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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见红尘应识我-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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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轻轻的在粥上吹着气,然后又啜了一口,没有回答我的话。

  我心里不知为何,微微的紧张。

  他淡淡的开口,道:“有件事情,我一直半信半疑。”

  我点头,暗道你不要吊着,一口气说完啊……

  “我师父只收过我一个徒弟,虽然他教的是药理,但他相信很多古怪的事…有一天他喝醉了,对我说世上有两样可遇不可得的东西,本身对世人无用,但有机会也能翻天覆地。”

  我隐隐有点预感。

  温文雅看着我,眼里淡淡的光奇异,只道:“一种是不灭之魂,一种是凝神之钥。”

  我脑袋里轰的一声,心想完了,我会给抓去解剖。

  温文雅淡淡的继续说道:“不灭之魂指的是特别的魂魄,世上人死了就死了,但他可以不停重生,因为他的灵魂不散。”听到这里,我背上早就冒了冷汗,肌肉绷的直紧,却知道下面的凝神之钥必然是重要东西,竖直了耳朵。

  他却突然停了嘴,轻轻向我笑了一下,道:“还要粥么?”

  我崩溃。

  “拜托…师父你真的很恶劣……”我趴在桌上,心想在看到二哥身上的红斑后就该彻底了解这一点。温文雅只是微笑着,起来收拾碗碟,道:“后面的,我记不太清了。”

  你至少编个高级的谎话安慰我啊……

  想了一会,我应该就算那个不灭之魂了,只是千万别透露出去,否则我就是白老鼠,谁不想研究两下?不过知道这事的人也少,我本身对他们没用,又不会影响别人,应该没什么事吧?温文雅既然告诉我,大概也不会拿我怎么样,只是那后面未说的话,倒是有几分玄机。

  所谓的翻天覆地,又是什么呢?

  说实话,我想要。

  想要力量。

  我出神的看着温文雅映着阳光的背影,长发淡淡的金。想起他原来上课时欲言又止的话,今日突然通透了。

  史祈擒刘根,其实没有什么可信须弃,谁有本事,谁就赢。

  早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明了。

  否则就不是凤自若甩了我,而是我把他先甩了!心里忿忿想着,突然忆起昨天在温文雅怀里又哭又闹,不知说了他什么,好像……

  好像……

  我X他凤自若个不得好死,我诅咒他终身不举,妈的忘恩负义的王八蛋!让他跟那个安妃去鬼混,明天就得爱滋!我X他祖宗十八代,喝水就噎死,出门给车撞死,让他掉进下水道,穿越到侏罗纪!让他跟恐龙抢皇位!我X……

  忍不住捂住脸,我没脸见温文雅了啊啊啊啊啊

  他自从逃出来,就在这座城租了个小院子,暂时的住处。闲时画几笔山水,看两本书,过的怡然自得。我也休养了几天,身体基本可以完好的控制了。

  这日早晨走进温文雅的屋子,我一怔。他在调琴,蓦蓦看来,竟有几分熟悉。温文雅抬头微笑,道:“还学么?”

  我笑了,啪的坐到他前面:“学啊,你不教,我也要学。”他微微的笑起来,竟十足的眉目温柔。我看到琴,突然想起要说的事,道:“师父,我回京城一趟,见个朋友,可以么?”

  他看着我,眼神似飘了很远,然后道:“你刚成为热闻的中心,现在去不方便,我去见安宁罢。”

  我瞪大了眼睛,虽然我和凤自若,安宁的关系并不保密,但是,但是……

  真人不露相啊……

  

  44 愿上落日

  温文雅走了两天,我一人闲极无聊,去隔壁买了药材,成天在屋子里制药。那本书是不传之密,他应该会一并拿回来。不过我都背好,也用不着了。

  无意往窗外看一眼,阳光很灿烂,映着人也很灿烂。

  站在栏杆上面的,竟然是七日夕!

  我刚站起,她一鞭已挥了过来,击的桌椅尽碎,风声撕的脸生痛。我心里大叫不妙,怎么就忘了她,早知和温文雅走了!人已滚到桌子下面,一脚踢翻了它。这几天慢慢摸到了内力的门道,贯劲中那些药粉药草齐齐射去。背后的伤口扯到,痛的我面色一变。七日夕神色一变,手中长鞭横扫,猛的翻出窗回到栏杆上,叱道:“你不是他?”

