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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西斯塔克罗所一直在纳闷,自己是不是有点「不行」了?这种美色天天在眼前晃来晃去,自己居然把持了两个月!
诸侗灵身手再厉害,要他屈服也不是难事,用药、用枪,方法多得是。
他之所以一直苦忍,约定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他想让眼前的人真正接受他。
不行了,再待下去,他快要化身为狼了。刚转身要离开,听见床上人睡梦中无意识吐出的一个名字,立时钉在原地。
「克罗所。。。。。。」只是梦中的呓语,而且声音低微的不可闻及。
西斯塔克罗所恶狠狠的瞪向那人这可是你自寻死路,怪不得我!
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顺手抛到监视器上,他还没兴趣演真人秀。倾身覆上那具身体,一个个细碎温柔的吻落了下去。
梦中的人还是没醒,只是本能的有所回应。一个真正的热吻,让街不清醒的人儿呼吸越来越急促、脸颊泛起潮红。
西斯塔克罗所拉起他的双手,让他环住自己的脖于,继续加深这个吻。
唔。。。。。。好甜。。。。。。他简直要疯狂了。。。。。。
微睁双眼,愕然的发现一双晶亮清澈的眸子,饱含笑意、清醒淡然地看着自己。
来不及叫糟糕,就感觉颈后一痛
然后,他失去了知觉。
***
如果可以,西斯塔克罗所希望永远不要再回忆起那段遭遇。。。。。。
不过,从本文的角度来说,还是不得不如实记录。
他醒来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醒来的地点,是浴室;醒来的状态,咳咳,是全裸。
是的。用一句话说就是他凌晨三点醒来发现自己被人扒光了扔在浴室。
忘了一点,他手脚被布带子绑了起来。
还忘了一点,那条他在德国特别订做的链子现在正栓在他脖子上。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青筋爆起!
然后,他历时四十五分钟,终于用撞碎的镜子碎片割开了手上的绑缚物。
到卧室,发现所有的衣物不翼而飞,监视器被破坏。
再用了一个小时,他终于一点一点挪开了那重逾两百公斤的大床。当初是他自己把链条的另一端栓在了床柱上的。
包了床单,走出房间,幸好走廊没人。到书房找出备用钥匙开了链子的锁,然后到自己卧室找出衣物穿上。
打理完毕,他衣着光鲜的走下楼。然后,青筋再度爆起
他的手下和这屋里所有的人一个不少,全躺在大厅地板上睡觉,摇摇,还是不醒。
拿起电话,发现没声音。换另一条线,还是一样。
在所有人身上摸了一递,没有找到手机,之后在墙角垃圾筒发现了一堆手机,当然都被折成了两半或三半。
跑到车库,果然少了辆蓝色房车。其他五辆都给射破了轮胎,包括备用胎在内。
而他最爱用的银色法拉利的前盖上,被深深刻上「U…Lost!」的字样。
深吸气深呼气几个来回后,西斯塔克罗所振作精神重新回到屋内。
拿出书房书架秘格中的小型信号发射器,有史以来第一次发出了紧急求救信号。
半个小时后,昆廷塔琼斯和德克莱伦几乎同时带着人手赶到。
一直到八点,有人报告,他失踪的蓝色房车,在市区一家快餐店门口发现,而且因为违章停车吃了罚单。
***
2004年9月13日,8:20am,从亚特兰大的邻镇玛丽埃塔去纳什维尔的长途客车上,一个染了一头金色短发的亚裔青年,一个人坐在车尾抱头闷笑。
西斯塔克罗所,你个大混蛋,现在知道小爷我的厉害了吧!
已经算很看得起你了,为了对付你,连色诱这么不入流的招数都祭了出来。
本来还想趁昏迷喂他两粒伟哥,让他生不如死,可惜手边没现成药。
哼,真的以为第一次逃跑时,我是失手被抓的么?
哼,真的以为我会为了逃跑,弄伤自己么?
哼,真的以为你的虚情假意,能骗到我么?
最最可笑的是,真的以为我会爱上你么?
拿出鸭舌帽戴好,将帽沿压低盖住大半张脸,向后舒舒服服一靠开始补眠。
诸侗灵突然感觉很疲劳,非常累。这回的赌他算是赢了吗?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其实他到底要的是什么呢?这一直困惑他良久。
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自己一缕游魂,在这与他毫无干系的世界中,顶着别人的身份,努力求生到底是何苦?
