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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吸引潜在对象的眼球。”
其实,颖亮的心情还是有点复杂的,大学同学中,和荆茉最投契,好到共穿一件衣服。也志同道合,都是小龙女的传人,在声色犬马男欢女爱的年龄,周围人成群结队恋爱去了,她们依然骄傲地孤芳自赏,没有因为寂寞而恋爱,没有因为无聊而恋爱,没有因为别人都在恋爱而恋爱。她们的时间花在学习上,做学霸,互为榜样,良性竞争,不是荆茉第一就是她第一,每学年都拿特等奖奖学金,考教师资格证,考驾照。不是要当老师、司机,只是技不压身。还做了许多疯狂的事,穿吊带睡裙摆各种妩媚POSE拍私密照,裹上蚊帐拍婚纱照等等,也看闹剧般地窥察宿舍楼下各对情侣的道别场面,又利己地善于挖掘食堂打饭规律。当然,她们构筑过,以后谈恋爱了,要和男朋友做哪些浪漫的事。说着说着,就理直气壮地放狠话:爱情再不来敲门,就关门了!孤独寂寞是难免的,特别是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各在不同的公司,步调不一致。“高处不胜寒,特别之人都是孤独的,走进孤独,才能走出平凡。”她们互相打气。她们还约定过,如果一直没遇到那个人,就两个人相伴到永远。可是现在,荆茉抛下她先结婚生孩子去了,除了羡慕她能在人生最美丽的年纪遇到一个值得爱的人,也难舍,她有了自己的家庭后,没那么多心力顾及她,她会孤独很多。其实,罪魁祸首是陆驭,他把荆茉抢走了,颖亮有点恼他。不过,看在他真心对她的份上,算了吧。
不舍归不舍,颖亮还是不吝祝愿,多方收集祝福,让荆茉的人生大事尽可能难忘美好。舍不得的还有海琛吧,他在席上喝了不少,结束后又要去“星宿”。“众”少了一人,颖亮也有点失落,就跟着一起去了。
“为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干杯!”也不等颖亮互动,海琛说完,满满倒了一杯酒灌。
颖亮跟着一起喝,无所顾忌地说出心里话:“真有点不痛快呢,大海参。”
“没有不痛快,为荆茉高兴。”
“好,高兴。”
两个人就“高兴”地喝酒,不诉愁觞。海琛刚才已经喝了很多,没多久就倒下去了,颖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招车送他回家。海琛没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只是酒精混沌了意识,迷迷糊糊的,也感觉到有人给自己脱鞋,擦脸,盖被子。很轻柔的动作,妥妥地安抚了他落寞的心,海琛努力睁开眼睛。心里想什么,眼前就是什么,他看到荆茉温和地对他笑。
“你怎么在这里?”他脑中还记着,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
“送你回来。”
“那真好。”她在他身边,不在别人那里,他再也不会放开她了!海琛猛地一拉,颖亮毫无防备地倒在他怀里。她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他猝地就亲上她的嘴。颖亮的大脑变成茫茫的空白,呆滞任他缱绻地摩挲她的唇。酒精也麻醉了她,初次接吻,绵绵软软,只觉濡润的美妙。颖亮没有抗拒,让他主导着,一起沉沦。
直至一阵撕裂的疼痛,颖亮惊叫一声,眼泪都震了出来。海琛怜惜地吻干她的泪水,柔声安慰:“没事了,茉茉…茉茉,不哭…”颖亮凛然一僵,所有的感官都麻木了。
一场会错意的自作多情,是吗?难怪他表现得那么失常,颖亮幡然醒悟,推开他,回头是岸。可是,错误已经铸成了啊,怎么挽回?颖亮定定望着天花板,心里一片狼藉。其实,最大的错在于她,他醉了,可她没有,为什么不理智一点?那层膜倒是次要的,头疼的问题是局面应该怎样收拾。这件事牵扯几方,传扬开来,她和海琛没有爱情不说,他们三个人的友情也变得残缺了。他真的是太醉了,激情中途停止,就睡觉,在梦里继续美事,同样的愉悦满足。那么,就让他当是做了一场梦吧!颖亮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冷静地穿好衣服,自己回家。
做完一个琦丽的春梦,海琛餍足地醒来。发现自己不着片褛,他突如其来地愣了愣。床单上还有血迹,触目惊心,怎么回事?回想昨晚的梦境,那么真实,难道,不是梦?他依稀记得和颖亮一起喝酒的,不会是他对她那个了吧!海琛心惊胆战地拨通了颖亮的号码。接到他的电话,她有点慌乱,会不会是他察觉了什么?为了掩饰情绪,颖亮装腔作势地先发制人:“宿醉过后不好好休息,给我打电话干嘛?”
