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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还是鬼上身? 作者:黑死笑笑(晋江2013.7.20正文完结)-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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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晴晓叹口气,“那孩子心里还是很寂寞的吧,一直希望有人陪着她,心里没有寄托,才会把自己想成是松树……”可是为什么选择常绿针叶类啊?
  
  叶宸远也沉默了,终于还是别扭的又取了一个焦糖布丁过来,“要吃么?”这算是叶宸远的安慰了吧。
  
  莫菲菲伸手接过,直接从窗口扔出去了,“怎么又是布丁,你们不知道公主的膳食是不能重复的么?真是一群没有眼力和见识的奴仆!”
  
  奴……奴仆?
  
  一排拖鞋举到了头顶,到底哪里来的欠扁小鬼啊!?
  
  这个时侯,金发碧眼的小约翰忽然高高兴兴的进来,“surprise!eve,我又来了,刚刚追踪何倩的GPRS过来的,你们在干嘛?”
  
  “啊,菲菲的王子!”莫菲菲激动的叫起来,“他要做菲菲的王子!”
  
  众人直接干脆的把搞不清楚状况的约翰卖了。
  
  “可喜可贺,终于找到真正的王子了。”
  
  “一开始就应该这样才对。”
  
  “走了走了,回家了。”
  
  “说起来,那个莫菲菲到底是什么病啊?”
  
  “公主病!”莫一凡再度斩钉截铁的说,“病入膏肓、药石无医!家里人都拿她没办法。”
  
  众:“……”
  
  何倩:“我可以打他么?”
  
  许晴晓和秦江摊手,“请,请。”这一次真的没有必要阻止。
  
  叶宸远直接掐住了他的脖子。
  
  “师……师父……”应和远处的“eve,help!”
  
  院子里的松树抖了三抖。
  
  许晴晓初学者课堂,学生:莫一凡***********************************************
  
  许晴晓初学者授课第六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弱点,胫骨、膝盖、裆部、腹腔、喉咙、眼睛和鼻子。
  许晴晓初学者授课第七招:毛爷爷说过,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两招一直忘记放进来,补补齐




☆、六十一、请一定让她幸福!

  冬天过去,春天又来了,许晴晓感觉到某种变化在悄悄发生。
  
  首先是早餐桌上,最近的馒头好似开了花,玫瑰、菊花、梅花,朵朵绽放。
  
  然后是方兰忽然接到不少礼物,爱马仕的包包、卡地亚的珠宝、宝格丽的手表。
  
  最后是方兰脸上的表情,一接电话就会泛起可疑的红晕。
  
  综上所述——
  
  “肯定有人在追求兰姨啦,而且还是个有钱人。”何倩肯定的说。
  
  原来是这样。
  
  许晴晓一放学就问方兰:“妈妈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太过直白快速的问题,把方兰问的一愣一愣的。
  
  “不是有人在追求妈妈么?妈妈应该也很高兴吧?”许晴晓笑的乖巧。
  
  方兰忍不住红了脸,“只是上次出差的时候遇到以前的老同学,后来出去吃过几次饭,后来……”看到许晴晓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含笑看她,急急说,“要是晓晓不喜欢,妈妈就不会跟他来往的,对妈妈而言,晓晓才是最重要的啊。”是啊,这一次,不会再放开晓晓了。
  
  许晴晓认真说:“妈妈高兴的话,我也会高兴的。只是妈妈不说,我都不知道。”
  
  方兰忍不住红了眼眶,“下次,出去见个面吧。”
  
  “恩!”许晴晓用力点点头,自然是要好好把关的,不能随便让妈妈被骗走啊。
  
  星期六的中午,方兰带许晴晓出去吃饭,许晴晓难得换了一身毛绒连衣裙,头发也放下来,乖乖巧巧,像一个娃娃。
  
  “妈妈,关叔叔是什么样子的?”许晴晓问。据说对方姓关,叫关闻。
  
  “他有点急躁,容易脸红,是一个很好的人。”方兰不好意思的说,一大把年纪了还和女儿交流这个。
  
  许晴晓以为,大概是同爸爸许文华不太一样的。结果真人一见——
  
  好……好……好圆的人!岂止是不太一样,根本就是和英挺瘦削的许文华完全不一样。
  
  头圆圆、脸圆圆,带着一副圆圆的眼镜,挺着一个啤酒肚。
  
  关闻一见到方兰母女就快速立正,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水杯,手忙脚乱的擦拭完,又发现许晴晓盯着自己的肚子看,立即红了脸。
  
