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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他跟上大学追我那会比起来,一点也没变,八年了,他还是一副永葆青春的理科生模样,这也就是我没办法喜欢上他的原因之一。有一次,他约我去圆明园看月亮,我一心血来潮就去了。本来挺浪漫的事,他对着大月亮开始给我讲古,从前秦开始讲起,正史野史一块上,前两个小时我还能插上话,后来就见他的眼镜片在月光下闪着贼光,一张嘴滔滔不绝,我在旁边就只能傻听。讲到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那段,我实在熬不住了,一头扎林峰怀里睡着了。回去后我就冻得大病一场,林峰同宿舍的人告诉我,他兴奋得两宿没睡觉。打那以后,我拒绝参加他策划的一切活动。林峰的狡猾在于他从不提情和爱,根本不给我拒绝他的机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造成了今天老夫老妻的局面。
我拿着两张数额不菲的支票,雄纠纠地走进老板的办公室。“这是上次三亚的活动,还有上个月的媒体宣传费,都回来了!”老板又笑皱了他的一池春水,“好好好,搁这吧,我一会跟会计入账去。”我转身要走,又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回过身,“对了老板,我有一朋友,想进咱们公司。她也是大学毕业,学中文的,当了几年老师,文采什么的没话说。我看吴晓菲那组缺个人,要不让她来试试?”老板满口答应,“行,周一让她来上班吧!”
一下班,林峰就规规矩矩地在门口等着我,连我们前台小姑娘都认识他了,还偷偷问我,“李争姐,那经常来接你的是你男朋友吗?”我立刻警告她,“千万别胡说,姑娘我还等着孙猴子架着七彩祥云来接我呢!他呀,就一神经病!”
《恋爱的犀牛》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我爱不释手,“过分夸大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是一切不如意的根源,在有着无数选择可能的信息时代,‘死心眼’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称作是一种精神疾病。”我曾经企图把这种言论灌输给林峰,他露出一副无辜的嘴脸,“李争,在你嫁出去之前,先让我照顾你行不行?”
出了写字楼的大门才发现,外面下着瓢泊大雨。不用看我都知道,林峰身上没带任何能遮雨的东西。我一言未发走进雨里,他在后面喊了我一声,也跟着冲了出来。旁边的楼里走出来一对也是所谓的“白领”,男的一看下雨,二话没说,把自己的西服一脱,批在她头上,然后俩人尖叫着撒着欢从我们身边跑过。我看看他们,瞪着林峰,意思是,你看看人家!
那个男子忽然回头盯着我,大喊一声,“李争?”
他那一嗓子,就像一道闪电,一下子击中了我,我脚下一哆嗦,高跟鞋崴进砖缝,一屁股坐在了水里。
那双温柔的眼睛,穿过重重雨雾,一下子把我带回十年前拥挤不堪的火车站。我靠,老天爷,十年后你还是这么对我,我哪点对不住您老人家了?
使劲捏着手里的名片,吴迪,你印成铅字的名字都仿佛在对我微笑,我的天空一下子晴了。这一次,我一定不放你走!
旁边的林峰淋得头发都贴在头皮上,酷似一只秃鹫,哀伤的眼神透过模糊的眼镜片投向我,仿佛我是一块被敌人抢走的肥肉!
第 3 章
我和林峰落汤鸡似的敲开门,徐铃刚好把最后一个菜端上桌!
看着我这干净得都变了样的小窝,和桌上丰盛的还冒着热气的菜,我毫不领情,“徐铃,我不跟你说了嘛,今天晚上去外面吃,我们给你接风!”
徐铃一副女主人的样子:“没事,就几个家常菜,我在家都做习惯了。……这位就是林峰吧!李争常跟我提起你,说你特别体贴,特别会照顾人。我叫徐铃。”
林峰握住徐铃伸过来的玉手,眼睛笑成了两条缝,“幸会,幸会,李争真提我来着,都说我什么了?”我狠狠地瞪了徐铃一眼,你丫就唯恐天下不乱吧你!“行了你啊,赶紧换衣服吃饭,你不饿我还饿呢!”
