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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城河的桥,小刀就在那个时候从车窗丢进河里,所以要坐在后座上,不能坐副驾驶。
东三环这几个月一直在修路,机动车道改的乱七八糟,很容易避开摄像头。往北走上一小时,就有一个通宵开放的KTV,从那后面绕一圈,假装刚从里面出来,再坐上在门口等客人的出租车继续往北开,坐到三环路外的一片老住宅区下车。这里面也没有监控设备,就在这里面换上女装和高跟鞋,摘下短假发换上过腰的长假发,挎上女式挎包,把之前穿过的衣服和布鞋,还有短的假发和装东西的袋子,就在这片老房子中间的露天垃圾箱里全部烧掉。衣服上所有金属和塑料的部分早已经被取下丢弃了,扣子也全部换成了棉绳,点着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烧的精光。
然后就装成一个高瘦苗条的女人往西走,走路的姿势也是练习过的,为了让瘦瘦的屁股看起来丰满一点,还特意配了一副臀垫。这样,穿过三环路再走过四个公交站台就可以到家了。不过这段路上的监控太多,要尽量多走小路,这一带开发的较早,有很多旧居民区和小路,无须担心。
当然了,回家的时候也不能走小区正门,因为正门有两个摄像头,小区里还有几个。从小区门外过去,往北走到铁栅栏的墙外,在四号楼和六号楼之间的栅栏上,有一根锈断了,很久无人过问。而且这里正好被路边的几株大树遮挡住,路灯照不过来,从这里钻进去,只要注意落脚处不要踩在泥土里就行了。
从这里一直到家里都不会被监控照到,女式的鞋子扔在四号楼下的垃圾桶里就行了,再过一个小时就会被垃圾车运走。回到家里,把剩下的所有东西全在马桶里烧掉冲走,就什么证据也不会留下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对于整套计划,常歌非常有信心。
没有完美的密室,没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没有所谓的完全犯罪,那些只是推理小说中理想化的桥段。
但是不会有证据能表明是常歌干的,不会有任何确凿的证据可以指向常歌。
只要不落下一根头发,戴着假发即可。
只要不留下一枚指纹,戴着手套即可。
只要不粘上一滴血迹,穿着长过膝盖的工作服即可。
而这些都将会被付之一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那个准备用来烧毁证物的垃圾箱旁边有一堆废砖头,常歌在那里面藏了一瓶汽油,只要浇上去就没有什么会烧不干净。
只要不在任何一个监控摄像头里留下清晰可辨的图像就行。
大街上小区里,没有哪个监控摄像头的分辨率可以放大到数倍之后还不会变模糊,现实永远也不会像电影里面那样随处都是高端科技。
只要不让任何一个遇到的人看清自己的脸就行,可以戴一副口罩,还能避免出刀时脸上会溅上血滴。在这个雾霾纵横污染严重的年代,戴一副口罩出行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路上会换装三次,即使偶尔会被摄像头拍到,也不能串成一条完整路线。
警方绝对拿不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来证明这一切,所以只需保持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审讯即可。
即使警方会使用测谎仪,常歌也完全不会放在心上。只需要在鞋子里面藏一颗钉子,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踩一下,或者掐自己一下或者咬一下舌头,只要能在瞬间改变血压、脉搏、呼吸、心跳、皮肤电阻这类生理参量,测谎仪也就只不过是一部好玩的小霸王学习机。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但还需等待时机。
不可能那么巧一去就能等到目标,但也不能总挑佳佳不在家的时候,那样时间就很可能总也碰不到一起去。又不能等得太久,因为夜若太长就会梦多,假如错过了一次,就很可能再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
冥冥中似乎自有天注定,佳佳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去了乌鲁木齐,而且要去八天,因为佳佳的姨妈病危,佳佳要赶去见她最后一面。
