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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吸你的血,好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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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三岁的时候雷第一次说他喜欢我,当然我很快就发现他也喜欢露茜、费比、温蒂、安妮、朱莉、凯蒂、黛比、爱咪、乔琪、艾迪、路易、高飞、安基、杰其……我已经脱袜子开始数脚趾头了,才只数了一半。
  本来在墨菲太太出事前,那家伙洗心革面要重新做人,还跟那些蒂蒂比比的都断了来往,我也想再给他个机会——给我们两个一个机会。
  可是大概他母亲的病逝对他的打击太大吧,他居然又开始夜不归宿。我的卧室窗子跟他的正对着,他什么时间回家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还是那么霸道,永远认为他有权利质问我。
  老妈问:「为什么一定要去蒙特丽尔?」语气冷的都能冰酸梅汤了。
  「因为二姑姑的女儿也要来加拿大念书!」
  本来我想就这么得过且过地混到退休,谁知三个礼拜前,晴空一声霹雳,二姑姑来电话说她家女儿也要来这边念大学,让我帮她联系附近的大学,并且「如果可能,像照顾她表姐(也就是我大姑姑家的女儿)一样」再照顾她五、六年。
  我当时就决定了,我要彻底消灭这个「如果」跟「可能」!
  话说我大姑姑家的千金,那叫一个恐怖,比我还大八个月呢,生活上居然一点能力也没有,支使我做牛做马三年整,还花痴一个,我的同学朋友都被她算计遍了,害我现在见到同学还抬不起头来。后来终于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老苏格拉底牺牲小我,愿意娶她,我才逃出生天。
  「那你逃到蒙特丽尔就行了,她万一去那里念大学呢?」老妈的语气缓和了些,说起此女的恐怖,连老妈都招架不住。
  「老爸他们不知道,三年前魁省的新规定,去他们省读大学的一定得通过法语托福,哈哈,二姑姑的女儿一定通不过的。」
  看到老妈有点失落的脸,我连忙推开身上的熊,把老妈抱进怀里安慰:「老妈,你也知道的,我想当警察,不然也不会去念警察学校了,再说,也就签了五年的合约,五年后我就回来了。
  「而且蒙特丽尔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啊,开车四……五……六个小时就到了,我还是可以经常回家,你也可以去看我……放手放手了,耳朵耳朵……」
  老妈狠狠拧着我的耳朵细声慢语地问:「我怎么没听清楚,你说的是几个小时?」
  「六个,六个,啊不,七个七个还不成吗?」其实我的记录是四小时三十分,把车速飙到一百五以上,中间不休息——不过不能让老妈担心。
  「再敢给我飙车我打断你的腿!」老妈摆出泼妇状,如果让她的学生看到一向温文尔雅的苏小姐这副河东狮相,晚上一定会做噩梦。
  「苏小姐,安河法律对家庭暴力绝不姑息。」我揉着耳朵一本正经地对老妈说。
  「不姑息家庭暴力是吗?」雷给了我一个泰山压顶,在我的肚子上抓着,「我不算家庭成员,苏小姐(这家伙永远按照小学一年级的规矩叫我妈妈苏小姐),我帮你摆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哈哈哈哈……饶命,哈哈哈……老妈救我……」
  老妈翻个白眼,一任她的干儿子欺负亲生骨肉。
  当天晚上,我正在网上注册麦吉尔大学心理学的课程,雷从我的窗户爬进来(因为两家是邻居,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这样爬来爬去的),他母亲去世后这还是他第一次爬我的窗户呢。
  雷径直跳上我的床,双手放在脑后仰躺着,不说话。我瞟了他一眼,继续填我的申请表,终于他忍不住问:「为什么不跟我商量?」
  因为我够聪明!哪次跟你商量的结果不是被你牵着鼻子走?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填表,不说话。
  「你知道我喜欢你。」
  雷的语气太真诚了,如果不是从他还尿床的时候就认识他,真能把我骗了。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Yeah right!」给了他一个我信你才有鬼的眼神。
  那家伙从后面缠了上来,「为什么你总不信?」
  他的语气认真而且带着伤感,不知是真的还是作戏,以我裸眼二点五的火眼金睛愣是分辨不出来。
  我有些心软了,任他蹭蹭擦擦地揉搓了一会儿,他又问:「真的要走?不走不行吗?」
  「好啊,」我笑了,不着痕迹地挣脱,转身看着他爽利地答应,「不走也行,不过雪丽(就是我那个恐怖表姐)的表妹要来了,你要答应帮我照顾她四年,我就不走了。」
  雷给了我一个破釜沉舟、悲愤交加的眼神,我觉得他要孤注一掷了,然后他深情款款地说:「阳阳啊,我看……你还是走吧!」
  看到了吧,他就是这么喜欢我的。
  马丁神父被害一案的影响太大了,主要是他的被害方式——一个神职人员在神圣的教堂里,那几乎就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眼皮底下了,被「魔鬼」吸了超过身体百分之八十的鲜血,几乎被吸乾了!