林峰换上了我从三亚给他带回来的民族风情服装,别扭地坐在饭桌前,他那滑稽的模样,让我整顿饭都吃的十分开心。席间,宾主尽欢。我告诉徐铃,工作我帮她解决了,她兴奋地频频向我敬酒。“李争,你说我行吗?”她脸上明白的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怎么不行,就凭你那口才,文笔,心思,没两天你就都学会了。其实这行没什么不传之秘,做广告,一定要和设计师搞好关系,他们要是跟你处处擎肘,再好的客户都得丢了;做活动,手里就要有几个过硬的供应商,不然你得天天提防着他们给你使坏;做公关,你就得熟识各家媒体,保证你的稿子关键时候能上最好的版面。总结起来一句话,要想当老鸨,手里就得有一群姿色过人的姑娘们!”徐铃听得两眼放光,频频点头,恨不得明天就操练起来。不难想像,我们公关界在不久以后就会冉冉升起一颗新星。
在徐铃谦虚的请教下,我把多年积攒下来的小花招倾囊而授!我们姐俩推杯换盏,聊得不亦乐乎,等我终于想起旁边喝闷酒的林峰时,他已经小脸绯红了。
借着酒劲,林峰终于憋不住问我:“李争,今天在楼下遇见那男的是谁呀?”
我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噢,你说吴迪吧!我刚上大学那会坐火车认识的,我老乡,好多年没见了!”
我忘了徐铃就在旁边了。她听了差点没从椅子上蹦起来:“你碰见吴迪啦,他也在北京?这回你们是不是又要旧情复燃了?”她不顾我的暗示,拍着林峰的肩膀讲起了十年前那点破事。我心想,坏了,这闺女喝多了!
拍完了林峰的肩膀,她转过头又拍着桌子跟我吆喝上了:“李争,你说你丫有哪点好,好吃懒做,四体不勤,连饭你都不会做,天天跟那装大尾巴狼,弄得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你八辈子似的,怎么那些好男人都让你遇上了?先是一个吴迪,信像雪花似的给你写;现在又一个林峰,那么多年看你的脸色还不离不弃!”操,每回这姐们喝多了,都先把我骂一遍,好衬托她的那些委屈,她忘了我给她找工作那回事了!
那边林峰不干了,口齿不清地道:“李争也有她的优点,她你别看装得像个大人,实际上就是一孩子,特善良,特缺乏安全感,还怕承担责任。我懂,我都懂!我就愿意跟她旁边看着她,看她在前面冲锋陷阵,什么时候她有难事了,累了倦了,一回头,我就在那儿等她,借肩膀给她靠靠,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说着他眼圈还红了。我这人有一毛病,吃软不吃硬,最受不了别人对我好,看着他,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徐铃那边接着自言自语:“你说我对他那么好,给他洗衣服做饭,挣钱养家,老婆该干的,我都干了,老婆不该干的,我也都干了,他还是把他妈的话当圣旨!还动不动就动手打我,滚一边去,老娘不伺候了!”
林峰那边接着嘟囔:“我要是能把李争娶回家,我天天把她供起来,啥活也不用她干,我哪舍得打她啊……”
其实两人是各说各的,猛一听,还觉得两人聊得热闹!我才不听他们撒酒疯,一扭身回屋上网去了。没一会外面消停了,我出来一看,两人手拉手趴桌子上睡着了。
第 4 章
太阳越升越高,我在床上随着阳光移动,拼命想在它照得我无处可逃之前再睡上一会。诸葛亮不也曾为睡懒觉赋诗一首,“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可见,我在向圣人靠拢!不行啦,再躲,我就要掉床底下了,无奈中只得顶着一头乱草起身。
房子收拾得很整齐,徐铃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本介绍徐志摩生平的书。“林峰走了?”我问她。
她抬起头看看我,文静得和昨日判若两人:“我起来他就已经走了。李争,昨晚我喝多了没胡说吧?”
“没有,你也就是痛说那点革命家史来着,”我趿拉着拖鞋进厕所轮回五谷去了。
等我出来,她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和徐铃是从小的朋友,她可能比我还了解我自己,往往我还举棋不定的时候,她就能一针见血指出我的真实想法。可是我却并不怎么了解她。就比如说现在,她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一边吃着徐铃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