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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继续留在这里倒成了大灯泡,我识相地背上包,习惯性地在他苏格兰牧羊犬般的发上一阵乱揉:“我走了,伤兵,好好养伤。”
摆摆手正要离开,冷不防手腕一紧,几乎绊得我一个踉跄。
“阿森?”我狐疑着回头看了看他,以及他突然抓住我手腕的那只手。很紧呢,我的手腕隐隐作痛。
意识到我的目光,他的手松开了,咧嘴一笑,就势伸了个懒腰:“路上小心,明天见。”
“……明天见。”
明天见,明天,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相见。
刚才中介人打电话来告诉我,房子已经脱手了。因为地段的关系,虽然房子小而且老旧,依然卖出了二十五万的价格,如果方便,今天就可以办妥所有的手续。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我定好了三天后去埃及的机票。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什么?阿森失踪时的感觉告诉我,思念是种失落,一种最熟悉的感觉突然凭空消失的失落。思念俄塞利斯的滋味是什么,那感觉,我却形容不出了。
无法形容那种一个人晃到天台发呆,然后错觉一双臂膀悄然自背后出现,将我整个人紧紧拥住时的感觉……无法形容独自一人走在马路上时习惯性回头,而身后,却空无一人的感觉……无法形容坐在地铁里,漆黑狭窄的通道在眼前飞驰而过瞬间脑海中反复回荡出那句:‘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时,我想笑又想哭的感觉……无法形容每次看到阿森的脸,会不由自主在他瞳孔中幻出另一个人深沉目光的感觉……
最疼的痛,是无法用自己双手去抚慰的痛,最悲的伤,是无法用言语去形容出来的孤独。
于是我决定去埃及,毕竟那里,是距离他最近的地方。
三天时间,除了该打包的打包,该卖的卖掉,我没有再去过任何地方。阿森也没有打过电话询问我为什么没去看他,想起在医院见到的那个清秀的小护士,想起他可能正在沉醉的温柔乡,这或多或少让我减轻了一些不辞而别的负罪感。
三天后,拎着精简得不能再精简的旅行袋,我锁上了那道承载了我许许多多回忆的大门,一个人打的来到机场。
意外地,在登机前再次见到了阿森。
这个男人,就在我以为他沉醉温柔乡暂时不可能记得我这老邻居的时候,却突兀地在我离开前,微笑着出现在我的眼前。
没有怪我不辞而别,他只是隔着栅栏丢给我一只小包,然后笑着挥挥手,指指表,打了个‘快迟到了’的手势。
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扩音机里不断传来的催促,令我不得不转身匆匆离开。
飞机起飞后我打开了他给我的包,里面放着一张信用卡,以及一张小纸片。纸片上只有一句话:懒女人,少吃方便面。
*** ***
我不是个很有情调的女人,但我承认我偏爱言情故事。而故事中那些蓦然回首,伊人竟在灯火阑珊处的情节,又是令我喜之又喜爱之又爱的。
只是从来不信,那些对我来说无疑于是童话般结尾的奇迹。
一晃在埃及开罗市待了将近两年,时间飞快得几乎不露痕迹。
至今还很深刻地记得当初刚踏下飞机时,眼前一派繁荣的都市形象给我带来的深深失望。本以为迎接自己的会是个黄沙漫天驼铃隐现的千年古都呢,结果连金字塔的尖尖,都没看到一只。
最近的一座金字塔距离开罗市有十六公里以上的距离,大厦和清真寺早就淹没了它们原本巍峨的尖顶。
凭一口流利的中文和阿拉伯语,以及渊博的古埃及历史知识(事实证明陈旧的记忆不完全都是些无用的垃圾),我很快在那里一家与中国合办的旅行社内找到了导游的工作,并且办妥了临时居住证。
工作内容是接待一批又一批的旅行团游走于各个最热门的景点和市场,我非常喜欢。因为不论带哪个团,有一个地方是必去的,开罗市博物馆。
那里头罗列了整个埃及最珍贵最完全的文物,包括……奥拉西斯王朝时期,一位年轻而神秘的大神官,他为数不多的几件墓葬品。
博物馆里的工作人员戏称我是五号神官的FANS,因为只要我带团,我总是会把游客带去参观那几件并不起眼,一般导游基本就跳过的,连名字都无法确认的五号神官的展品。然后不厌其烦‘杜撰’着那位神官种种传奇性的生平。
“YOU(我的英文名);你应该改行当个小说家,而不是导游。”每每他们总爱这样调侃我,而我一笑置之:“恩,可惜我只爱说,不爱写。”
两年。背着人偷偷和玻璃罩内陈旧的首饰聊着天,那些曾经装饰在俄塞利斯脖颈和发间的小东西,虽然我看不到它们上面留存的灵气,但真实能感受到俄塞利斯那淡淡的气息。
不会有奇迹出现,我明白,不靠天狼之眼的力量,他根本回不来。
所以现在这样就可以了,我很满足。
今天有些不一样。
当走进博物馆的时候,直觉这么告诉我。
果然,在走过十六号展厅的时候发现那里的门紧闭着,有些好奇,瞅空,我偷偷丢下团里成员一个人溜回那里找了个脸熟的警卫:“阿布杜,这里要重新装修吗?”
