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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全注全译本txt全集-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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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大小,是其有觊觎周室之心。
〔2〕“共公立五年卒”,据《左传》,共公立仅四年,此作“五年”,是将桓公年数 减少一年。〔3〕“桓公”,宋程公说《春秋分纪》、胡宏《皇王大纪》云桓公名荣。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1〕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 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 归而秦倍盟,〔2〕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 至泾而还。〔3〕桓公立二十七年卒,〔4〕子景公立。〔5〕


【注释】〔1〕“晋败我一将”,《晋世家》作“虏秦将赤”,《左传》宣公八年 作“获秦谍”,《十二诸侯年表》同《左传》。〔2〕“倍”,同“背”。〔3〕“泾”, 今泾河。〔4〕“桓公立二十七年卒”,桓公在位年数应为二十八年,因减去一年入于 共公在位年数,所以只剩下二十七年。〔5〕“景公”,《史记索隐》称“景公已下, 名又错乱,《始皇本纪》作‘哀公’”,但今本《秦始皇本纪》“桓公”后仍为“景公”,
《索隐》注:“一作‘僖公’。”《史记志疑》认为可能《秦始皇本纪》原本“景公” 作“僖公”,司马贞为保存异文而将其附注于此,又把“僖”字错写成了“哀”字。但 情况也可能是,司马贞所见《秦始皇本纪》景公以下世次错乱,“哀公”(别本作“僖 公”)与“景公”位置互倒,“景公”讹为“毕公”,今本是从《秦本纪》改回。景公 之名,《春秋分纪》作“石”,《史记集解》徐广引《世本》作“后伯车”,乃景公母 弟后子鍼之字。


景公四年,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1〕是时 晋悼公为盟主。十八年,晋悼公强,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 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棫林而还。〔2〕二十七年,〔3〕景公如晋,〔4〕与平 公盟,已而背之。〔5〕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弑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 母弟后子鍼有宠,〔6〕景公母弟富,或谮之,〔7〕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
〔8〕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欲 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强,会诸侯于申,〔9〕为盟主,杀齐庆 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10〕后子复来归秦。

【注释】〔1〕“栎”,音 l@,晋地,《晋世家索隐》引《释例》谓在黄河以北, 地点不详。《左传》襄公十一年记此役,云秦军是从辅氏,即今陕西大荔县东渡河伐晋, 战于栎,以其地应在今山西永济县一带。〔2〕“棫林”,秦地,不详。“棫”,音 y)。
〔3〕“二十七年”,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推算,应作“二十八年”。〔4〕“景公 如晋”,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到晋国参加会盟的是后子鍼而非景公。〔5〕“已 而背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谓是盟“成而不结”,未云背盟。〔6〕“后子鍼”, 后子是氏,鍼是名。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其子为伯车。“鍼”,音 qi2n。〔7〕 “谮”,音 z8n,说坏话。〔8〕“重”,辎重。〔9〕“申”,楚灭申国(南申)所置 县,在今河南南阳市北。〔10〕“哀公”,《秦始皇本纪》误作“毕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1〕楚平王 来求秦女为太子建妻。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诛建,建亡;
 
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 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2〕楚王亡奔随,〔3〕吴遂入郢。〔4〕楚大夫申包 胥来告急,七日不食,日夜哭泣。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败吴师。吴师归, 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 夷公子,是为惠公。


【注释】〔1〕“十一年”,据《左传》昭公十九年推算,应为“十四年”。〔2〕 “阖闾”,音 h6 l+。〔3〕“随”,姬姓小国,与楚关系密切,在今湖北随州市。〔4〕 “郢”,楚都,即今湖北江陵市北纪南城遗址。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1〕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 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2〕子悼公立。

【注释】〔1〕“五年”,据《左传》推算,中行、范氏反晋为秦惠公四年事(见
《左传》定公十三年),此误前一年;“智氏、赵简子攻之”为秦惠公四年至秦悼公二 年之间事(见《左传》定公十三、十四年,哀公三、四、五年);“范、中行氏亡奔齐” 为秦悼公二年事,此系合并前事而书之。《史记》中含混如此者甚多。〔2〕“立十年”, 据《春秋》哀公三年,惠公立仅九年,比《史记》少一年,所以《左传》记悼公事多比
《史记》提前一年。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弑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1〕 吴败齐师。〔2〕齐人弑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3〕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 争长于黄池,〔4〕卒先吴。〔5〕吴强,陵中国。十二年,〔6〕齐田常弑简公, 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7〕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8〕子厉 共公立。〔9〕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10〕

【注释】〔1〕“六年”,据《左传》推算,应为“七年”。〔2〕“吴败齐师”,
《左传》哀公十年云齐败吴师,与此相反。〔3〕“九年”,据《左传》推算,应为“十 年”。〔4〕“争长”,古代诸侯会盟,要按宗法亲疏和年龄大小序次先后,先歃血者 为盟主,晋、吴两国争之。“黄池”,宋地,在今河南封丘县西南。〔5〕“卒先吴”,
《左传》哀公十三年、《国语?吴语》均作吴先晋而歃,与此不同。《史记》于《吴世 家》存其说,《晋世家》则同此。〔6〕“十二年”,《十二诸侯年表》作“十年”, 据《左传》推算,应为“十一年”。〔7〕“十三年”,据《左传》推算,应为“十四 年”。〔8〕“立十四年”,《左传》未记悼公之卒与厉共公之立,但据年数推算应为 “立十五年”。〔9〕“厉共公”,《秦始皇本纪》作“剌龚公”,《十二诸侯年表》 省称为“厉公”。东周以来谥称往往本作两字而省称为一字。〔10〕“十二年”,据《左 传》推算,应为“十三年”。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壍河旁。〔1〕以兵二万伐大荔,〔2〕 取其王城。〔3〕二十一年,初县频阳。〔4〕晋取武成。〔5〕二十四年,晋乱, 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三十三年,伐 义渠,〔6〕虏其王。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释】〔1〕“壍”,同“堑”,挖掘。“河旁”,黄河旁。战国以来,秦往往 利用大河河堤加以扩建,作为军事防御手段。这里的“壍河旁”和下文的“堑洛”皆属 此种性质。〔2〕“大荔”,戎族名。〔3〕“王城”,大荔戎的都城,在今陕西大荔县 东。〔4〕“频阳”,在今陕西耀县东。〔5〕“武成”,即上文“武城”。〔6〕“义 渠”,戎族名,在今甘肃宁县、环县一带。


躁公二年,南郑反。〔1〕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2〕十四年,躁 公卒,立其弟怀公。

【注释】〔1〕“南郑”,秦地,在今陕西南郑县。〔2〕“渭南”,《六国年表》 作“渭阳”,是在渭水之北,与此正好相反。


怀公四年,庶长鼌与大臣围怀公,〔1〕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 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注释】〔1〕“庶长”,秦二十等爵中的第十至十八级为左庶长、右庶长、左更、 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这里的“庶长”可能是这类爵称的 笼统叫法。“鼌”,音 ch2o。


灵公六年,〔1〕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2〕城籍姑。〔3〕灵公卒, 子献公不得立,〔4〕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 也。〔5〕


【注释】〔1〕“六年”,《六国年表》作“七年”。〔2〕“十三年”,《秦始 皇本纪》所附秦世系、《六国年表》作“十年”。〔3〕“籍姑”,秦地,在今陕西韩 城县北。〔4〕“献公”,《秦始皇本纪索隐》引《世本》作“元献公”。《越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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