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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逸之没有想到阿喜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来,愣了一下,但想到阿喜从来就是一个不受拘束的姑娘,也就理解了,自己往旁边挪了挪,腾出些地方来,让阿喜坐下。
“马车真的是太慢了。”阿喜坐在车边,腿悬着,荡来荡去,看着两边往后退的树木,想起以前坐火车时那两边飞快退去的树木……不由得感叹道。
“阿喜姑娘,我这马车已经是很快的了。”那个车夫却不愿意了,他的这马车哪里慢了,“这可是好马啊,上好的蒙古马,耐力好得很,但速度也不差。那些大宛马,跑起来是快,可是却跑不了多远。真要像我这马一样,天天赶这么长时间的路,那早就累趴下了。”
她说的根本就不是这个好不好?阿喜有些郁闷 ,却也知道,跟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哪里解释得清楚火车汽车公交车……
还快呢,要是给她一辆山地车,费点力气,都能骑得比这马车快。在这落后的时代出门一趟,真的是一件辛苦事情呢。
“没有办法,去宁夏卫没有水路,不然行船,那速度到是能快一些。”胡逸之劝道。
“到了宁夏……你怎么办?”阿喜突然问道。
胡逸之听了阿喜的话,明显的一愣。要怎么办?他自己也不知道呢。
☆、第368章 败兴
怎么办,直接去找黄莫娘?莫说他并不知道她确切的地址,就算是知道又能怎么样?找到了,她仍会像以前那样,悄悄的,又再次离开吧?然后,他再一次,将那个地方烧掉?
有什么意思呢?胡逸之想起以前,几次烧了莫娘的地方……那时候,心情激动,痛苦难堪,只想着怎么能够更痛快地泄愤,就怎么做,不然,那痛苦能压迫得他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可是现在一回想,却又觉得有些可笑,烧了房子又怎么样,看着那浓烟滚滚的房子,当时是解恨了,可是事实上,有一丁点的帮助吗?
没有,真的没?有,什么帮助也没有。莫娘真是想当的洒脱,他就不信那冲天而起的浓烟,莫娘就真的一点也没有看到,可是,她就真的那样潇洒,头也不回地一去不复返,比多少大丈夫还要潇洒得多!
烧了一回,再烧第二回,再烧第三回……又能怎么样?也没有见莫娘离开的脚步有一点迟疑!她根本不在乎!
是的,她不在乎。对莫娘而言,在乎的人与事,她能够付出一切,而她不在乎的事情……那就能够毫不留情地放弃吧?就像当初,莫娘能够放下一切,背着他的老娘,走得两只脚鲜血淋漓……那是因为在乎他。可是,当她不再在乎他的时候,也是如此的不在乎,说走就走,连个原因也不说。
“你说,现在莫娘,最在乎的是什么?”胡逸之想到这里,虽然已经想开了不少,但仍然觉得心头有些发苦,不由得开口问道。不管是什么人,以前在乎自己的,突然变得如此不将自己放在心上,怎么也不会舒服的吧?而且,她不再在乎他。那她又在在乎什么呢?
“啊?”阿吉挠挠头。其实阿喜对莫娘还挺敬佩的,就算是她前世。那个基本上男女平等的世界——当然了,完全的真正的平等是不可能的,可是,至少,在劳动上。在义务上,男女是真的平等了,而权利方面是否也如此,那就有待考证了。在那样男女同工的条件下。社会对女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真正的女强人也是不多的。因为要当女强人,就意味着要放弃很多。爱情,家庭,孩子……或者更多。
但是在这样的几百年前,当女性还只是男人附庸的社会条件下,黄莫娘却可以做到。带领一群山贼……还个个对她服气得很。就算山贼这个职业确实没有什么前途,可是也不能否认莫娘确实是很有能力的。
而女人,一旦知道了事业的好处,也可能就能够放其他的放开吧……比方说爱情。因为如果她若真跟了胡逸之的话,那她肯定就不能再领导那些山贼了……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阿喜觉得。莫娘是因为她的事业而放弃爱情的。这样的事情,在后世太多了。不说别人,她的偶像梅姑,不就是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吗?是她不喜欢婚姻吗?是她不喜欢孩子吗?当然不是。她最令人称道的一段爱情,便是与扮了史上最帅法海的演员赵文卓的那段姐弟恋。赵文卓人很不错,可是有几个男人能够受得了自己女人比自己强?最后黯然分手。也许梅姑应该学学王天后,嫁了人,就安分当个小女人,为他操劳,为他生孩……可是梅姑的傲气,却不能让她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而阿喜,就觉得,莫娘也应该就是梅姑这样的人。因为前世崇拜梅姑,所以现在,因为这个共同点,阿喜崇拜上了莫娘。
所以阿喜心中也有主意,她虽然不能像自己的偶像那样决然,为了事业而完全放弃爱情,但她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事业。也许两者兼具,会是一个很难的事情,但她会努力实现……实在不行的话,单身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你也不知道吗?”胡逸之有些失望。除了自己以外,他所知道的人,也就阿喜最了解莫娘了。可是,如果连阿喜也搞不懂莫娘,那可能,他永远也搞不清楚,莫娘为什么会这个样子了?
