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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四壮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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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为了零用钱在劳力底层打工,倒没产生“我好好用功读书上进,以后才不会过苦日子。”的知识份子优越感,而是一种更根本的“体察心意”。 

  不仅是了解,而是真正领会底层服务业的辛苦,以及感受芸芸众生百态。 

  有了在夜市洗碗的经验,我永远都会记得跟服务生说谢谢,对端错的菜也不曾大发牢骚。 

  这是很重要的收获。 
 
 
 
45 翻滚吧!青蛙!

  打开报纸,常看见教学要越来越活泼多元的主张,我就觉得一阵好险。 

  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小时候我蛮喜欢死读书的,因为读书一点都不好玩,可能的话我想赶快解决课本跟参考书,然后打开抽屉拿起计算纸连载我的漫画,在这种心态下,死读书比活读书还要省时间! 

  每遇到需要自己动手做实验、做记录的作业,我就觉得很烦,例如要每天晚上观察月亮的盈亏,并画在自然习作上,我觉得真是蠢毙了——有谁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吗?每天我都必须压抑一口气画完十几天月亮盈亏的冲动,常常我根本就没有出门,在房间里就画好了事。 

  但偶而也有突锤的时候。 

  “26 号,站起来。”

  “嗯。”

  “嗯什么,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好好记录月亮?”

  “有。”

  “你有没有说谎?”

  “没有。”

  “那你告诉其他同学,你昨天晚上画的月亮长什么样子?”

  我打开刚刚发回的习作,面红耳赤地向周遭展示了我的记录,大家笑了起来。 

  我发窘,讶异自己怎么会被拆穿。 

  “38 号,告诉 26 号为什么他根本没有好好记录。”老师冷笑。 

  “报告老师,昨天下雨,根本不会有月亮。”知书达礼的 38 站了起来。 

  王八蛋,原来是这么回事。 

  后来我的观月记录常常没有出现月亮,只画了一朵乌云。 

  既然没有规定我一定得看到月亮,我也可以只看到满天黑云。 

  说来讽刺,我的好奇心都放在外星人跟古文明跟灵异事件的书上,而不是要实际动手研究,我崇拜爱迪生的好脑筋,却没兴趣将手边的钨丝通电。琳琅满目的自然课总是困扰我,用尺记录绿豆的生长速度我更觉得无聊;观察蚕的生长周期我也觉得很古怪(养蚕的课与其说是教授何谓生命,不如说,是让大家上了一堂集体亲手毁灭生命的课);把两个养乐多空瓶用棉线在底部黏起来,隔着老远讲话——这么简单的器材制作,我都感到欲振乏力。 

  尤其是 老师要学生带一大堆东西去学校“展宝”的分享课,简直要了我的命。 

  记得二年级有堂自然课要观察小动物,老师要我们从家里带一样宠物到学校,作为分组观察的标的。 

  问题是,老师根本不理会不是每户人家都有养宠物这么简单的道理,但为了避免所有人都不带宠物,于是硬性规定没有宠物的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趁现在养一只! 

  那时候我是个很怕惹老师的孬种,老师宣布要带宠物的那个礼拜,我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一直到实验课当天早上,我还没办法下定决心骗老师说 :“报告老师,我们家养的猫前天正好逃家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幸好那时上的是下午班,我还有一个早上可以跟妈妈商量。 

  我陪妈妈去菜市场买菜,妈妈跟小贩买仙草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口。 

  “妈,老师要我们带宠物去学校。”

  “喔,今天吗?”

  “嗯,可是我们家没有宠物。”

  “那你就跟老师说,我们家没有养宠物就好了啊。”

  “我怕被老师骂。”

  “好吧,那我们去挑一下宠物。”

  妈妈这么干脆,让我喜出望外。 

  我们在菜市场研究有什么东西可以买。我想买文鸟,但妈妈说那样还要买鸟笼,太花钱了。我想买小狗,但妈妈说只是一堂自然课,没有到养狗的程度。 

  最后,我们挑了一只青蛙。 

  小贩用红色的环带绑上透明塑胶袋,放一只胖大青蛙在水里头沉思。 

  我有点傻眼,搞不懂这样搞真的可以交差吗……不过妈妈肯这样乱买一只食用青蛙佯作我们家的宠物,想来老师打电话到家里,妈也会帮我圆谎吧? 

