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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叩门,并不答应。再叩,再叩。她已经不敢擅闯这扇门了,恭恭敬敬在门外等了五分钟,正欲离去,一回身看见徐超人一袭淡蓝色衬衫右臂上搭着西装迎面而来。
“回来了?”看见她,他稍稍停顿了脚步,接着拧开办公室的门让她进来。
“协议签好了,一周内去取书就好。”她答道。
“那很好。”徐超人解开袖扣,一身轻松地靠在沙发背上,眼神淡淡地瞧着她,仿佛在询问,又仿佛在说,“若是没事,你可以出去了”。
李时珍挪了挪身子,坐到他的正对面,目光与他对峙,她浅浅一笑,说:“没有什么好奇的吗?”
“我应该好奇吗?”徐超人挑一挑眉。
“应该得很。”
“噢?”脸上是轻挑的笑。
“你是因为要让我见他母亲一面才派我去的吧。”
徐超人似笑非笑地点点头,“也许是。”
“你想知道结果。”她断定。
他没有开口,眼睛里盛着笑,仿佛她愿意说他则听,不愿意说他也绝不会请求。
“她告诉我陈可汗已经结婚了。”
“嗯。”徐超人点点头。
“她说如果他愿意离婚,她也支持。”
“嗯。”仍是点头。
“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何当初陈可汗要娶李思思诗?”
“他有非娶她不可的理由。”他这次倒回答地很快。
“愿闻其详。”
他斟酌片刻,颦眉,又舒展,再颦,再舒展开来,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他开口道:“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再加上,那小子也没明令禁止不许我告诉你……所以珍珍,算你走运。”
李时珍用一句话对听到的这个故事进行总结,即是:狗血剧总是产生于现实,却并不见得高于现实。也就是说,现实总是更狗血。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揭晓。很快大结局。
☆、俗套剧情2
作者有话要说: 阿诗的身世解开;可能有些仓促,先这样写着。
下一更24之后。晚安。
徐超人说了三个小时,连李时珍都觉得口干舌燥了。
其实,这个故事,口述起来只需要三分钟,趁着徐超人终于按捺不住拉着她在楼下咖啡厅点饮料时,她将这个故事稍稍梳理。
如下:
***
陈可汗的母亲张菡有个双胞胎妹妹叫张函,李思思诗是她的女儿。阿诗并非张函的亲生女,她是张函丈夫前妻所生,自打他前妻过世后一直跟在张函身边,而张函的丈夫在两年前得了精神病,失去了独立生活能力,住进了疗养院,于是她便成了阿诗在这世上唯一的依靠。
阿诗10岁那年,她的母亲张函作为非盈利组织的一员去朝鲜给白内障患者做手术,不幸遇难,于是她唯一的女儿便交给了张菡,临死前,她请求姐姐好好照顾阿诗,张菡于是答应妹妹,阿诗想要的生活,只要她能够提供,她定会给予。偏偏,阿诗想要的是她的儿子陈可汗。
这没什么不可以,只要阿诗想要。
阿诗12岁生日的时候,张菡听到了她偷偷许的愿望:嫁给可汗哥哥,做他的夫人。于是,她开始栽培阿诗,成为自己儿子的妻子。
阿诗按照张菡的意志长大,按照她的喜好成长,她也便将阿诗作为唯一的儿媳妇人选。
阿诗15岁,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她对陈可汗的爱更加粘稠,甚至有些病态。张菡十分担忧,于是,15岁生日刚过,她便被送去了英国的贵族中学,她被告知一切都为了成为可汗的夫人。
阿诗在英国呆了四年,从高中到大学。期间,她的心上人曾经去英国留学,却因相隔过远和沉重的课业压力而聚少离多。
她背井离乡,忍受着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又因为自己已是孑然一身,更添了几分凄凉,对可汗的思念日增,于是终于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
