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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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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恒!”秦雪瞪他,“你管不着,我喜欢谁是我自己愿意;你忘记你死命追我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了?” 
眼前的两人打情骂俏,不亦乐乎,高志也不打扰他们的兴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的头脑里有幅画,他要把它画出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心。 
在画的时候,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东西只有他才能表达,他就像一个滤器,摆了这么久没用,在生锈老死前想再做点看看自己还有什么能耐。 
他握着笔,笔在手下震颤,可能是哀鸣。 
旁边两人的声音也慢慢没了。 
“走吧。”秦雪停住声,拉爱人的胳膊,“回家再跟你说。” 
郑恒不吭声地站在这个昔日风流才俊的身后,看他的画,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他明白这个蛰伏太久的傲慢家伙骨子里还有那么点让他佩服的韧劲。 
在被老婆拉走前,他忍不住对这个总是一脸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的讨厌家伙,丢下那句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多年的话。 
“就算我没去法国,我也不会停下来不画;但我欠你的情我会还。还有,谢谢。” 
“你总算说了,那就好了,高志,我们先走了。” 
门关上了,一个人能在正确的时候握住自己正确的幸福,真是大幸运。 

经常看得到天空的颜色,蔚蓝。天空里面连倒影都不再有。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天空才没有颜色,结果现在却发现原来是他的心已经看不分明,什么是要,什么是不要,究竟该怎么分清。 
画的时候,手已经不发抖,沉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酒精麻痹,连打给露的电话,也能坦然,露知道吗?知道一切也好,背在他身上的罪已经这么多年,他自私地想卸下来歇歇,就算所有人知道好,他一个人承担的日子,他被压迫得直不起腰来的日子,已经不想再过下去——也无法忍耐,在手上有支笔的是,奔腾的情感就在心里面扎下了根——在他为所爱的付出一切后,如果还是只能被抛弃,那就是他的命;换作重新来过,他还是只能这样做,用身体、用尊严作代价,去赎罪。 
他去上了惠的墓。三年来,第一次。 
照片上,她对他笑。好象很久以前的那天,雨下得大了,他推开门走到她面前,她眼睛里迷惑地看着他——那个眼神,是在透过他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还从来没有女人这样看过他,透过他,在看别人——真是可怜的眼神,明明什么都有,最想要的还是无法得到,还是一心想得到;有点特别吧,直接地看着他,直接的感情。 
他把鲜花放上,他摸着她墓碑上永远年轻鲜艳的脸颊。 
“惠,惠。”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看她躺在这,安静地沉睡,永远地留在这里,他什么都不能再说。 
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支离破碎,他也快支离破碎。他还是想着画画,过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想画下去,他害了惠,他应该再也不画了,他手上已经是她的鲜血了,但现在,他还是想画,哪怕就再画一幅出来也好。 

20 

从墓地回来,他又埋头在画室里,他要完成他的画,离参展还有十天,再过十天就结束。 
没日没夜,到第九天,秦雪来看他,满室的昏暗和呛鼻的烟味,还有踢到一角的空饭盒,他满脸胡茬,意志萧条,没精打采地躺在躺椅上,看头顶天窗上那轻轻掠过的凉风。 
她先小跑过去看画,一脸的谨慎和紧张。 
他的画架支在顶角落,她跑过去,在那片更昏暗无光的地方摸索,她站立在它面前,一点点看清它,几乎要伸出手触摸,但又慢慢缩回,然后,她还是继续站着,不出声音,久久看着。 
“我先出去了。麻烦你帮我把它送过去吧。”他抹了把脸,拾起夹克,把烟盒揣进口袋。 
走到门口的时候,秦雪的声音慢悠悠传过来—— 
“你给它取什么名?” 
“你看着办吧。”他恍惚地把自己全扣错的扣子解开,这是久违的漫长作画后遗症。 
“你自己取,这不是看着办的事。” 
“叫什么,叫什么?——就叫‘守侯’吧。” 
“守侯?”她的声音也学着恍惚。 
他点头,迎着风,拢手把自己的烟点上,从阳光处远远望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长长的裙摆,和画一样静止,很容易想到多年前的她急急追着走路飞快的他,他不停下,她就一直追到停车场的那幕。他捶捶酸疼的左腿,因为下雨而开始发作,现在,谁都不用也不会来追他了,只有他慢慢跟着别人的份。 
“我忽然很难受啊,志,我好象看见时间在我眼睛里在我手指里溜走一样,我们跟从前都不一样了;这么的悲伤,真是太讨厌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脸。 
“你对我,有过一点喜欢吗?” 
他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既聪明又幸福的女人,他对她,是还欠一句话。 
“我喜欢过。”他吐出一口烟,“我们这种人要喜欢上很多人,爱上很多人,才有作画的灵感和冲动,你是知道的,你当然是我喜欢过的人之一。” 
她冷哼一声,回头—— 
他已不在,她的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她总是追不上他,追上了,也会被他溜走。 
她轻轻摸上画棱,她对他的画埋怨: 
“又骗人!你这个人从来不说心里话,我当时就是不懂,才会被你骗到,伤透了心;那个女人看来比我更聪明,不仅当年得到你,还能让你这么多年都忘不掉她——什么守侯,根本是爱吧,是这种得不到的爱,让你仍然这么悲伤这么渴望的爱。” 

