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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第372位捞到此瓶子的人。这是一个富贵瓶,捡到的人三年之内必赚一千万,并且家人平安父母健康爱情美满,如果扔了就会有大灾大难。所以请你不要扔回海里,改一下序号扔出去,不要让瓶子在你这里断掉了。瓶子漂到你那里是你的幸运,用一个普通瓶复制粘贴再扔出去就行了,要是在你这里断了你就会倒霉一辈子,谢谢了。
隔一行还补充了一句:捡到瓶子的人实在是对不起,我也是捡到了没办法,只好往下传,请不要骂我。
常歌叹了一口气,就在瓶子下面回复了两行字: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在我这里断了吧,所有的苦难就由我来背负,免得后人倒霉,你也不必自责。阿弥陀了个佛!
回复完之后,常歌就把瓶子删掉了,然后抽着烟陷入了沉思。
常歌的目光如刀锋般尖锐,刺穿了办公室里飘荡着的袅袅烟雾,面上的表情却是一副说不出来的轻松。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常歌碾熄了香烟站起身来,走进了小仓库里。
小仓库里依然如往常般昏暗潮湿,到处乱七八糟的堆满了东西。
常歌在那一箱棉被枕头卫生纸前蹲了下来,轻轻的抚摸着这些柔软的物品。
就在这里,就在这一堆柔软的铺盖上,小肚子的妈妈身体如丝缎般光滑,淡淡的体香似乎依然留在这狭小的空间里。
滚烫的肌肤,潮红的面颊,柔软的嘴唇,紧拥的双臂,悸动的心跳。
梦幻般的回忆真是美妙。
没有狂野的诱惑,没有放纵的激情。
只有梦幻般的美妙。
常歌的目光里透出了无限的柔情和数不尽的感伤,出了一会儿神,忽然叹了一口气,伸手到这一堆小被子小枕头里面,从最底下掏出一个黑色的袋子。
在昏黄暗淡的灯光下,常歌慢慢的打开袋子来,里面是几件衣物,有男有女,还有两个假发套和一双布鞋一双高跟鞋,另外有一个女式挎包,一块布头里面包裹着的是一把明晃晃的小刀。
常歌看着袋子里面的东西,眼睛里又透出了复杂的神色,忽然又站了起来,抬手关掉了头顶上昏暗的电灯。
黑暗瞬间包围了这个狭小的空间,常歌已同黑暗融为了一体。
步入黑暗,与黑暗融为一体,因为光明就在黑暗的另一端。
只要打开了灯,光线就会照下来,只要冲破了这黑暗,就会迎来光明。
只要冲破了这黑暗,就可以挽救自己。
但别人的黑暗由谁来冲破?
那些离乡背井飘来荡去的人,那些挥汗如雨拼死拼活工作的人,那些在社会的最底层构建起别人梦想的人,那些在公交车上都不敢坐下的人,那些每顿饭都舍不得吃一块肉的人,那些连医保都带不出城市的人,那些面黄肌瘦营养不良却干着最沉重的工作的人。
那些连血汗钱都讨不到一分的人。
那些可怜人。
谁来挽救他们?
三万块钱并不是什么大数目,也并不是非要不可的身外之物,况且讨起来本就是件非常麻烦而又徒劳无功的事。
即便是讨来了又怎样?因为自己住得上房子开得起车就理解不了别人只能租房的心酸苦楚?因为自己吃的饱穿的暖就体会不到别人的饥寒交迫?因为自己的钱到手了就不能感受别人企盼那虽不多却可以救命的钱时的无助和绝望?
