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这货的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在我杀人的目光下,他竟然空出一只手来,在我比和尚的头发长不了多少的脑袋上摸了摸,脸上是宠溺的微笑。
我忽然瞪不下去了,他的这个笑容里,我看不到那种花花公子的玩世不恭,却感觉到了他的一丝真诚。
这样的花花公子,难道真的会喜欢上一个人?
把他的手推开,我恶狠狠的冲他叫到:“别耍帅了,给我安心开车。你不怕死,我还想要保住这条小命呢!”
他轻笑一声,收回伸出来的胳膊,双眼看着前方,专心开车了。
这次去的是一家装修很华丽的高级西餐厅。餐厅的灯光很明亮,里面的气氛也很优雅。总之,就是一走进去里面,就让人感觉这里是个很高级,很花钱的地方。
这种地方,最适合装逼犯们用来泡妞了。
而且等服务员端上了他在那张全是英文的菜单上点的菜品了之后,我果然就看到了泡妞装逼犯们必点的食物:牛排。
一名服务员帮我们斟好红酒,沈晴风向我举起酒杯,举止优雅,“为了我们第一次的正式约会,干杯!”
我跟着他举起酒杯,却没有喝下去,只是看着他,说道:“现在可以把我的身份证给我了吧!说实话,我对于你这样的花花公子,其实没有多少好感啊!”
“所以就不要再做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爽快一点吧!让我至少不会对你的印象继续变坏。”
“哈哈!”沈晴风尴尬的笑了两声,放下手中举起的酒杯,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一张身份证递给了我,说道:“对不起啊!我原本以为女孩子都会喜欢这种浪漫的。本来我还准备了一束很大的鲜花,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了。”
接过他递来的身份证,我看了一眼上面的信息:程笑笑,女,十八岁。上面的出身地竟然是北京!
我皱眉问他:“怎么回事?不是说我上面的名字是程笑的吗?还有,我的出生地怎么变成北京了?”
沈晴风摸着下巴笑眯眯的对着我说道:“我觉得叫程笑笑更加可爱嘛!而且你当初也说了除了姓名和性别,其他的并没有什么要求。为了能距离你更加近一些,所以我就擅自把你的出生地改成了和我一样的北京了!”
“好吧!”我收起这张全新的身份证,向他点点头,站起身来,“我要走了,谢谢你的好心帮忙。只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如果你只是想找个女孩玩玩,很抱歉,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不是的!”沈晴风忽然很激动的站了起来,他抓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的说道:“我承认我以前很花心,但是对你,我是绝对认真的!”
我不屑的笑了笑,指着自己说道:“为什么?因为我脸蛋很漂亮?因为我身材很好?还是因为我年纪这么小,却发育得这么夸张,是很多男人梦想的童颜**极品女?”
沈晴风却摇摇头说道:“不是因为这些。老实说,我见到过的美女非常多。论容貌,你虽然也是万里挑一的,但是也只能排在前三名左右,你的身材虽然也很好,但是我交往的那么多女孩,比你身材好很多的也有不少。而所谓的童颜**,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还是喜欢温柔柔顺型的。”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不解的问:“那你喜欢我什么?”
沈晴风脸上的神情有些无奈,却也有很多的幸福,“老实说,你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我喜欢身材娇小,性格温柔,有着一头飘逸长发的漂亮女孩。而你,身高比我喜欢的女孩的标准高了不少,身材虽然很好,但是脾气比男孩子还火爆,为人又太过冷淡,难以接近。最重要的是,你的头发短到不能再短了,给你的容貌扣了太多分。本来这样的女孩,就算再漂亮十倍,我都不会去追的。”
这下我是真的疑惑了,“那你现在为什么又要追我呢?”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完全不信!”我顺口接过他的问他,然后才反应过来,不可思议的问:“难道,难道你想说,你是因为对我一见钟情了,所以才决心追我这个从你的审美根本上就相反的人的吗?”
