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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典型器物。
从包绶墓出土的这方石砚,经专家鉴定,系皖南歙州生产,通常被称作“歙砚”。这种认定十分重要。因为包绶作为包公惟一的传人,他用的只是安徽当地的歙砚,这就证实了当年包公去端州任知府,卸任时“不持一砚归”并非来自文人骚客的杜撰,而是确有其事。
第十一章发现了包公遗骨
包绶夫妻墓清理结束后,程如峰的眼睛就盯住与包绶夫妻合葬墓相对称的、右侧隆起的那座大坟堆发怔:他实在不明白,包和包绶两对夫妻合葬墓都已打开过了,那个地方葬的又是谁呢?
探墓技工陈廷献最初在用“洛阳铲”探墓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他围绕这座坟头打下了不少探眼。从“洛阳铲”带上来的土色看,好像没有含着棺木的“五花土”;几个探眼处的土层,都比较疏松,也没有发现被夯实的痕迹。
扒开之后才知道,这整座坟墓竟是一个“实心馒头”。里面没有墓坑,没有棺骨,全是用土堆成的一座假墓。干了大半辈子考古的吴兴汉,大为诧异;“半路出家”的程如峰,更是感到莫名其妙。
陈廷献也感到意外。但他在探墓方面毕竟见多识广,早听老辈人说过,古代有一种只有封土,没有坑位的假墓,那叫“疑冢”。它可使墓群的布局变得匀称、美观,又可设置假象,转移盗掘人的视线。
经陈廷献这么一说,程如峰果然发现,如果不是在又偏又小的“一号墓”发现了包公夫妻真正的合葬墓,而是把人们一向视为包公墓的坟头依然看作主墓的话,那么,包公三代的坟头就呈现出一个半月形,整个墓园就显得半虚半实,很不规整。已葬的不宜迁徙,新死的辈分低又不相当。正是因为加了这座“疑冢”,在墓园的中轴线上,它与包绶夫妻的合葬墓正好东西对称。这样,坟头的布局就由半月形变成了众星拱月的态势,从而使得主墓居高临下,巍巍独尊。
这确实不仅可以迷惑盗墓人,也显出了墓园营造上的独具匠心。“疑冢”的出现,使大家的注意力就全集中到了主墓上。“疑冢”使得主墓的地位不容置疑!
善于在墓志上花费脑筋的程如峰,把整理出来的五块墓志铭排在一起,相互对照,试图从字里行间窥出个什么秘密来。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发现,崔氏、包绶、包永年,三人的墓志都明白无误地注明,葬于“合肥公城乡公城里东村”,具体的方位分别是“先茔之次”、“实先茔之次”,以及“祖茔之次”。“先茔”也好,“祖茔”也罢,指的当然全是包公墓,它在告诉人们:他们全是葬在包公墓的下面。
这就表明:在他们上面的主墓,编为“六号墓”的那座坟墓,就是真正的包公墓。
问题是,包公和董氏二人的墓志石,又确实是在那个埋得十分草率而又边远的小墓中发现的,并且,还发现了一个人的遗骨。至于是何人的遗骨,尽管一时半会儿还很难确定,但至少可以肯定,那个小墓只会是包公夫妻的迁葬墓。
那么,“众星捧月”的主墓,是否就是真正的包公墓,或者说是包公夫妻的原葬墓呢?主墓里,现在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它的里面,又将有一些什么样的秘密告诉我们呢?
周围“之次”的其他坟茔,大都发掘结束了,该是清理编为“六号墓”的主墓的时候了。
揭开了“六号墓”的墓室之后,一座精心建造起来的地宫便豁然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这座主墓果然非比寻常,整个墓室全是用条石砌成,条石又是以红砂石为主,少量青石。不论红砂石还是青石,外表都密密麻麻十分精细地凿有细纹形的柱状图案。东西两壁各用了三排条石,每排为十四根,齐齐整整向上叠砌,构成了一座坚固的拱形。各层条石的两端都削出斜石,有的斜面上还凿有凹槽,这种凹槽显然起着榫卯的作用,以加固墓壁的强度。
整个地宫筑造得固若金汤而又气势夺人!