  我手里持定了迷|药,闻言扬眉道:“我是谁?你招呼也不打就挥来一鞭,想必已知道我是谁了。”七日夕叱道:“你和那个青门派的小子长的一模一样!”我不紧不慢的道:“长的一样又如何,不过外表,你若要这张脸,我替你做十张都行。”

  她一怔,我悠悠道:“这世上有人面兽心,有外冷内热,看人只看表面,不过浅薄一流,你觉得呢?”

  七日夕张大眼睛盯着我,然后表情蓦然转变:“你不是他,那小子量也说不出这话!”她粲然一笑,道:“你叫什么?”我微笑道:“思归,蓝思归。”她从栏杆上跳下来,凑到我面前道:“那,思归,抱歉啦,打碎的东西我赔你。”

  我莞尔,这七日夕还是如此可爱。笑道:“好啊,给我再说。”她点点头,拿了银子给我,突然作拜托状,笑咪咪的道:“蓝思归,不过还是麻烦你和我走一趟好么?去见个人就好,保证不伤害你。”

  我微微扬眉,道:“为什么?”她一笑,扬眉道:“因为你背上的伤。”

  七日夕也是个难对付的人物……

  就是不知她有没有往借尸还魂的方面想,我苦笑。现在的我造成了身体与灵魂的奇异矛盾。不是原来那人,我相信她分辨的出,否则我已经给解决了。但身体明明又一样,可真是奇怪的事,是不?

  边收拾屋子,一边道:“你替谁找我啊?”七日夕也在帮忙拣碎片,笑道:“落日峰,血魔,殷红。”

  两人打扫干净,我又留了张纸条给温文雅,说明我的去处和原因,压在桌子上,和她走了。

  来到租马棚前,七日夕要了辆马车,雇了个车夫,两人简单上路。

  三天后。

  “思归!把我的发带还来!”清晨的早上,披着一头长发的少女直跳。我笑咪咪的道:“小心点,别把马车顶撞穿了,要钱的。”七日夕怒指着我,道:“果然看人不能看表面,你可真是人面兽心!”我哼道:“还抢我的台词,你才是衣冠禽兽!”

  汗……

  七日夕脚下一动,笑道:“你不还来,今天就别穿鞋了。”我拿眼瞟去,经她脚一推,我的鞋已在车旁摇摇欲坠。我扬了扬眉,道:“那你今天就别扎头发。”伸手把蓝色的发带放到小窗口。两人示威般的对望,一个踩在地上,一个赤脚坐着垫子。突然外面传来车夫的声音:“少爷小姐坐稳了,前面路太孬!”

  他声音还没落,马车突然一颠,七日夕倒站的稳,可怜我差点从垫子上栽下去。她吓了一跳,连忙一把接着我,此时马车又一晃,两人险些撞上板壁,叫痛之余发现,我的鞋子,她的发带,已经全部不知所终。

  狂汗……

  “都是因为你昨天和我抢谁睡床上!”

  看我们多默契。

  “你居然用鞭子捆我的手!”

  “你居然在床上被里下毒!”

  不知道外面的车夫有什么感想。

  两人骂着骂着,忍不住边骂边笑,我自从来到这里后,遇到的都是深沉的主,竟然难得有一个像老同学那般,能和我笑闹的。七日夕弯弯的眉眼,探头出去道:“车夫,在下一个城镇停下来,我们要买东西!”

  过了两个时辰样子,中午到了个小城。七日夕说哎呀哎呀看你可怜,也不知等下丢脸成怎样,先陪你去买鞋。

  我听着,就忍不住的想笑,怎么那么像,原来的世界呢。

  随便选了双鞋穿上,合脚就好。然后陪她到了饰品摊前,周边人流也挺多,七日夕拣了根蓝色的发带,就开始看那些花样各异的簪子。我在旁边看着,奇道:“你要买这个么?”她摇头,哼道:“要不是殷红,我才不帮她买呢。人又白痴,花样又多,欠揍之极!”我一边也帮她选,在那些缕金镶珍珠宝石的首饰上看,一边忍受着摊主的口沫横飞:“她是谁?”七日夕已选定了一支六两金缕空灯笼头,镶红宝石流苏的头簪,撇撇嘴道:“殷红妻子呗,我跟她是没什么好关系。”

  “他有妻子?”我不由大奇。七日夕点头道:“你不知道?做他的妻子倒也辛苦,只是开始就不该趟这混水。”她正要付钱,突然右边伸过来一只纤纤细手,同时也拈住了那根簪子:“这位姐姐,这簪子让给我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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