  一想到这里,我就安心了。 

  回到家,怕青蛙闷死,妈妈将青蛙放在注满水的浴缸里,然后就去隔壁的厨房做菜。我趴在浴缸旁,开心地看着我生平第一个的宠物——自然课结束后,我得想个好好养它的方法。 

  此时,青蛙突然跳出浴缸。 

  一跳,又跳,最后跳出浴室的窗子,跳到屋子的天井。 

  完全不见踪影了。 

  “妈,青蛙跳走了!”我惨叫。 

  “唉,那也没办法啊,来不及再去买一只了。”妈也很无奈。 

  下午的自然课,除了一颗揣揣不安的心,我什么也没带。 

  但我很快就放心了,因为绝大多数的同学都两手空空,搞得老师非常暴躁,无暇针对我。 

  后来 老师不苟言笑地煮了一条由某个同学带去的、自称是宠物的吴郭鱼,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小碗鱼汤。 

  真的很怪。 
 
 
 
46 创作团体单飞

  这不是一篇影评,只是我看完电影后的冥想。 

  八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的“梦幻女郎”Dreamgirls ,由杰米福克斯、碧昂丝、艾迪墨菲主演。故事叙述在美国底特律一组默默无闻的女声三重唱,在一场表演中被一个汽车销售员寇提斯发掘,推荐担任当红黑人歌星霹雳厄利的合音天使,开始闪亮的歌唱生涯。 

  不久后,全新的音乐时代来临,寇提斯决定让三位合音天使脱离霹雳厄利单飞,重组一个叫“梦幻女郎”的女子歌唱团体。 

  但寇提斯有个条件——基于更大的市场,这个新团体必须由最漂亮的蒂娜担纲主唱,而歌唱技巧无懈可击的艾菲则继续担任合音之一。为了把握成名的机会,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答应了,但随着大众对蒂娜天使脸孔的喜爱,梦幻女郎广受欢迎的程度甚至凌驾披头四,而团体名称也悄悄变成“蒂娜与她的梦幻女郎”。 

  可以想见,艾菲在情绪问题下用歌声展开抗议,最后遭排挤,被踢出了团体。 

  后面当然还有剧情,不过我只说宣传单上就看得到的部份。 

  刚看完梦幻女郎,开车送小内回宿舍时颇有感触。 

  我想起去年三月到大陆宣传“楼下的房客”时,在北京曾有记者问我:“请问你是九把刀团体里,最擅长惊悚题材的一员么?”

  我吓了一跳,说 :“九把刀团体是什么鬼?”

  记者讶然:“九把刀不是由九个人一起组成的写作团队么?你们不是一个人负责一种题材么?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种小说出版?”

  听到这三连问,我怪笑:“哪是!九把刀只是我的绰号兼笔名啦!”

  “合写形式的创作团体”对我、对很多作家来说,应该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名词。 

  我可以想像一群作家采用同一个题目,接着分头创作、彼此竞技赏玩的乐趣,但绝对无法想像有一篇文章、一个故事,是由很多人混在里头合体写好的。 

  偶而玩玩接龙调兴一下也就是了,但总的来说,一篇小说,理所当然要由同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才有理所当然的骄傲吧? 

  但,假使由许多高手通力合作,笃定能完成一部更棒的作品,而我却很抗拒团体合作,是不是可以说,我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创作出好作品,而是——为了追寻更结实的自我独特性? 

  “小内,如果今天我是一个小说创作团体的一员,而队长是一个超帅的作家……假设叫金城武好了(金城武对不起,名字借用一下)。团体名称很机车,就叫 《 金城武与他的创作伙伴们 》 ,除了金城武以外都是缩小的字体,成员每天都要写稿子让金城武润饰,然后挂他的名字主打,我也不例外。”

  “那你们受欢迎吗?”

  “市场反应非常好,虽然我不是队长但也分到很多版税,日子过得很好。”

  “然后呢?”

  “但熟知内情的人都知道我其实才是真正厉害的作家,而金城武只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少女市场,被出版社捧出来的一个头头。”我想了想:“如果我很满足分到很多版税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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