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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关于旗袍的小故事,说起来颇有意味。
那是“文化大革命”的前夕,国家主席的夫人王光美将随丈夫出国访问。此前,王光美出访的装束基本上都是中式布衣,而1963年的这次,因为是出访非社会主义国家,所谓“艰苦朴素的观念”在那里极有可能遭到“漫不经心、不郑重、不尊重”之类的误解,再加上那些国家一国比一国炎热,所以礼宾司的官员要求王光美穿上旗袍。
准备期间,王光美在一次周末舞会上碰见毛泽东,便告诉他要去上海,问毛泽东要不要给在那里的江青带点什么。毛泽东便写了一封几句话的信。王光美交信时,从未以正式身份出过国的江青很快把话题转到旗袍,并很专业地指出要选什么颜色,裁什么样式,穿上之后要增加什么点缀。最后,这位第一夫人还举例说明:要像安娜·卡列尼娜,一身黑裙,只别个胸花,便在珠光宝气的贵妇人之中显得非常独特。千万不要像某领导夫人,大红大花,那么俗……。王光美照她的话去做了,她那次的形象真是光彩照人,一身得体的旗袍为中国人挣足了面子。但也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后来被江青整得很惨,以至于旗袍也遭受牵连,一并被打入冷宫。这是后话,还是说王光美出国。他们到了缅甸,在避人耳目的海滨,刘少奇正与该国的首脑奈温进行密谈。
那边厢王光美则在海滩嬉水时闹出了一场乱子——她脖子上那串从礼宾司借来的珍珠项链断了!奈温闻讯,不但调来一个连的卫兵下海去摸,自己也跟着乱摸,刘少奇无论如何也劝不住。结果那些不知是真是假的珍珠还是一颗也没捞上来,奈温当即命人取来一串缅甸特产的红宝石项链,并说了一段很有意思的话:“我知道共产党不讲送礼,但中国的珍珠是掉在缅甸的海里的,我们应当赔。何况,红宝石,是我们国家的光荣。”对这串美妙绝伦的红宝石项链,王光美爱不释手,当天的晚宴便戴上了它,配合着漂亮的旗袍大出了一回风头。
作为文革期间的一个例外,王光美或许是最后一个将旗袍穿得这么轰动的人。此后旗袍彻底从中国人的视线中消失,直到西方的时装设计师重新将它“打捞”出来。
但此旗袍已非彼旗袍,经过西方时装设计师的颠覆性改良,旗袍无论在裁剪上还是用料上,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用当今的时尚话语来说,“N多人对旗袍前仆后继地热爱,全因为旗袍有了新意思。”
这些“新意思”总结起来,无非有以下三点:
1、 新在保守。比如说《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尽管旗袍花样层出不穷,但其古典意韵始终不变。
2、 新在暴露。那些露肩、露胸、露脐、露腿再露腿的旗袍,被各路明星们热辣亮相。其中,在欧洲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赌赌看……?!》中担任主持的珍妮弗堪称翘楚,她在镜头中所穿的旗袍式短裙看上去似乎有点朴素,但紧身的设计突出了极为丰满的线条,故意敞开的领口显得随意而性感,值得注意的是裙叉开得极高,堪比夜总会的咨客小姐,加上是电视访谈节目,一坐在矮矮的沙发上,整条腿就几乎毫无遮掩地暴露在镜头前了。
3、 新在前卫。外国设计师诠释的旗袍,颠覆是全方面的,从面料到剪裁的新意思让人惊叹:旗袍还可以这样!英国伦敦时装周有上万观众观看了数十位前卫设计师创作的各类秋冬时装。青年设计师特利斯坦·韦伯设计的秋冬时装超前新颖又不失端庄大方,给人带来强烈的视觉震撼。而阿莉西娅·凯斯在出席格莱美前奏派对时,则穿了一件火红的紧身唐装,红色皮衣皮裤配上黑色尖头皮靴。外衣裤绘有五爪金龙,衬底背心则是富贵牡丹,左手上还戴了鲜红色的半指皮手套,头上挽了髻却又留了散发披肩,上面插了两支簪,这样已经显得脸庞极大,居然还要描上丹凤眼(蓝色眼影),一张血盆大口,简直是古怪到极。
上海老裁缝说:“这女同志穿旗袍,讲究的是九翘三弯。”现代女郎恨不得瘦成难民,还九翘三弯?偏用太平公主的身材穿旗袍,这也算是一个新意思。
3、牛仔传奇