“是你送我回来的吗?”海琛问得小心翼翼。
颖亮煞有介事地抱怨:“你还好意思说,我来着大姨妈还要扶你百几斤的人,骨头都散架了。”
“真是醉了,一点都不记得了。”海琛接着试探:“我没耍酒疯吧?”
“睡得跟猪一样,怎么耍?”
“你才是猪。”
“素啊素啊,你不是猪,是大海参。”
他们如往常一般,天南地北地贫一会,挂掉电话。还好没出岔,还好没露馅,两个人都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她发现了他的秘密,又有了自己的秘密。他们的秘密都只能藏在心底,独自承担。于是,各自变得很忙,不见面,电话也省略了。好在,荆茉养胎等生,无暇思考那么多。
第36章 番外一 猪羊变色(2)
重聚是在荆茉生完孩子之后。也是在此时,颖亮发现了不对劲,看到他身边多出来的女人,她突然觉得很碍眼。或许,女人对于那个把自己从女孩变成女人的男人感情都是特殊的。他就像一粒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种在了她心里,悄悄地长,悄悄地长。察觉时,已经发芽抽枝拨不掉了。
好姐妹变成所谓的情敌,颖亮无法控制地对荆茉存了别扭,没再去看过她。闲下来的时间,她常常回想以前。那会,她和荆茉总喜欢用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搭成长方形看景物,海琛穿着熨帖白衬衣的干净样子就是这样闯入她视线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见到他之后,她兴致勃勃地对荆茉说发现了一个帅哥,亮白的牙齿,就是阴天,也能反射耀眼的光。此后,她们便八卦地对他留心起来。正应了那个视网膜效应,去食堂打饭碰到他,在自习室自习遇到他,进阅览室也有他。他们真正认识是日子滑到大三了,在图书馆,她坐在椅子上看书,荆茉翻完一本,进去找书,回来时身后就跟了他。确实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缘分,他们的名字都能拟化为动物,可又是实实在在的人,就干脆叫“众”家族了。志同道合,相见恨晚,不是手足,胜似手足,出去吃饭,找各家好吃的食店,大多点海参羊腰猪脊骨汤,一起去玩,只要一个房间,三个人同睡一张床,他中间,还得瑟地说左拥右抱,齐人之福。那时多么没心没肺啊!可惜,那些年少不识情滋味的日子,已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颖亮每每想到,就怅然若失。
颖亮还没想好怎么处理他们变质的友情,毫无征兆间,接到陆驭车祸的消息。在灾祸面前,所有顾虑都消弭了,他们三个人重聚在一起,忐忑等手术结果。医生那一句“对不起,我们尽力了”劈头盖脸砸来,他们都蒙了。以前无数次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情节,事不关己,不痛不痒,只觉得狗血矫情,现在才领会到它的残忍。荆茉悲痛欲绝,伤得体无完肤,她也很不好受。雪上加霜的是,陆家人不怪元凶,反而荒唐地将矛头对准荆茉,颖亮愤慨无语,黑白颠倒,是非不分,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心里对荆茉的疙瘩悄无声息地消融了,她寸步不离地守着她。
情敌不在了,海琛却没有半点窃喜,劳心劳力地四处奔走,要为她正名。精疲力竭,但他都会在下班之后折过来看荆茉。筋骨彻痛,万念俱灰,荆茉漠然无感,无论怎么哄,怎么劝,就是不说话,也不吃东西,只能输营养液。
海琛带回坏消息后,荆茉终于开口了:“地底下黑,他一个人会不会孤独?”不在正常轨道上的反应,众人手忙脚乱安慰,好在朱妈把她稳住了。
哭出来应该会好一点了,海琛又不去上班,颖亮便和妈妈回家,让他照顾荆茉。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最坏的,荆茉竟然带着女儿失踪了。谢天谢地,有惊无险,顺利找回她们了。为免重蹈覆辙,此后,大家轮流守着荆茉,不让她离开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内。事实上,荆茉已经不需要操心了,她积极配合医生,按时吃药,以最快的速度养好身体,忽略冤屈,冷静规划以后的生活,卖掉S市的房子,在教育环境好的J市买房定居。
杨荆茉还是杨荆茉,韧性强劲,跌倒了,哭过,痛过,自己会记得站起来,颖亮恻隐地代她吞下苦涩。
海琛深切明白了,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只有自己具备足够的力量,才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