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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很好奇地看着:“这样也能把水煮开吗?”
“当然能。两年前我在西楚国游历时遇上洪水,被困孤岛,没有食物没有水,凤逸冒险在水里捞了鱼虾,就是用这个法子煮的,总算渡过最困难的几天。”说着,昭华嘴角含笑。“他很聪明又很忠……”
“闭嘴,不要提他。”文康没好气地打断,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涩感觉,想起凤逸看着昭华的眼神,这种感觉愈发难受。
昭华不再说话,继续烧石子。
“你又不能吃辣,为何还放这东西?”文康看着他把仅有的几只红辣椒放进去搅和。
“你还在发烧,喝点辣汤发发汗,可能会好些。”
做好鱼汤,昭华知道文康从小被人伺候惯了,根本不会挑鱼刺。就把鱼腹处没有小刺的地方剥给他吃,自己只吃头尾刺多的部分。
“然后怎么办?”文康吃了鱼,稍缓饥饿,头还是很晕,懒得思考。
“我们不能这样干等着被人找到,再休息一夜,明天上路。”
“去哪里?”
“彭州有留守的齐军,大军溃败后再集结,很可能去那里。”
“外面民团在搜人,这里安全,多待两天,风头过后再走好不好?”
“不好。明日估计风会停,渔人会回来继续打鱼,看见我们就不好了。”
“这有何难,有人看见我们,杀了灭口就是……”一看昭华脸色难看起来,文康主动咽下了后面的话,乖乖躺回稻草上休息。
到了入夜,昭华正睡着迷糊,感觉身上有些重,睁眼发现文康压在他身上。
“你找死啊,身上有伤还当色狼。”昭华生气地推他。
“在宫里你和我在一起是我逼迫你。如今在外边,你完全可以随自个儿心愿,你不想要可以把我推开。给我好么?”文康黑亮的眼眸盯着他,第一次征求他的意见,第一次用小心翼翼的口吻,骄傲自负的脸上竟带着一丝从未见过的畏缩,语气中也含着怕被拒绝的恐惧。
昭华不想顺着他,想推开他,又不忍心,犹豫一会儿,翻过身来抱住他,含糊着说:“你现在身上有伤,不要这样,明天要上路,有什么事回去再说,听话。”
文康觉得一种说不出的失望,轻叹一口气,还是享受当下吧,这结实的胸膛很温暖,只要他在自己身边,何必非要弄清是真情还是假意,是自愿还是被迫。那份温柔,哪怕是假的,也让人甘愿沉溺。
昭华曾说过,人活着糊涂些好,不会有太多痛苦。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懂小华说的意思吗?
米懂?好吧,请考虑一个问题,如果,假设,小康一直对小华好,从来没有虐过他,那么小华会不会放弃复国?会不会不算计小康?
下章预告:两只想法子回去。
今天操作失误,本该躺在存稿箱的章节出现在页面上,正在寻找编编看咋办。大家就当没看见,如果删除不掉,请耐心等待那一章按顺序出来。
爱乃们,顺便再押一根黄瓜赌巴西夺冠。
第77章情人泪
第二天,风停雨收,天气晴朗,空气中流溢着清新的青草味道。
两人穿着渔人的旧衣上路,昭华把自己的衣服打成一个包,把文康的明黄色皇袍,金龙战靴一起打包沉河,然后盯着他的宝剑。
文康紧紧把剑抱紧:“不能扔,这是齐国天子剑,龙渊神兵……”
昭华也有些为难,想了想还是狠下心:“就是因为这是齐国传代宝剑,所以才要扔,如果带身上,肯定会暴露身份的。”
文康还是抱着剑不放,他喜欢剑,喜欢宝剑出鞘的那种凌厉,也喜欢享受夺取生命那一瞬间的快/感。何况,一个战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掉自己的武器,
昭华拗不过他,只好拿布把剑包起来。
在渔人那里问了路,两人来到附近的镇上,小镇地方不大,士兵却不少,里长贴出告示,命令各家各户不得收留陌生人,客栈留客要报民团和衙门备案,发现外地生人,也要报告衙门,卫国人恨齐军烧杀抢掠又糟蹋庄稼,自发结伴出去捕杀落单的残兵败将。整个卫国全民皆兵,普通百姓都拿起武器,准备保卫自己的国家,打击侵略者。面对这样严密的盘查和搜捕,饶是昭华和文康两个机智过人,也有些为难。
“你我一看就知道是生脸孔,就算了化妆改扮还是外地生人。”昭华远望墙上的告示说。
“办法是有的。”文康眼珠一转,嘴角扬起一丝得意的笑。
了解他的昭华知道他肯定不怀好意,警惕地看着他:“肯定是捉狭的点子。”
“他们严格盘查的是年轻壮男。所以你扮成女人,我扮成你的夫君,这样就行了。”
“凭什么?”昭华瞪他一眼,“为什么不是你扮女人,我扮丈夫?”
