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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瓯志(上)-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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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得到“大同”,并参祥出个中秘密的人,可以征服这片海水之内的所有土地。昔年,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得到过“大同”,却苦思冥想不知秘密何在。“大同”不惧刀砍火烧,世间竟是没有可以毁坏它的东西,唐太宗临死前恐自己後代子孙不肖,被别人得了“大同”,参祥出其中秘密夺了李家江山,便密嘱心腹爱将尉迟恭将“大同”暗地处理掉。 

那尉迟恭对李世民忠心不二,在李世民死後便自刎墓前,殉主於地下。他的独生爱子尉迟扁却偷窥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尉迟扁知干系重大,不敢告诉任何人,却也不甘将这样一个天大的秘密带入坟墓里。他本是书画大家,竟给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大同”的下落藏於《金刚经》卷轴之中,密嘱後代,将《金刚经》当做传家之宝,言明此物关系天下,切不可丢失。 

是以,《金刚经》失去之时,尉迟世家五巨头倾巢而出,来追一幅小小的书法真迹。却不幸被元佐摆了一道:《金刚经》再重要,毕竟不比自己性命重要。 

元佐微微一笑,说道:“你是汴京来的,对不对?”不待颜儿回答,继续说道:“天底下识得暹罗进贡的香水,有资格骂尉迟家主是土包子的人,却也不多。你口音非江南人士,饭量虽大,却甚是挑食,无脍不精。你才华武功出众,见识过人一等,这却绝非寻常富贵家可培养出。你知道‘大同’中秘密,你又是汉人,如此一来,你大约是哪里来的,答案呼之欲出。” 

盯著颜儿,元佐淡淡一笑,傲然说道:“不错,我也从汴京来。我姓赵。” 

颜儿心中电光一转,失声道:“楚王赵元佐!” 

楚王元佐,当今皇帝嫡长子,皇族中首屈一指的不世豪杰。宋史载,楚王元佐自幼聪警,有王者风,深得太宗欢心,尝曰:“朕百年之後,大宋须赖此竖子。”及长,善武功骑射,果决多智,为一时之冠。尝从征太原、幽、蓟,返拜检校太傅,加职太尉,晋封楚王。 

“可是……我的身份也不是什麽秘密……你是不是因为我没告诉你我的来历,生气了?”颜儿喃喃说著,心中一阵迷惘。 

只听元佐冷冷的声音传来:“本王不管你是谁,也不需要知道你是谁。你只需记住,和本王争夺‘大同’,你是不自量力。本来,逗你玩玩也挺开心的,至少我很满意。只是现在,该说正事了。你在我昏迷中照料过我,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两个卷轴,你可随便取一个走,是真迹或赝品,便看你的运气。颜儿,我们就此别过,下次相见,怕是没有这麽风流好玩了。” 

颜儿妙目怔怔,凝视著面前的人。此时的他,不再故意装疯卖傻,自然散发出高贵慑人的气势,即使破衣烂衫,也掩盖不住一身与生俱来的夺目光华。这个男子,原本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族豪杰,是在这个世间最有资格角逐“大同”的人,也似乎是在这个世间的种种舞台上,最会演戏的人。 

颜儿心中大痛,涩声道:“好,你我就此别过。最好是,永远不要见了。”也不去拿卷轴,白衫疾动,发足狂奔了出去。 

只听一阵疾风暴雨般的马蹄声,胭脂玉长声悲鸣。元佐扑到窗前,只见一人一骑迅速远去,流星般消逝在茅舍青山之外。 

元佐呆呆立在窗前。他本是绝顶聪明狡诈之人,生在勾心斗角的环境之中,说谎伪装便是家常便饭。别的小孩还在天真懵懂之时,他早早便知道了什麽情形下该用什麽样的脸。装痴呆,装天真,装粗俗,装忠心,无不是拿手好戏。以至装到後来,有时候自己也难以分辨,哪些是原本就有的,哪些是装出来的,究竟自己性情中,是不是也有这些装出来的部分。 

又或者,伪装的至高境界正是如此。假作真时,真亦为假,真真假假,再也难以分辨。好比恋爱之中,真真假假的情话说得多了,到得最後,自己也分不清哪句是出自真心,哪句是为了哄情人欢喜,还是,根本兼而有之。 

只是,表面上再怎麽样,内心却始终冷静锐利,保持清明理智。否则刀光剑影中走来,怎能无恙?岂是偶然。 

不过,这种日子过得多了,却也难免有厌烦的时候。这次“大同”之事虽然重要,倒也不至於要他亲自出马。於他而言,只是找个鱼服微行的借口,到江南一游,顺便在江湖中消遣消遣。一路虽然惊险,却端的畅快,哪像在京中当皇子时,时时刻刻一大堆的利弊权衡、机谋布局?心机倒少用了不知几多倍。 