“我猜……”阿喜小心地说道,其实这一切,也只是她自己心中的揣测,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所以她也不能大大咧咧的说,莫娘就是这样想的……若其实真情不是这样的呢?
只是,胡逸之看着好像很痛苦的样子……阿喜觉得有些不忍。唉,如果有个人也这样为她伤心,那自己会不会选择放弃事业……算了,自己的事业与莫娘的事业到底不一样,自己的事业与爱情,应该不会有这样强烈的冲突的。
“我觉得,是我猜的啊……莫娘她,可能现在……更在乎的,是她的事业。”阿吉很小心地选择着自己的措词。
“事业?”胡逸之一听,几乎要笑出来,“她那也算什么事业?”带几个山贼打劫行人,就那样,也叫事业?
阿喜是在说笑话吗?
“怎么不是。”阿喜一听自己心目中偶像一般的人被人这样说,即使这个人是胡逸之,也有些不乐意了,反驳道,“虽然莫娘带的那些人是山贼……而且他们有一回还打劫到了我身上,可是,他们这群山贼却与别的山贼区别大了去了,他们说的什么‘不伤人命’,是真的啊,那次我被他们抢了,他们就没有伤到任何一个人。”
其实主要是船家见是“不伤人命黄龙寨”来了,很识相地先逃了,没有反抗的人,黄龙寨的人就完全没有必要伤人了。
“呵,就这样?你的要求还真低。”胡逸之哈了一声,然后就没有了声音。因为他突然发觉,莫娘果然是将那个山贼的工作……当成一份事业在那里经营的……看看她将那些山贼们训练得多有素质啊,说不伤人命,就完全真的不伤人命,胡华也跟他说起过那次被劫的经过,那些山贼的素质真的是非常的好。
这样的女人,又哪里会甘心会被困在一个小小的后宅里,跟着一群女人为了自己夫君今天在哪个妻妾那里歇了而吃醋,为了一点漂亮首饰而生气,为了自己生的孩子不争气而操心?
不,莫娘的眼界已经开了,所以,她永远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而居于那一方小小的天地了。她已经有了她的大大的世界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不会回到最初的时候了。
“你说的对,那就是她的事业。”胡逸之叹了口气,道。
突然他有些迷茫起来,自己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好像本来是想向莫娘问清楚,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离开自己……可是现在怎么办,都已经知道答案了,还需要再次地找到她,再向她询问吗?
好像已经不需要了……答案已经如此的清楚,再问,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胡逸之突然觉得有些扫兴起来。
“我们回去吧。”胡逸之抬起头,看着远远的前方,那里,有个卫所叫宁夏卫,就是莫娘现在所在的地方……可是,他已经不想去那里了。
“啊,为什么?”阿喜奇怪地道。路都走了一半了,干嘛要回去啊,她还想去宁夏看看,是不是她印象中的那个地方呢。为什么自己会对宁夏有印象?真是个很奇怪的事情。有很多地方,她都有印象,可那是因为,她在电影电视或者图片里见到过,可是宁夏……她真的没有一点点的印象在这些渠道见过的。
这个印象未免来得实在太奇怪。
“乘兴而来,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