  赶紧往回收一收,“那个,晓晓啊,不介意叔叔这么叫你吧。”
  
  “恩,关叔叔好。”许晴晓笑的一脸乖巧讨喜,标准的人畜无害式。
  
  关闻连连说:“晓晓好,晓晓好。”
  
  惹得方兰和许晴晓都笑,关闻自己又红了脸,四十出头的人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又对着方兰母女出糗,委实不好意思。
  
  “妈妈说,你们是老同学。”许晴晓笑眯眯的说。
  
  关闻挠挠头,老实的说,“是啊。以前我就喜欢过你妈妈,可是没好意思开口。”
  
  方兰闻言跟着脸红,“阿闻!”
  
  两个人年龄加起来八十多岁,却像初恋的毛头小伙一样,窝一块脸红。
  
  许晴晓眨眨眼睛,露出八颗牙。
  
  关闻和方兰是同班同学,虽然关闻暗恋过方兰,但是什么也没说,后来两人各自结婚,只不过一个丧偶,一个离异。在方兰那次为期一周的出差中,碰巧遇上了,一聊就聊了很多。再后来回到这里也继续保持联络,慢慢就发展出感情来了。
  
  关闻说:“叔叔也有过一个女儿,如果她还活着,也跟你差不多大。”可是,因为脑膜炎没能抢救回来。
  
  关闻这样说的时候,有一双小小的,白白的手搁在关闻的肩膀上,那是一双小女孩的白嫩小手。
  
  许晴晓仔细看了看,没有问题,已经变成小小的守护灵了。看来,关叔叔是个好人呢。
  
  许晴晓郑重其事的将妈妈方兰的手交到关闻手里,“妈妈就交给你了,请一定要让她幸福!”
  
  方兰愣住了,随即眼眶泛红,关闻更是呜呜开始抹眼泪,连镜片也花了。
  
  许晴晓:“……”不要搞的好像我欺负你们一样……
  
  背后的小女孩也伸出白白嫩嫩的一双小手,搁在两个人的手上,空气中似乎有铃铛的声音,“嘻嘻,爸爸就交给你了。”有个旁人听不见的声音这样说。
  
  许晴晓笑了,想到什么又说:“叔叔你肚子好大。”这样不好,容易引发高血压、糖尿病……
  
  关闻一惊,赶紧说:“叔叔减肥,下个礼拜,不不,明天就开始减肥,现在。现在,开始好了。”
  
  许晴晓眉眼弯弯,“保证?”
  
  “保证!”
  
  那就没问题了。
  
  关闻兴致勃勃的带着许晴晓去买礼物,小孩子穿金戴银不如佩玉好,于是就把两母女带到玉饰店。
  
  营业员殷勤的介绍,这是新疆金丝玉、那是那是上好的缅甸翡翠。碧玉、墨玉、紫玉、糖玉、花玉、汉白玉,挨个摆在眼前,一时目迷五色。
  
  “晓晓,要不选这块?”关闻指着其中一块碧玉青翠的貔貅问。
  
  营业员一通猛夸,“这位先生有眼光,这块玉blahblah……”
  
  许晴晓摇头。
  
  其实以许晴晓的眼光来说,她绝对是喜欢白玉胜过翡翠的,尤其是那种触手细腻的脂白色,君子如玉,说的就是白玉,上千年来的审美观,一时转不过来。只不过真正的好玉已经很难寻得,
  
  许晴晓拿起一个羊脂白的葫芦挂饰,,半透明的乳质感,在光照之下有细小团块,像是稀释的牛奶,“我喜欢这个。”
  
  “好好,就这个!”关闻乐滋滋的去付钱,回头看许晴晓站在陈列的竖型玻璃柜前看一只斑驳有锈色的白玉蝉。
  
  “晓晓喜欢?”
  
  营业员解释:“这是陈列品,非卖品。”
  
  斑驳有锈色,是为白玉扣锈。虽然许晴晓没有专门研究过玉器,但是上千年的时间,见过的不知道有多少,像这样子的玉器不是用来佩戴而是陪葬的,因为浸染了死者或是陪葬者的血而露出锈色,这背后总有长长的故事和深深的怨气,不是任何人都镇的住的。
  
  “不,不喜欢,我喜欢这个。”许晴晓晃了晃手中小小的白玉葫芦,“谢谢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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