在英国的第四年,她因为抑郁症从大学里休学,张菡将她接到身边照顾了一年,她的狂躁和抑郁却不见减少,只好将她送到澳洲的疗养院修养。
一年之后,她才被允许外出,病情渐渐好转,终于能笑了。
她其实是个颇具才情的孩子,然而执念太深,于是生生地将自己栓死在了小时候的梦境中,将嫁给可汗作为人生唯一所求。
阿诗精神不错,在澳洲申请了研究生打算继续读书,恰逢张菡跟随国内使团去了澳洲,便常伴她左右。
彼时陈可汗已经回国,筹备开公司。阿诗想要回国,在他最艰难的时刻陪伴他左右,然而张菡不准,害怕可汗刺激到她,使她再次精神失常。
终于,八年后,她的病情十分稳定,已经能如常人般控制自己的情绪。张菡也终于允许她回国见他。
没想到,刚回来便得知他有了爱人的消息。他并非不知道她的情愫,他也并非对她没有情谊,只是,相隔太久,加之有别的女人进入他的生命,她跟他,便千山万水相隔了。
接着,毫无疑问,旧病发作。
为了她,他别无选择。
为了母亲,他也别无选择。
尽管,这一切违背了他父亲的意志。
尽管,这一切如一把刀深深扎进了他爱的女人的心中。
***
“我希望你能给他一些时间,”徐超人道,“这一切由不得他。”
李时珍微微点头,仿佛仍然沉浸在方才的故事中。她恍惚觉得做了个梦,她望见15岁的阿诗抱着双腿、眼神空洞地坐在阁楼上的小床上,手握铅笔一遍一遍写着陈可汗的名字;她望见阿诗绝望地躺在疗养院里,时刻等待着他的一通电话;她望见阿诗两行清泪留下,想到他已经爱上别人时的无望……
她并非圣人,却过于善良。
她想见陈可汗,想了想,却作罢。即使见了,能怎么办呢。即使见了,能有什么改变呢。
这种情况下,倘若陈可汗要跟阿诗离婚,她会觉得他未免太薄情寡义了。
***
在纠结中,周末如约而至。
李时珍坐上最早的班车,她手中提着连夜熬出来的鸡汤,这是她第六次熬鸡汤,味道嘛,她自认为还是不错的:尽管稍嫌寡淡,入喉后,后味却悠长。下车后,她迫不及待地走上那段通向医院的土路,一方面,她迫不及待地想听到一号菠菜水手的赞美,另一方面,她对他的女儿十分好奇。
“老远就听到你在哼歌。”李时珍推开病房门,菠菜水手立即说道,他今日心情甚好,竟然坐在轮椅上笑呵呵地看着她。
“天气不错!”她扬起手中的饭盒,说:“尝尝这次的汤,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你每次都这么说。”菠菜水手尽管有所抱怨,却转动轮椅相当配合地端坐在餐桌前,李时珍给他系上围巾后,亲昵地为他抚平头顶上的乱发。
他喝了一小口,忍不住道:“还真不错,就是有点寡淡,不过,我是清淡口味。”
李时珍宠溺地看着他喝了一勺又一勺,汤快要见底时,他大大方方打了个饱嗝。
李时珍一边收拾残羹,一边问:“你女儿还没来吗?”
“快到了吧。”他亦不确定地说。
李时珍到一楼洗碗加消毒,她很快洗完,瞥了眼花园里开得正盛的芍药,动了坏心思,她偷偷潜入花丛,摘了两朵又大又艳的芍药揣进兜里,她犹记得菠菜水手喜欢艳丽的大花,她能够体谅,一个人久在病榻难免会怀念生命的绚丽。
她轻轻地哼着歌上楼,饭盒在她手上荡来荡去,远远望去,她不过是个十五岁的采蘑菇的姑娘。
“每次听到你唱歌,我的心情都很好。”菠菜水手接过饭盒,用毛巾擦干,放回原处,可见他是个做事极其严谨认真之人。
“那我给你唱首歌吧。”李时珍浅浅一笑。
菠菜水手定定地望着她,半晌,忽然动情问道,“如果谁能娶到你,真是莫大的福分。”
李时珍一张脸羞红。
“想过结婚吗,珍珍?”
“结婚……”她一愣,怎么会没想过,甚至,她差一点就嫁作他人妇了,“结婚……也是好的。”她低头声音低低地说。
“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就有这么一个人,”菠菜水手不自然地舔了舔嘴唇,“愿意娶你,你愿意试一试吗?”
她绯红的脸刷地变白,她听出了他弦外之音,难道……难道……他竟然想要娶她吗?这她不是没想过,只是……即使她对他的感情模糊难辨,但她已经有了爱人,即使她不能得到一个婚姻,但婚姻这件事却断然不能跟别人了。
“我觉得……我跟你,还是保持菠菜水手和珍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