  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愤怒了,强烈要求蒙特丽尔的警方缉拿凶手。
  警方掌握的线索很有限,罪案现场并没有采集到可辨认的指纹,调查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出的——三层楼听着不高,可是别忘了这是教堂,梁架比寻常房子高了将近一倍,几乎相当于普通五层半或是六层的高度。
  从窗子下面的四个半脚印看来,此人身材高大,马丽修女跟特瑞莎修女算是唯二的「耳闻」证人,她们说听到神父临死前曾经大喊「魔鬼!」。
  而且从马丁神父颈动脉的齿印周围,发现了一种变异的唾液DNA——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自从五年前Biotech生产了一些变态的药物之后,攻克不治之症的同时,也产生很多的基因突变。
  从现场看,凶手当时正在翻寻什么资料,被马丁神父撞破,扔了满地的档案,都是二十三年来圣摩西教堂孤儿院的绝密档,包括孤儿的入院、被收养,以及养父母的数据。不知道为什么「魔鬼」对这些会感兴趣。
  特瑞莎修女提供了另一条线索。她记得很清楚,有一位神秘的陌生女人,弥撒开始十几分钟后才进来,一个人来的,这点本身就很奇怪,因为通常来教堂的都是一家子一起来。
  而且特瑞莎修女描述了那个女人的着装方式,她的黑墨镜、大手帕、黑风衣和手套。根本没人看清神秘女人的面容。
  特瑞莎修女的感觉是那个女人的年龄不轻,不过应该也不是很老,可能很漂亮……安修女还看到那女人跟马丁神父一起谈话。
  我就在这么个危机的时刻临危授命,光荣的成为了蒙特丽尔皇家警察的一员。
  托马丁神父的福,本来像我这样刚报到的菜鸟,只配开开罚单,抓抓超速,顺便帮助老头老太太过马路,可是因为本人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一报到,就被分派了艰巨的任务。
  事情是这样的:我注册了几门迈吉尔大学犯罪心理学的晚课,报到的时候,局长注意到了,刚巧他们需要一个大学生身分的卧底,于是我就得到了这份荣幸。要说我们局长还是很有慧眼的,年龄也不大,五十岁出头,居然有头发没肚子!
  圣摩西教堂血案发生的一周之后,城里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向警察局反应,有人买了口棺材,还让送到他家里!
  这个……不得不说是一项奇怪透顶的要求。
  买棺材的人很多,不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是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一般会连带购买墓地、墓碑、身后遗体处理等等其他一系列的服务;就算有人单独买棺材,正常人也是不会把棺材放家里的。
  警察自然不会忽视这么重要的线索,立刻派人调查,结果发现买主居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九月分入学迈吉尔的新生,西门·巴恩斯——这个年龄的孩子一般是不会想到身后事的。
  西门是案发后的第三天从英国入境的,一个人租下每月三千元的大房子,买了辆价值三十万的车;看来家境真不是一般的好。
  买棺材本身虽奇怪,却并不犯法,警察也没有立场对他进行调查,又不想对目前唯一的线索打草惊蛇,刚巧西门贴了张招室友的广告贴,于是我这个夜校的正牌迈吉尔大学生就派上了用场,警察局出钱帮我转成了白天班的学生(暂时的)。
  我一身学生打扮,T恤牛仔裤,背着大背包,手里捧着一张广告传单,站在西门·巴恩斯的家门口。看着这幢石头房子,三层高,外表很新,不太大,有个不小的花园,再加上地理位置,只能说三千的价格不能算高。
  举手刚要敲门,门猛地从里面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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