是啊,诸侗灵是好好的活下去了,那他昊枫呢?
在他生活了十八年的世界,他是死是活呢?过往的人生就这样一笔勾消了吗?
跟着师父学武练艺时的单纯快乐,得知身世时的痛苦自弃,寄身江湖时的忘情随意,这一切的一切,难道真的再也毫无意义吗?
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微微发苦。自己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他又能问谁呢?
就在心思百转中,沉沉睡去。
等他醒来,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在纳什维尔住了一晚、上理发店修了修剪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四处探探风声确定安全后,第二天一早他上了去辛辛纳提的车,继续北上。
在诸侗灵走出禁锢他的房间之前,就已经打定主意往北走。
不是他不想立刻逃离美国,而是两本护照都被扣在西斯塔克罗所手中。惟今之计,要么想办法弄假护照,要么偷渡出境。
弄假护照,一来费劲,二来容易走露踪迹,想来想去,还是先走为上。
走,只有两个去处,向北去加拿大,或者向西去墨西哥。
墨西哥其实是个好选择,那里人多混杂,弄假护照,甚至偷渡去其他国家都比较容易,离他所在的乔治亚州比较近。至于语言也不成问题,他自信西班牙语说出来应该还是有人能听懂的。
但是这条路线太容易让人猜破。而且从西斯塔克罗所的交谈中,他得知这个人在墨西哥甚至整个拉美地区的势力非常庞大。
于是那一个月里,他一边琢磨着如何开锁,一边将整个逃亡计划制订好,不断考虑是否有任何疏漏,直到他确定完美无缺,才最终下手。
这次他可下了血本,忍着万分心痛,咬咬牙把一头及腰长发给削短、染成金色。
本来是不介意再扮一次女生的,可惜他现在的身材还来这套的话。简直是对不起美国人民的眼睛。
现在,这位金发的翩翩美青年,就踏上了投奔枫叶之国的旅途。嘿嘿,他被人喊了两年多的「Canadian」,总算要回国啦!
***
西斯塔克罗所吩咐昆廷塔琼斯代他前去义大利,自己亲自坐镇,誓将那个给了他一生最大耻辱的人逮回来。
原来是不介意多花点时间玩玩收服小野猫的游戏。至于现在,他是真的很生气,什么约不约定的,再让他把人拎回来就不客气了。
火冒三丈固然是真的,心底对此人的欣赏却也在急速增长。论起心机、胆量、行动力,诸侗灵这个人都出色得让人暗暗心惊。
他西斯塔克罗所活了三十多年,纵横黑道也近二十年了,各种各样的人见过不少,但像诸侗灵这般的人物却是第一次遇见。凭他的能力,称霸一方不是难事,但他却毫无野心,只是在危机迫近时,才防卫性的施展手段。
所以,西斯塔克罗所对他真的很有兴趣,「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样才能折服你那颗高傲如鹰、自由如风的心呢?」
就在快近中午他绵绵的想着那人事情的时候,有消息回来了。
他们调查到有四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见过照片中的长发中国男孩。他在每家店都只是随便买一两样东西,不过他本人长得太出色了,所以店员有印象。
购买的都是一些服装装备,不过有两样东西引起了西斯塔克罗所的注意:一瓶金色染发剂和一副蓝色隐形眼镜。
哼,又是变装游戏吗?他很清楚诸侗灵对头发的宝贝程度,他还真舍得!
到晚上,又有人回报说,在去玛丽埃塔的汽车上看见过有点像诸侗灵的男孩子。
「让他们去玛丽埃塔打听,今天早晨有没有人见到过一个金发的中国男人。」
如果他没猜错,诸侗灵应该是离开亚特兰大后,在玛丽埃塔变的装,毕竟亚特兰大是他的地盘,这小子不会停留太长时间,最多换身衣服而已。
果然,长途客车上车站有人注意到过类似形貌的男人,但记不清他上了去哪里的车。但从时间和地点推测,极可能是向纳什维尔的方向。
「你究竟有什么打算?」西斯塔克罗素不禁在心底琢磨。
现在就看是你更出人意表,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