常歌从不同情自己,只同情别人。
所以,常歌做不到。
自己的痛苦,常歌总是会忽略,别人的痛苦,常歌却总是能感同身受。
所以,这袋子里的东西,正是常歌为茅老板准备的礼物。
为茅老板践行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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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歌花了好多天来准备这些东西,并详细的做了一个计划,又经过反复的考量修正实地勘察,将之逐渐完善。
常歌和茅老板并没有仇,也并非为那区区的三万块钱。
常歌只想驱散黑暗,驱散笼罩着那些可怜的农民工们的黑暗。
眼前看到了这些可怜的农民工,常歌心里就明白了,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同样可怜的人还有多少呢?也许那数字是远远超乎想像的。
即便是常歌腰缠万贯又可以为这些民工慷慨解囊,那也不能避免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人被卷入黑暗。
治标不如治本,斩草必须除根。
只要干掉茅老板,民工们的黑暗就结束了。最起码的一点,将来再不会有人被茅老板推入这绝望的黑暗中了。
也许总有一天会有别人来做这件事,但别人没有常歌这么谨慎周密的头脑,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从一个黑暗步入另一个黑暗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常歌不愿意任何人受苦,所以决心背负上这一切,常歌也相信自己绝对可以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
前方即便是更深邃的黑暗,常歌也决心冲破它,以一己之力。
心底的黑暗本已经太多了,再多一些又何妨?每一个人都是无辜的,为什么要受到伤害?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不公平。
伤害,就让我一个人来背吧。
我为你们撕开黑暗,我把光明带给你们,黑暗全部丢给我就好了,因为我早已融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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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不可能发生真正的完全犯罪,而常歌和茅老板之间有债务纠纷,即便是茅老板在外面还欠下了很多人的钱,但这一点也必然会让常歌成为嫌疑对象之一,所以常歌从一开始就完全没考虑过怎样让自己摆脱嫌疑。
而我们的法律对于案件是没有时效的,这种案件也没有空子好钻。
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而且处理尸体是一件极为麻烦又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是血迹。或许用消毒水可以破坏掉血液中的酶,也可以产生荧光效应,从而让刑侦检测陷入困境,但百密难免一疏,没人可以保证把现场中的每一滴血完全清理干净。
若是清理的太干净,又难免会使得现场显得极为不自然,反而欲盖弥彰。
常歌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所以常歌完全不考虑怎样善后。
现实中也不存在真正的密室,只会有心理盲点。常歌不喜欢偷偷摸摸,更不喜欢绞尽脑汁的去设计圈套,所以完全没有打算去利用他人的心理盲区来建造密室。
常歌也不喜欢利用别人,所以更没打算让谁来替自己背黑锅,那对别人不公平。
所以常歌必须要自己亲自来做,用自己的方式,不借助任何人的帮助。
常歌也确信,只要自己做了这件事,就一定会被纳入嫌疑人名单。若一旦被定罪了,可没有什么《枫丹白露条约》来把他流放到厄尔巴岛,必将面对的只能是断头台。
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埃德加·爱伦·坡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过:我不仅一定要惩罚他,而且绝对要在自己不受惩罚的情况下去惩罚他。报仇的人自己受到了惩罚,这仇就算没报;报仇的人没让那个作恶的家伙知道是谁报复了他,这仇同样也算没报。
所以,所有的过程必须要用常歌自己的方式,遵照常歌自己所喜欢的风格,无论是做什么事。
常歌非常清楚无常的道理,推理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完全犯罪是很难付诸实际的。计划或许可以完美无缺,但是人却是其中最不安定的因素。无论多么缜密而无懈可击的计划,一旦通过人的手来完成,就难免会百密而一疏。因为人不是机器,人的所有思维和行为绝对不可能完完全全不出任何罅漏,绝无可能。
常歌的打算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实施整个过程,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每一个环节,而最终要达成的效果是,即使所有人都认定是自己干的,但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给自己定罪。
所有的事情,必须要做的富有戏剧性,这样才会符合常歌的喜好。
所有的事情,都不需要刻意隐瞒,任由刑侦人员去调查好了。人证物证,保证都会搜集得到,但是任何人都绝对没办法把这些证据和常歌联系起来。
常歌对于这一点很有把握。
但是以常歌的性格而言,凡事总是要多想一步,多为别人考虑一下。
如果万一失败了呢?
常歌不愿意一昔尽欢之后就成诀别,所以常歌打算在这件事尘埃落定之后,再和小肚子的妈妈进行最为亲密的接触,因为常歌不愿意伤害她的心,不愿意给她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百四十一章
干掉茅老板,把可怜的人们从黑暗中解救出来。
这个念头一直悄悄的潜伏在常歌的心里,只是常歌一直并没有察觉到。
和小肚子的妈妈在那荒废的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