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嘴动得很勤的那位同学,请你站起来回答我一个问题。”老教授的声音悠然越过教室上空,“对,就是那位胖的,别东张西望了,就是你。”
“靠……什么世道!”张伟欲哭无泪,“这老头上辈子一定跟我有仇!”
我终于忍不住微笑起来,和大家一起看着张伟吃瘪。
时光在我们身边静静溜走,当中这几年的挣扎、矛盾、奔波劳碌、离离合合,仿佛根本不曾存在。
第27章
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中,我突然感到这次活动并不令人讨厌。
这个周末天气很好,林荫下草地上的野餐,气氛也非常惬意——尽管我们铺开塑料餐布的地方是学校后山的小林场,吃饱喝足之后,宁静安详的气氛,草木的芳香,叫人舒服得想睡觉。
沈帅领着夫人躲在不知哪棵树后重温浪漫,张伟他们几个,有的闲晃到林子深处去,有的则老实不客气,滚在草地上睡了,包括丁晓。
我跟何亭分着看完一张报纸,就听到他们微微的鼻息,此起彼伏。
“真舒服……我也想睡会儿。”何亭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靠在树下开始打盹。
这里向来偏僻,是我们这帮人从前的“秘密基地”。
丁晓呼朋唤友,煞费心思搞了这次聚会,内容却轻松温馨得如同一次最普通不过的“春游”。
闲闲地聊天、相互取笑玩闹,吃着校内小店里买来的各种简单粗糙的食物,就像我们许多年前,还是学生的时候,常常逃了课,在这里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样子。
我原来惴惴不安于他们要我在学校里到处指认熟人、寻找旧地,拼命“回忆”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心里一大块石头已经落了地。
趁机端详久违的丁晓的睡容,颀长身躯、穿着旧牛仔裤的两条长腿,坦荡荡舒展在草地上,颜色柔和的T恤使他看起来分外年轻。
上课、逃学、野餐、聚会、兄弟、校园,仿佛真的时光倒流,记忆重现。
阳光透过树影,落在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上。
眉头还皱着一点点,眼睑下面,微微泛出憔悴的颜色。
我定定地看着那张无比熟悉的面庞,不知不觉,抬起手……
在我的动作因反复犹豫而变僵之前,丁晓翻过身来,漫不经心地把我的手抓住,按在胸口上。
眼也不睁地,就这么躺在我身边,继续睡。
在我手掌之下,他的心脏急促跳动着。
我一动不动。
那心跳渐渐舒缓,平静,规律起来。
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我把上身后仰,靠着树。
透过零乱的树枝树叶,透过迷漫的云和风,我们头上这一片天空,依然蓝得让人心旷神怡。
树叶沙沙。
一阵阵清澈的风,吹拂我的前发。
“嘻……”何亭把手里的报纸盖在脸上。
我脸一热,发力想把手抽回,却反被丁晓使劲一拽,整个人失去了平衡摔在他身上!
“老大!放,放手,会被兄弟们……”想到张伟他们都在附近,我急得口舌打结。
“你叫我什么?”
猛醒过来,我惊慌地抬起头,丁晓的眼睛闪闪发亮:
“仲林,你刚才叫我什么?嗯?”
“你先放开!”我低吼。
“你再叫一次我就放。”他眉花眼笑。
我气急败坏的挣扎被他按住:
“嘘……别闹,别闹,当心真把他们都吵醒了。”
“……”
我涨红着脸,想了想又要张嘴,不料话没出口,已经被丁晓一个迫不及待的吻封堵回去。
呜——震惊过度,我条件反射地一弹,两个人的下半边脸狠狠撞在一起!
尤其我本来正想说话,来不及合上牙关,刹那间,更是有种咬到肉类的口感。
一丝腥甜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来。
那个家伙……惨状可想而知。
默不作声地,丁晓捂着嘴放开了我。
“不早了啊,老大,我们把人叫齐回去吧?”老贾跟几个兄弟从林子另一边走出来,远远地边走边说。
丁晓皱着眉,点了点头。
“唔……这都几点了?”我们身旁传来响动,张伟也睡眼惺松地爬了起来,“老大,你怎么了?”
“臭虫,叮的。”不得已,丁晓横我一眼,含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
我看着他苦笑。
“唉,老大真是招蜂惹蝶……引臭虫。”张伟叹息着说。
何亭再也忍不住,在报纸下抖个不停。
“兄弟,戏过了啊。”老贾微笑着站在张伟身边,拍一拍他肩膀。
结果,沈帅和夫人玩失踪根本找不着,老贾跟其他兄弟便先溜了。
丁晓终于黑着脸站起来,一脚把张伟踢飞:
“仲林,跟我走,再带你去个地方。”
走了两步,大概发现我没有立刻跟上,又转回身来:
“走啊。”
我不自觉地扫了一眼何亭和张伟,脸上越来越热:
“我……下次吧……”
“什么?”丁晓的脸色更黑了三分。
我硬着头皮说:
“时间不早了,我……今晚还要上班。”
“何亭,打电话帮他请假!”丁晓斩钉截铁地说。
何亭有点措手不及地应了一声,还真打起电话来。
他……居然知道何亭认识易承锋?
在这当口,何亭确实是最合适打这个电话的人——但丁晓在瞬间做出这个判断,只能说明,他对我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相当了解。
我惊疑不定地看向丁晓。
“嗯……嗯,易哥,对,仲林今晚不能到酒吧去了……对,没错……”何亭的声音小小的,但在周围一片安静的情况下,仍让人听得清清楚楚。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飞快地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抬起头来,看着丁晓的眼睛:
“你还知道什么?”
丁晓挑起眉,就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站定,没有立刻回答。
嘴唇上的伤口相当明显,但他也不遮掩了。
“看着我在你面前耍了这么久的猴戏,很有意思是吧?”
我竭力平静地说。
易承锋曾经说,失忆这么滥的招数居然有笨蛋会信——能带着我们把一家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的丁晓,有可能笨到这种程度?没有怀疑、不作任何求证就相信我那些经不起推敲的言行?
说追我,说要让我恢复记忆,但他所做的安排,也并不符合“常理”。
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自欺欺人。
我才是那个笨蛋!
嘿,丁晓的脾气我其实很清楚:你越是跟他犟,他比你更犟!
居然陪着我玩了这么久,是非要看到我重新臣服于他才甘心吧。
这不是爱。
占有欲、离不开,但不是爱情,他习惯了要做赢家而已。
果然,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他慢慢地说:
“是,确实很有意思。”
“嘿……”胸口上像压了块巨石,憋得难受,“下一个地方是哪里,水库?还是你家?你还想看什么戏码?要不要我再跳一次水给你看?丁老大?”
“仲林,你误会了,老大他已经……”何亭急急合上手机,想要解释。
“让我自己说,”丁晓抬手制止了她,深深吸一口气,声音坚定有力,“仲林,我确实觉得,这一次的事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我是个习惯向前看的人,一般情况下,我不挽留已经失去的东西,因为有那精力,我还不如想想怎么赢取以后更好的,但是这次……你让我重新回想了许多事情。”
我怔怔地看着他,急转直下的态度让我感到有点迷惘。
“水库,我确实想带你去,而且我想告诉你——当年,从你落水那一刻,我毫不犹豫地游了过去,拖住你把你往水面上顶、被你踢得鼻青脸肿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拼了命要救的这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
丁晓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镇定、坦率、直白:
“到今天,我已经想得很明白了……你想再跳一次水?没问题,别说是个小水库,就是你从三十楼往下跳我也会跟着跳下去!”
“搞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