所以就在七月初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常歌又站在了那个小区的树木阴影里,穿着长长的工作服,戴着假发和口罩,脚上是那双大了两码的布鞋。
假发是花了半个小时才小心戴好的,把所有的头发都仔细的藏在了假发里面,又细心的整理了一番,如果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是假发。
手机、香烟、打火机,任何有可能掉落的东西都没带,口袋里只有那把精心打磨的小刀。
不过世事总是不能尽遂人愿,常歌连续等了两个晚上居然没有等到茅老板的出现,但是常歌一点儿也不在意,各安天命顺其自然就好。俗话说事不过三,假如等三天都没等到,那就罢手好了,就当是茅老板福大命大运气好。
这天晚上就是第三天,弯弯的新月静悄悄的悬在西边的天空中,时间不声不响的悄然流逝着,常歌安安静静的站在树后的黑影里,安安静静的听着别人家里的电视声说话声,一点儿也没觉得紧张不安。在七月初的晚上穿着长长的棉布工作服戴着厚厚的假发也丝毫没感觉到燥热,心情平静如水,就好像在最熟悉的地方等待着最亲密的情人。
一扇窗户里面的灯光熄灭了,就像是在提醒别人睡觉的时间到了,随后,灯光就开始陆续熄灭,一盏接着一盏。常歌饶有兴味的数着一扇扇关灯的窗子,没过多久,大部分窗子就都变成了一个个漆黑的方格,就像是一个个展示茅老板遗像的相框。
这个月份的新月落下的很早,不知不觉中已从西边的树梢悄无声息的落到了墙头上,再过不了多久就会沉到常歌的视线以外,就在这时,伴随着一阵咳嗽,寂静的夜色中响起了沉闷的踢踏声,久违了的茅老板终于打着酒嗝出现了。
常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等到茅老板吐出一口痰之后,就无声无息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常歌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坚定的目光,借着惨淡的月光,死死地盯着茅老板的脖子,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的时候,一道寒光在夜幕下依稀闪过。
怎样下手呢?
常歌完全没打算像个罪犯那样粗暴野蛮,常歌只打算在一瞬间结束一切,用最干脆最简洁的最华丽且最有效的方法。
动脉。
只需切断动脉就好,只需一刀。
尽管切断动脉不会马上断气,对方必然会大声呼叫,但只需十秒钟,常歌就可以站在墙头外面的小巷里了。
在窒息的紧迫中闲庭漫步,这才是常歌的风格。
常歌的手灵巧而纤细,干燥且沉稳,隔着薄薄的手套轻轻的握着那柄比手术刀大不了多少的小刀。
这是画画的手,这是做精密细致工作的手,除了外科医生和钟表匠的手,很少会有比这更沉稳的手了。
只需一刀,轻而易举。
比用割网刀在拷贝台上对照画稿划开胶网还要简单,比用匹克同时扫响六根琴弦还要容易。
只需一刀,划破黑暗。
那些绝望的人们,那些可怜的人们,那些苦苦哀求也换不来一分血汗钱却换来无情讥笑的人们,黑暗就要被划破了,光明很快就会涌进你们的心底。
只需一刀,生离死别。
我会活着离开这块被你滚烫的血玷污过的秽土,而你却会告别这个你所留恋的世界。
只需一刀,洗净尘埃。
你活着的时候卑鄙肮脏且丑陋无比,令人作呕,而在这离别的瞬间,我会用最优雅的动作切开你的动脉,让你的鲜血喷涌而出,在这夏日的晚风中绽放最艳丽的玫瑰,用你的血化作漫天花雨,洗净你一生中所有的罪孽。
切哪里呢?
看情况,随心情。
颈侧、脑后、耳旁,都行,等到刀挥出之后再让手随心所欲的去决定落点。
就如同弹奏一段即兴的SOLO,或者在二拍的鼓点里演奏几小节切分音型的爵士乐。
或许除了医生之外,很少有什么职业能够比画画的人更了解人体的构造了。
从后面下手?或者是侧后方?这也要视心情而定。
倘若直接下手,可以一下划开脑后的枕动脉,还可以同时切断枕大神经,就算茅老板能够侥幸苟活下来,以后他的脑袋也会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就算是再被别人打破了脑袋也不会觉得疼。
倘若划的宽一点儿,就可以连耳后动脉一同切开,假如茅老板没死成,以后还会落得面瘫。
倘若等到茅老板走到倒数第二栋楼向右转的时候再出手,出手的部位稍稍放低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划开脖子右侧的颈动脉。要注意的是,脖子要比后脑柔软的多,一定要在刀锋入肉的瞬间通过指端的触感来修正用力的方式。不妨这样形容,假如在脑后下刀是用匹克弹奏民谣吉他,那么在颈部下刀就是用手指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