想不到这货竟然还一脸认真的点了点头。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听到他这话,我不可抑止的发出了一阵狂笑,一边笑,还一边忍不住狂拍桌子,发出的巨大噪音引得再这家餐厅吃饭的客人都把疑惑或者厌恶的目光投向了这边。
就是这样被我嘲笑,沈晴风竟然还是没有生气,想不到他的涵养竟然出乎意料的好啊!
但是在周围那些客人的围观下,我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讪笑的坐在了座位上,面向着沈晴风。
他就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看着我,眼中是我从未在周围的人身上看到过的坚定:“我到现在也同样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情。但是从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有了特别的感觉。我很清楚,那就是喜欢!”
“嘁!”我不屑的撇了下嘴,“问你一下,你用这样的话骗过多少女孩子了?”
“这些听起来一点诚意都没有的话,可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啊!你现在不相信没关系,但是我总会用行动证明我的心意的!”
“哈?是吗?那就来证明一下吧!”我饶有兴趣的笑道:“我对于爱情,信奉的格言是:一次不忠,百次无用。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追我,那你就不能再去找你的那些红颜知己了。一旦你有一次出轨的事情,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为了我这一颗你根本不喜欢的小树苗,放弃一整片大森林,你舍得吗?”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试一下,既然碰到了一个能让我一见钟情的女孩,如果不去追求,那就不是我的性格了。”
“那你就去试试吧!反正我是不会喜欢你的!你再努力也是白费劲!”我一刀把盘子里的牛排切成两半,用叉子叉起一块,张大嘴巴,一口咬了下去。
西方那种所谓的吃牛排的方法,把好好的一块牛肉切成小小的碎块,吃到嘴里一点都不爽。
什么?你说那样吃优雅?优雅能让我吃得爽吗?
嘴里含着一大块牛肉,抬起头笑着对沈晴风问道:“我这么粗鲁的女人,沈大少你真的想要追吗?”
没想到他笑了一下,也学着我的样子一刀把牛排切成了两半,叉起一块放进嘴里,毫无形象的大口咀嚼,然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其实我也觉得,这样吃东西,才叫痛快啊!”
我,真的败给他了。
05为了证明我还活着!
时间过得好快啊!距离大学通知书上的开学时间已经只有不到十天了。那些考上大学的高中同学们也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所以我收到了班长群发的短信,通知我去参加这一次的同学散伙会。
可能,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能和所有的同学们团聚的机会了。所以虽然他们和我的关系并不是很好,但是说实话,我还是有些舍不得他们啊!
而且啊!我要在那里,宣告我:程啸,并没有消失。总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
我不想被所有人遗忘。我不想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男人的事实。
所以这一次的聚会,我绝对不能错过!而且,我会以一个新的身份出席这次聚会。
沈晴风那家伙,自从那天吃过饭之后,第二天给我来了电话,说什么“公司有事,所以假期结束了。很遗憾不能马上跟我命中注定的你加深感情了,不过总会有机会的!”这样不清不楚的废话之后,就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要不是新的身份证每天都带在身上,我甚至都会觉得所谓的沈晴风这个人是不是我幻想出来的错觉。
不过他离开了也好,我这个人不习惯欠人人情。如果他还在这里,要整天纠缠我的话,虽然我是绝对不会对一个男人有感觉的。但是要约我出去什么的,我实在是找不到拒接的理由啊!毕竟,人家在我困难的时候帮了我那么一个大忙,只是和男人约会这种事情,还真是让人起鸡皮疙瘩啊!
同学聚会定的时间是下午6点开始,位置是我们这里的一家KTV,距离我家坐车都要接近半小时的时间,距离实在是有些远。
+文}不过这也没办法啊!
+人}叹了口气,拍掉身上沾上的薯片碎渣渣,我准备出门了。
+书}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在出门之前不整理自己一下?
+屋}开什么玩笑!我是男人!男人啊!
你看过哪个男人在出门之前会站在镜子面前涂涂抹抹,把头发衣服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就是有,那样的人不过是个娘炮罢了!那样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货色,实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