跑到小酒馆狠狠喝了几杯,顶着风出来,又想找一个睡觉地方,手伸到夹克里掏钱包,不知多久没剪的野人指甲被卡到,手提出来,一串钥匙也跟着出来,其中一把,崭新簇亮。 
睡觉的地方啊,这把钥匙还有点用处。 
他有他家的钥匙,他自然是有的,那个人的房子也多,这只是靠这街区近的一把,他们用过一次,当然也是为了那个人的办事方便。 
很多年了,因为一直没用,还跟新的一样。 

果然,这个大房子也还是跟新的一样,没有人气,只有定时有人打扫的类似于宾馆服务的气味。 
本来是想先洗澡的,但他累极,打开水龙头,就开始坐在马桶盖上打瞌睡,打到后来东倒西歪了,只能等不了,赶紧拧上蓄了半池的水,径直去睡觉,选了三间客房的最后一间,不知怎么想起白雪公主,偷吃了矮人家的饼干和水,又缩手缩脚选了第七间小床铺,睡得正香甜,最后还是被顺藤摸瓜抓个正着。 
他本来困得要死,真躺在这真丝缎的蓝色大床上,竟然了无睡意——他真是蠢笨,怎么会想谁到这?光只看见身底下这蓝汪汪的颜色,他就已经立时回忆起不该回忆的,浑身不舒服。 
不舒服,绝对是不舒服,还有这浑身发热一样的燥,攻心一样的急。 
屋子里幽暗,除了他的味再没有别人的味,也不可能留下那个几辈子没在这留宿过的人的味,但躺在这张床上,他好象又恍惚陷在那张早在几个月前就离开的蓝色大床上;他一定要忘记的,那些火热的,被利刃穿透过的余韵,被大手抚摸过全身的战栗,男人会一点点地勾起他的欲望,把他含在嘴里,沿着形状一点点舔噬,他推他也没用,他会先只用口就让他高潮,再接着就是接吻,交换唾液和Jing液,牙齿揪着他的舌头,直到他的舌根开始发苦,他离开他一段距离,他知道他要拿什么,他在床上失去力气只有等待,然后床又陷下去,那个人明明知道他疼痛,还要把粗硬挤入进他的内口,他一声不吭,那人还是要开始动作,开始把全身的力量都用在到占有他上——、 
全都是幽暗,全都是不堪回首,他绝不承认这些是什么见鬼的销魂。 
他绝不承认他这六个月的禁欲就能要他的命。 
本来是没事的,但他又开始画画,他画时,本来就像被灌满海洛因的针头戳过一样,满头脑的亢奋,画完了,那种昂扬的兴奋残留下来,融在血管里,成了生理的欲望,就这么简单。 
他伸手,抚摩自己,想解决自己正常需要,但没用,他的欲望没有反映,只是他的身体在高热一样持续急燥和空茫。 
手指想握住什么,紧抓住什么,却只有握紧,拼命忍耐。 
他的身体显然需要另外一些东西,他的头脑并不需要的东西。 
酒精加速灼热奔窜的速度,他的头脑现在不派用场,他的手自动摸上床头的电话,他拨那个号码,响了一声,他自己反被吓一跳,立刻把电话放下,愣了下,把插头也扯下。 
摸了把脸,通红滚热,他简直怀疑自己刚才灌下的那些瓶瓶罐罐到底是烈酒还是春药,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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