他笑了,黝黑的脸衬得一口牙森森的白:“不是,你没听说吗,今天运到一件最新挖掘出来的展品,听说有着相当高的价值。”
“噢?是什么?”
“好象是奥拉西斯王朝时期一位神官用过的权杖,保存得相当完好,刚才我看到一眼,上面宝石那个耀眼……”说到这里警卫两眼放光。而我,两眼有些发直。
当晚报纸上刊登出了一条消息。大抵内容是,一批当地的考古学家在帝王谷一处不为人所留意的地方挖掘出一个墓穴,墓穴里没有丰厚的随葬品,也没有木乃伊。只有在一只石棺内发现了一把长约1。8米的黄金权杖,历经千年风霜,容颜不变地静躺在里面。今天上午收进市博物馆后,将在不久的将来同世界各地的游客们见面。因为杖上有着精致清晰的奥拉西斯王族烙印和权杖主人的名讳,考古学家给这位金色美人命名为――俄塞利斯之杖。
半个月后,我站在重新开放了的十六号展厅里,带着我的团。
该展厅已经被整顿一新,并且单独划了个区,作为奥拉西斯王朝时期神官用品的汇集地。
无数惊艳的目光下,那位浑身折射着耀眼光华的金色美人便屹立在大厅正中央那具干净剔透如水晶般的玻璃樽中。黄金包裹的身体,鹰于蝮蛇纠缠的杖头装点着比龙眼还要大的红宝石数枚。
俄塞利斯之杖,唯美到不可方物的东西,当年它的主人执着它陪同法老俯瞰三军演练时,又是何等的风光和旖旎。而今在那些扛着摄像机的家伙们兴奋痴迷的目光下,相信不久的将来,它的知名度将和图坦卡蒙的黄金面罩并驾齐驱。
可我平静了很久的心脏,忽然隐隐疼痛起来,在嘈杂拥挤的人流中,在俄塞利斯之杖华丽光线的折射下,在那黄金美人顶端,雄鹰与蝮蛇昂首朝我凝望的目光里……
那杖的顶端有个托,位于数枚红宝石的中央,其大小,刚放得下一枚椭圆形小核桃。
我知道那上面曾镶嵌着什么,也知道镶嵌在那里的东西,在它主人手指温柔的触摸下,会发出怎样美丽到惊心动魄的光芒。
突然间有点想逃跑了,那旁人眼中美丽绝顶的东西,在我眼中,化做一把叫作记忆的利刃,在我精心修补了很久的心脏上,狠狠刺了一刀。
离开,必须离开,因为我又看到幻影了,那个曾在我梦中,曾在我行走间,曾在我做任何事的时候……无时无刻控制不住地出现,撕扯着我心脏的身影。
修长而安静,那熟悉的身影清晰一如以往,在安放着俄塞利斯之杖的玻璃罩上,映射出浅浅的笑,对着我的方向。
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一种无法平息,便会从我胸膛崩射出来的疼痛。再不离开,我不知道自己的自制力,究竟还够我撑到几时。
慢慢倒退着,朝那金光四溢的黄金美人,以及黄金美人面前的玻璃罩上,那若隐若现的白色身影看了最后一眼,我抿了抿唇,低头朝身后敞开着的那扇大门悄然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