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撬脱耍矣指改覆幌辏跃退媪怂男眨质俏颐窃撼ば攀帜槔慈〉模掀鹄椿雇锰喑怼!�
“那老头对我很好,隔三差五还带东西去孤儿院看我,懂事之后,我就想,将来一定要好好报答他,努力赚钱养他的老。可是我7岁的时候,他却在马路边儿被一辆酒醉驾驶的大货车撞死了……我欠他的,这辈子是还不上了,如果还有下辈子的话,我会加倍偿还。”
洛清泓抱紧我,呢喃道:“下辈子,我陪你一起还。”
我自嘲的笑了笑,没有回应,心中暗暗道:欠你的,恐怕也得下辈子还了……
“因为我长得丑,孤儿院的孩子都不喜欢我,还经常欺负我,我不服气就跟他们打架,结果我们院长也开始讨厌我。只有一个人不嫌弃我,愿意跟我玩,还许诺说长大了会娶我,他的名字叫初薰……我8岁的时候,他被一户有钱人家收养了,从此再无音讯……”
不知为什么,说到这里,粉条君的脸孔竟会在我脑中一闪即逝,我晃晃脑袋,将丫甩了出去。
洛清泓挑眉道:“我是不是该为他的杳无音信感到庆幸?看样子,我得尽快把你娶回家!不然哪天他突然出现,跟我争老婆怎么办?”
我瞪了他一眼,恼道:“你还想不想听?”
洛清泓用手比划了一个拉链封口的动作,乖乖闭上嘴。
我拿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酒,让思绪随着滑入胃肠的液体慢慢沉淀,开始揭内心深处那道最不愿意触碰的伤疤。
“后来,那些身体健康,四肢健全的孩子都一个一个被收养了,12岁的时候,我居然也走狗屎运的被人收养了……”
“收养我的,是个52岁的丧偶男人。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如果要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要相差40周岁,而我们刚好就差了40岁。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要收养我,因为当时全孤儿院里,只有我一个12岁的女孩……”
洛清泓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哆嗦了一下,急切的喝止我道:“好了,别说了!”
我却没有理会他,如同一个上足了发条的人偶,机械化的继续说道:“10岁以上的被收养人是有选择权的,当我们院长征求我意见,问我愿不愿意跟那人回家,做他女儿时,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了。然后,我就无比天真的幻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那种有家有亲人,有爱有温暖的幸福生活……呵呵!”
洛清泓伸手想捂我的嘴,却被我挡开,死死地捏住腕子。
“刚开始还好,他给我买衣服买玩具,办户口上户籍,还给我取了个新名字,叫什么……我不记得了。总之一切都很好,很正常,我也开始试着叫他‘爸爸’。可就是这个‘爸爸’,竟在某天夜里,喷着酒气将自己‘女儿’压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洛清泓搂在我腰间的手臂越收越紧,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手心里面全是汗。
“我当时太小,不明白怎么回事儿,只是觉得害怕,就拼命挣扎,后来被逼急了,随手抓起桌上的玻璃烟灰缸,砸在他后脑勺上……那一下砸得很给力,当场就给丫砸歇菜了,丫是在开往医院的救护车上,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为我未满14岁,又是自卫杀人,所以没有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被送回了孤儿院。不过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人敢收养我了……”
洛清泓不再说话,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他那热热地体温,沿着我的肌肤,熨烫到我心里。
“高三那年,我暗恋我们班的一个男生,高考的时候,还特意跟他填了同一所大学的志愿。高考一结束,我就鼓起勇气到他面前表白,结果他却啼笑皆非的对我说‘同学,你平时都不照镜子么?’,旁边的男生也跟着笑,他又说‘同学,长得丑不是你的错,长得丑还跑出来跟别人表白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当时无地自容,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树上……”
洛清泓的吻落在我额间,那样的温柔,那样的深情。
“后来这事儿让我朋友知道了,她找了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将那个男生狠狠地揍了一顿;再后来,我朋友离家闯天下去了,那男生他爸报警了,说我是主谋,我好不容易申请到的助学金泡汤了……因为这件事儿,我朋友一直觉得亏欠我,所以到现在为止,对我都很照顾……”
“高中毕业以后,我也没找到什么正经工作,像那种前台客服,业务销售的工作,人家一看见我这张脸,就把我拒之门外了,我只能找那种后厨洗盘子不用露脸的活儿。那时候我用业余时间写东西,写完投给杂志社赚微薄的稿费,后来钱攒多了,就买了个二手电脑,当起了三流网络写手,偶尔也玩玩游戏消遣,但大部分时间是宅在家里的,再后来就认识你了……”
说完,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同时也感觉特别的累,入骨的疲倦从内心深处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
洛清泓像抱着一个小孩子那样抱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四个字——“以后有我。”
我笑得苦涩。
傻瓜,根本没有以后,又哪来的你?
不过,我已问心无愧,至少余唱晚对你,也算毫无保留,彻底坦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终于写完了,俺也松了口气,翻滚,求虎摸~
执子之手,挚爱一生
次日清晨,洛清泓信守承诺的带我去拜见未来婆婆。
车子开了很久,最后停在城边一个依山傍水的墓园门前,我心中一惊,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暗自庆幸:还好今天穿了件素色的衣服。
下车,我买了一束白菊,洛清泓看见,让我换成了百合,我没有问他原因,琢磨着应该是逝者喜欢。
进门,洛清泓停了一下,对我说,他父亲当初之所以会选择这里,完全是因为这墓园的名字。
我抬起头,“陶然寝园”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陶然……
逝者可以陶然长眠,但留在世上的生者呢?
来到洛清泓母亲的墓前,我毕恭毕敬的鞠了三个躬。
尽管墓碑上堆积的灰尘并不多,洛清泓还是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遍,然后拉着我的手,对墓碑上照片里的人淡淡一笑道:“妈,这是您未来媳妇……”
当时,我犹自捧着那束清雅馨香的百合花,脑中一片空白,心底却是一阵莫名的感动,接着又是一阵莫名的慌乱。
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洛清泓对余唱晚,的的确确是认真的……然而他的认真,却更加坚定了我放手的决心……
照片里的女人长得很美,是那种淡雅脱俗的美——尖尖地下巴,修长的脖子,眉目清秀,笑容温婉,洛清泓的样貌,完全遗传了她。
洛清泓说,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胃癌,发现已是晚期,只撑了半年,到后来瘦得不成样子,连拿锅铲的力气都没有了,还心心念念想着给自己儿子做他最喜欢吃的菜。
洛清泓说,他父母感情很好,母亲死后,父亲一直没有再娶,表面上是怕后母待他不好,实则是不想让别人取代母亲的位置——不论是身边的位置,还是心里的位置。
洛清泓说,他的长相遗传了母亲,性格却遗传了父亲,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便不会轻易改变。
遂抬眼望向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所以你若不肯嫁给我,没准儿我就要孤独终老了……”
我嘴上笑闹:“谁要受你威胁?谁要嫁给你?”心里却是入骨的荒凉。
洛清泓当着他娘亲的面拥住我,自信满满的对他娘亲说:“妈,您别听她胡说,我们就快要结婚了,您儿子现在过得很幸福,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带着您孙子一起来看您了!”
我脸皮一红,小声嘟囔道:“谁要给你,生儿子……”
洛清泓立刻接话道:“那就生闺女!”
= =
离开墓园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重重叠叠的青石墓碑,恍然发觉,那用绿树繁花刻意装点出来的悠然静美,根本掩饰不了清冷彻骨的落寞寂寥。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畏惧死亡,突然感觉,无论再怎么生不逢辰,命途多舛,还是活着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