不料碰上了个奇异的绝色美少年,短短几天相处,把心底隐藏至深的天真引发了出来,一发不可收拾。和他一起,只觉笑骂由心,单纯畅快,酣畅淋漓,竟在不知不觉中致於内心深处,搅乱了那一丝清明理智。本也未能发觉,直到这次客栈遇袭,生死关头,昏迷之中自我控制力薄弱,以至不由自主地哀求他不要离开,难以自持。然而此时神志清明,猛然醒悟:自己身上,一个绝不可存在的弱点正欲形成。 

如果颜儿只是平民伶人之流,或许还有可转圜的余地。可是颜儿的来历决不简单。一路同行,彼此早已深知,对方是个有资格与自己一战的绝顶人物,何况同时意在大同?江山一片,岂容二主! 

谁爱了,谁便输了。他不是可以输的人。 

可是在这世间,有的事,即使知道自己做对了,还是会心痛。 

日色渐黄昏。元佐仍呆呆立在窗前,不知自己嘴唇已被咬出血来。 

22 

颜儿疯狂地抽打著胭脂玉。马鞭在胭脂玉身上无情抽出条条血痕,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得脸颊热辣辣地痛。眼中或许有泪,早被狂风吹干。他外貌清冷如冰,内心却是偏激之至,遭此大变,五内俱焚,只恨不得要将自己全身撕得粉碎,让血管里沸腾的血奔流喷射出来。 

也不知狂奔了多久,胭脂玉终於支持不住,忽然一个趔趄,前膝跪地,险些将颜儿摔下地去。 

颜儿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提缰绳,稳住身形。茫然抬眼望去,晚霞已是漫天。遮天蔽地的鲜红晚霞之中,一片烟水横在天际,芦苇瑟瑟,波光粼粼,大群飞鸟在天空和水面间展翅盘旋,长声悲鸣。 

原来,颜儿不辨方向纵马狂奔,胭脂玉脚程全力施展开来,竟已从青山小村奔到了无锡太湖。 

颜儿茫然坐在马上,马鞭早已落在地上,任凭浑身是血的胭脂玉挣扎著蹒跚前行。他容颜依然寒冷如冰,心中却转著无数个疯狂火热的念头,纠缠著,爆炸著,此起彼伏,直欲令人不管不顾地疯狂大叫,把身体里的血全部都宣泄呕吐出来方才快意。 

大群白色的水鸟在云水间翩然盘旋,叫声高低起伏。巨大的鲜红夕阳之中,缓缓行来一骑。纯黑的马,纯黑色的斗篷在风中猎猎飘飞。黑色。完全的黑色。 

颜儿漠然看著那片黑色缓缓靠近。目光穿过黑色的斗篷,扫过雕刻般的下巴和脖子,宽阔的肩膀,肌肉平滑的胸膛,扫过修长结实的双腿。很像,真的很像。 

黑色斗篷里的人在漫天晚霞中看到一个白衫绝美少年,有著冰雪般的容颜,寒霜般的神情,漆黑湿润的眸子里,却燃烧著可以将世间万物焚烧殆尽的熊熊火焰。 

烟波如梦,夕阳如血。绝色美少年用那样一双不可形容的眸子看著莫栩然,清清冷冷说道: 

“我要你。” 

23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时刻,当时刻骨铭心,回忆起来却淡得像水。 

可是,还有一些时刻,当时淡淡如水,回忆起来却刻骨铭心,用尽一生一世,再也无法遗忘。 

那一刻,烟波如梦,夕阳如血。绝色美少年用一双无法形容的黑色眸子看著莫栩然,冷冷说了三个字: 

“我要你。” 

莫栩然当时扬了扬眉毛,嘴角挑起,也说了三个字,声音慵懒而沙哑: 

“好,现在?” 

两人两骑对峙。 

众鸟高飞,啼声悲切。 

忽然,空中白衫飘拂,如花影颤动,白鸟展翼。绝色美少年从胭脂玉上翩然跃起,落在黑马之上,黑衣人之前。 

白衫下修长的双腿,没有夹著马,而是夹上了黑衣人挺拔的腰肢。 

黑与白静静对峙著。 

黑色斗篷里的人,看起来至多二十八九岁的容颜,淡淡的邪佞,淡淡的沧桑,却是最能勾动少女心怀的气质。狭长微翘的桃花眼,顾盼间有种漫不在乎的漠然,眼神异常锐利。 

黑色。这是一个黑色的男子。如果说,那人是惯使风云变色的火热太阳,面前这人,便是不可知的深深黑夜。 

黑色。彻底的黑色。 

却是此刻最需要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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