考虑到应晴已经是他的女朋友,那些无名者的追求本就是件荒唐的事情。
  那是她人生中第二次情绪失控,第一次是母亲去世。
  她很快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乱中要求应晴送她一条围巾,事实上,她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那条,谁知,那条围巾却没在箱子里,这让她欢呼雀跃,难道秦简对她也是特别的?
  她抑制不住的这样想,情感战胜了理智。
  她无数次猜测着那条围巾放在哪里,或许是他的衣柜里,或许是他的书柜上,她甚至想着,秦简其实是喜欢她的,只是碍于应晴,才没法跟她在一起。
  她细数着任何一个微妙的细节,他夸她好看,他说出自己名字的意义,他对她笑,这些都是她心里小小的珍宝,暗恋中的人都是糊涂的,她没看见秦简对其他任何同学都是一样的笑脸,一样的夸赞,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礼仪与绅士风度。
  如果说一定要说出什么不同,那就是刘文君是应晴的室友,他爱屋及乌,所以更加友好些。
  可刘文君不这样想,她觉着秦简对她是特别的。
  这个念头在心里放大,大到她已经讨厌起霸占秦简女友位置的应晴来。
  很快,她找到了缓解这种情绪的出口,那就是跟她做朋友,她可以透过她了解秦简的过去,了解秦简的习性,甚至可以找到机会挑拨离间。
  渐渐的,她发现洛堇修是她很好的同盟军,因为他的眼神总是围绕着应晴,就跟她围绕着秦简一样。那么不明显的注视,小心翼翼的探寻,也只有刘文君能发现,因为她最擅长的就是躲在人群后面,观察人们的各种情绪,悲伤的,无奈的,甚至是虚假的。
  她仿佛掉到一个死胡同里,只有秦简能救他。
  

第八章 同盟
更新时间2014…7…5 10:08:03  字数:3103

 洛堇修在看到刘文君出现在话剧社的一瞬间,脑海中冒出的是高中那几个哥们儿在食堂嬉闹时开的玩笑。
  每次晚自习前大家约好了去占位打球,总有那么两三个人要么窝在教室自习,要么就是和漂亮的女生闲聊,把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于是有天陈有天在食堂用筷子敲着桌边,大声的拖着长音说:“都给我听清楚了,今天晚上,跟隔壁班打球赛,运动场最外面那个篮球架,谁都不许迟到,我再说一遍,谁都不许迟到!谁不来,谁就喜欢刘文君!”
  原本严阵以待的男生们听到最后一句话,全体笑喷趴倒在桌面上,弄翻了一个书架,书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全班注目。
  总是迟到的那个男生说,“陈有天你混蛋!你才喜欢刘文君,你全家都喜欢刘文君!”
  洛堇修即使知道这样讽刺挖苦一个女孩子是不对的,但是仍然不免被这样刻薄的玩笑逗乐,只能克制着自己不要去笑,甚至都没办法对这个笑话产生一丝一毫的愧疚不安或者愤愤不平。
  高一入学时候谁都不曾注意过刘文君。她成绩平平,很少讲话,从不参加集体活动。洛堇修对她的印象也就停留在高中时候的期中考,她坐在他的前面,安静得跟透明人似的。如果不是身边的陈有天小声在他耳边说,“你看,那就是那个一班难看又做作的刘文君。”,他根本不会注意到她。
  原本她并不是大家取笑的对象,只是在高二时,学校为了加强学生体质,开展了课间操,大家都马马虎虎的对待,但刘文君却姿势标准,一丝不苟,甚至用力得过分,以至于让所有人都觉着这个女孩儿在哗众取宠。
  刘文君在意识到自己不合群的时候,已为时已晚,她在乡下的时候,每个孩子做课间操都是精神抖擞,动作标准,她并不清楚自己在做这么一件愚蠢的事。她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杭州最好的高中的,可是到这之后,她的一切都变得奇怪,做作,让人耻笑。
  高二文理文科的时候,洛堇修跟她分在了一个班,他和她好像是两个极端,一个受人瞩目,一个受人嘲笑。
  男生喜欢在背后议论她,或者已经远远不止“背后”了。文科班的女生下课总喜欢跑到洛堇修这群男生这儿闲聊,有一段时间大家雷打不动的话题就是刘文君,“你看她那样子,永远都是那么土!做操跟士兵检阅似的,真搞笑……”
  无人背后不说人。有些人的存在好像仅仅是用来被娱乐的,单纯地协助促进了同学关系的融洽进展。
  在他们每天每天的谈话笑闹中,洛堇修只是偶尔捧场的笑笑,尽管很多时候觉得他们有些过分,他也只是不动声色的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并不曾指责他们。
  聪明的他懂得,凌驾于众人之上带着至高道德的指责并不能真正帮助这个女孩子摆脱这些嘲笑挖苦,只能让自己陷于不利的境地,甚至还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说白了,他所追求的是找到同时满足道德品质和圆滑的处世之道的方式。他从来都懂得如何权衡利弊,这一点他比他不谙世事的哥哥聪明多了。
  后来,大家都忙着高考,渐渐淡忘了这个女孩子,洛堇修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高中时候的女孩子竟又跟他同一所学校,并且加入了话剧社。
  在话剧彩排过后,他意外的接到了她的电话,约见。
  他到得早,在学校林荫小道上百无聊赖的数着地上的落叶,忽然听见背后冷冷的一句,“你喜欢应晴对不对?”
  洛堇修讶然,他并不觉得自己跟她熟到可以聊私事的地步,两秒钟之后,他调整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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