“因为你比我瘦,比我白,眉眼也比较秀气。”文康振振有词。“这理由够充分吧?”
“你就会欺负我。”
“今生今世,我只欺负你一人。”文康郑重其事的举手。“我可以发誓。”
掷地有声,发下平生的誓言,他的坏,他的好,他的欺负他的心疼他的恶作剧只属于昭华一人。
昭华狠狠剜他一眼,摸他的身上:“有钱吗?”
“干嘛?”
“买衣物。”
“一文也没有,你见过哪有皇帝身上带铜臭之物。”文康笑眯眯,开始想象昭华穿女装的样子。
“假清高,你的富贵生活还不是用铜臭之物得来的。”昭华白他一眼,突然眼睛一亮:“有了。”举起左手,兴奋道:“白玛瑙指环,价值连城,可以当不少钱。”
文康一看,脸黑了下来:“这是我给你的。”
那是去年冬天下雪时他给昭华的白玛瑙指环,昭华以使用皇帝赐物为大不敬为由,收了起来没有戴,让他发了顿脾气,昭华只好把它戴在手上,不料现在可以派上用场。
“知道。”昭华不以为意。“我身上的一丝一缕,包括头发指甲,还有胃里的食物,所有东西都是皇帝陛下赏赐的,所以,当一件也没关系。”
“可是这个……这个是……”文康急得青筋暴起。
“这个是什么?我知道很珍贵,可是你的库里还有数不清宝物,现在非常时期,牺牲一件没关系,做大事者怎能计较这身外之物。”
“不行。”文康恶狠狠把白玛瑙指环抢过来,一把撸下手上的扳指,道:“要当当这个罢。”
“这个是……”昭华拿了在阳光下仔细瞧,非金非玉,黑色闪着金光,连他这见惯了宝物的人也不认得,想了想,惊讶道:“哎呀,莫非这是天下八大至宝之一的大虞皇朝传世宝物玲珑血?”
“正是。”
“太可惜了。”
“少说废话,快去当罢。”
昭华很是不舍地拿了扳指,找了家当铺,待回来时,手里多了两件衣包,打开看来,衣履佩饰俱全。文康兴奋得忘了浑身的伤痛,亲手伺候他更衣,笨拙的为他梳了个扶云髻,插上簪子,很认真的拿螺黛为他画眉,看他穿上女装,欣赏了半天,两眼放光,道:“待回到宫里,我还要你穿女装给我看。”
昭华冷冷地斜他一眼:“我要是不肯呢?你要怎么治我抗旨之罪,用鞭子?刑杖?还是直接砍头?”
文康登时象斗败公鸡样垂头丧气。
“哼,男子汉大丈夫穿什么女装,如果不是事急从权,我是不会穿的。”
文康小声提出反对:“是不是大丈夫,不在于有没有高大的身体,更不在于穿什么衣服,而在于是否是否坚强、勇敢,能胸怀大志,担负重任,才是真男子气概。穿什么衣服重要么?”
昭华想了一下,笑道:“说得也是。”
随即又板起脸道:“那我也不穿。”
两人换了装束,昭华给文康粘了个胡子,还雇了辆马车,找个老头驾车,两人坐在车上,文康象是怕昭华跑了,把他抱在怀里。
“你勒得我不舒服,放开。”昭华皱眉抱怨。
“不放。”文康毫不犹豫拒绝。“如果能永远这样该多好,我们就这样在一起,没有任何家恨国仇来束缚,就这么自由自在,游遍天下,赏尽山川。”
“做什么?”昭华还是有些不习惯他天马行空的思路。
“闯荡江湖啊。”文康眼神发亮,闪着兴奋的光芒。“挑战各大高手,扬名天下,那该多痛快。”
这小子,真不知天高地厚,以为闯荡江湖很好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