1850年,一个叫列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的犹太人在美国旧金山推销服装时灵机一动,将意大利海员的裤子样式与法国棉布合而为一,为那里的淘金工人设计了一种实用耐磨的工作裤。1873年,拉托维亚裁缝戴维斯(Jacob Davis)在这种裤子上铆上五个口袋,然后与列维一起注册了专利并投入生产——世界上的第一条牛仔裤就此诞生。
追述牛仔裤的历史我们将发现,即便一条粗糙的裤子也脱不开与法国的干系。有资料表明,牛仔布起源于法国的Serge de Nimes面料,即一种由丝和羊毛混纺而成的咔叽布,这种面料在17世纪的法国曾经十分普遍。之所以后来被称为牛仔布,是因为当这种面料首次传到英国时,英国人很难发出Serge de Nimes这个音,于是将这个词简称为denim,也就是牛仔布。
至于“牛仔裤”这个词,如果从词源学的意义上来解释也颇为复杂,有人说可能从“热那亚人的”转化而来,起源于热那亚港口的意大利人所穿的一种裤子;也有人认为它来自19世纪美国的工作裤。总之,牛仔裤一直到1873年才找到它的准确定义,自从斯特劳斯注册了第一条钉口袋的裤子后,牛仔裤就被用来称呼所有斜纹布制作的长裤了。
牛仔裤真正风行天下的历史开始于1950年代的中期,列维公司在它的广告中大肆宣称这种裤子“适合校园”,牛仔裤于是在美国的青年当中流行开了。到了1950年代末,牛仔裤已经成为美国的时代象征,1958年的一张报纸声称:“大约百分之九十的美国青年到哪里都穿着牛仔裤——除了在床上,或教堂里。”
牛仔裤与迷你裙的比肩流行造就了一个疯狂的年代,那些热中于聚会和运动的青年们,他们穿着牛仔裤,听着摇滚乐,沉浸在我行我素的快乐里。而另一方面,暗杀、暴乱、反战游行和黑人运动则成为1960年代美国社会的家常便饭。1963年初冬,肯尼迪在一颗斜射而来的子弹中猝然倒下,鲜血溅红了杰奎琳的时髦套装。随着总统的遇刺身亡,美国在越战的泥潭陷越陷越深,反战的呼声则一浪高过一浪,年轻人的不满情绪达到极点,南方的黑人民权运动也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1967年,底特律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黑人暴动,造成69人死亡;1968年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被种族主义分子刺杀……
1970年代初,除了紧身的牛仔裤之外,服装还有一种反向的宽松肥大趋势,有人认为这是受了中东富商的影响,那些因石油而暴富的阿拉伯人,由于他们常常专程到欧洲买衣服,设计师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便推出了一些宽松的服装,尤其是裤子的脚口,通常肥大得像两只口袋。这种裤子后来逐渐演变为大腿部紧收,膝盖以下放松——这就是后来的喇叭裤。
牛仔裤的盛行终于在1970年代演化为滔天洪水,并以泥沙俱下之势将许多时装化因素卷入其中,喇叭裤已被视为合乎礼仪的装束,老牌子的牛仔裤公司则开始将非牛仔布制作的产品划归到自己的旗下。在美国,拉尔夫·劳伦开始生产“马球牌”男女系列,而卡尔文·克莱恩也开始设计男性化的女装产品,并一跃而为牛仔服的领袖人物。至于夏奈尔,这个以针织内衣起家的老牌子也不甘示弱,很快推出了牛仔布套装。
到了1980年代,名牌牛仔裤开始了一统天下的局面,一些新的面料处理如“酸洗”等也再次刷新了牛仔裤的表面效果。如今,牛仔裤这个词可以指称许多东西,斜纹布、厚毛头斜纹布甚至印花缎,都可以用来制作牛仔裤。
作为时装体系的一个部分,牛仔裤事实上标志了休闲服的发展。各种经过改造的牛仔裤可以适应不同的场合、社会地位和习性。谁也没有想到,出身卑微的牛仔裤竟会和其配套的T恤、便装、球鞋一道,成为20世纪最大的服装产业之一。
T恤起源于人们穿在衬衫里面的白色汗衫,到了1950年代,人们开始将这种白色汗衫外穿,并命名为T恤。和牛仔裤一样,貌不惊人的棉布T恤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各种具有不同裁剪方式和色彩的T恤衫——有的甚至带有印刷图案和精美的刺绣,成了随处可见而又变化无穷的时装,一种能迅速反映时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