石门两边的石墙,因损坏严重,残石已散落于泥土中。从墓门砖严重破碎和凌乱的迹象分析,盗墓者已多次光顾。地宫的石门洞开着,室内空无一物。
然而,令人振奋的是,在墓门外一米处的封土里,发现了墓志盖上的一个角。把它和从“一号墓”出土的董氏的墓志盖相比照,结果,不大不小,不长不短,不厚不薄,严丝合缝,正好补上。
这一实物证明,这个一向被包家人认作主墓的大坟头,确实正是包拯夫妻的原葬墓。遭到破坏之后,包公的棺骨就被包氏家族偷偷迁到了“一号墓”。因为迁移时的惊慌,也可能因为董氏棺木已朽,没来得及或没办法随同迁走,才造成后来的一号小墓成了“一棺两铭”。也许是质地坚韧的楠木棺材使得包公的遗骨大多留存至今,而董氏的遗骨,早就在自己的墓棺中化成了泥土,总之,找遍了“六号墓”的地宫内外,也没有发现一片残骨。
从包公夫妻原葬墓的最后确定,越发看出建造“疑冢”的重要。平地堆出那么一座“疑冢”,就掩护了下面的包公的迁葬墓。包公的原葬墓屡被盗墓者穿穴而入,而包公却在迁葬墓里,安安静静地长眠了七百多年。
只是为了乱人耳目才发生的这些重要的变故,连包氏家谱上也都没有一点文字记载,竟害得包氏的后裔们全蒙在鼓里,年年岁岁去为一穴空墓祭扫。
但是,不管怎样说,包公墓之谜到底解开。剩下的,就只有请有关专家把从包公墓棺中收集到的遗骨作一科学鉴定,搞清是包公的,还是包公与董氏二人的。如果时间允许,那就一鼓作气把其他坟墓也都清理一下,估计还会有新的发现。但又似乎可以肯定,剩下的都不会是太重要的坟茔了。至少,不会再有奇迹发生了。
对遗骨进行鉴定的任务,很自然地落在了专搞旧石器研究的方笃生的身上。本来这事在方笃生看来并不难,因为他过去在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学习过半年,里面的专家学者大都熟悉,可是,眼下正闹着文化大革命,这一类的研究所是“反动权威”和“臭老九”的云集之地,这几年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他不可能知道。所里还有没有熟人?这封信他应该寄给谁?他甚至怀疑,经过“横扫一切”,那个“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还有没有了,也都难说。
不管怎么样,都得试一试。方笃生挑选出部分最典型的遗骨,细心地装入邮递专用的木盒子。开始,他很想以自己的名义把信写给著名的古人类专家吴汝康,等到把“吴汝康”三个字写出来后,他又改变了主意。他怕这事会给吴教授惹出不必要的麻烦。社会上在批判清官,他请人家来鉴定包公的遗骨,没事都会添出乱子来。
这么一想,方笃生就干脆公事公办,对清理包公墓的事也只字不提。他写道:“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此骨一九七三年四月间出土于合肥市东郊大兴集宋墓中,请鉴定是男性,还是女性?及其年龄。鉴定结果,请给正式鉴定书。”写完,又看了一遍,觉得希望鉴定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提到了,只是考虑到此次吴兴汉是头头,为慎重起见,他还是把老吴和自己的名字都写了上去。
他把这包裹邮给了中国科学院业务处。他以为即便有回音,也需要很长时间,没想到只隔了一个月,对方不仅寄来正式的鉴定书,遗骨也“完璧归赵”,尽数邮了回来。
鉴定书写在一张中国古生物学会的公文纸上,流利的钢笔字写出了三点鉴定意见:
1、头骨片:额骨片附连顶骨前囟部残片,骨片很厚,额骨中心部位厚度十一点二毫米,顶骨前囟点附近为七点八毫米。这个数字与北京猿人五号头骨接近;冠状缝内外面均全部愈合,矢状缝仅看到前囟点附近一小段,亦全部愈合。
2、肱骨:左肱骨干一段,肱骨比较粗壮,三角肌粗隆比较发达。肱骨干中部最大径为十七点二毫米,最小径为十五点六毫米。
3、年龄性别:根据头骨比一般人厚得多、肱骨干比较粗壮和三角肌粗隆比较发达,具有男性骨骼的特征;从矢状缝和冠状缝全部愈合判断,年龄应在五十岁以上。
由于材料过分残缺,以上鉴定仅供参考。
鉴定书的下端,签有“四室韩康信”字样,日期为:一九七三年七月三十日。鉴定的结果,没出方笃生所料。鉴定的结果进一步证实:这正是包公的遗骨!
第十二章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