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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屈辱与愤怒,但同时也感到了法律“邪不压正”的威严!我照着他说的话,走过去,蹲下,蹲好!用木然的面部表情和眼神看着他,等着他新的喝斥……
一场在我的人生和生命中,第一次被以法律的名义和形式记载下来的“他问我答”的考试,就要在这间我并不熟悉的“特殊考场”里进行了!而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同类“考试”的任何经验,也没有任何试前复习与思想准备,我只感到了说不出来的紧张与无助……
“考官”看上去却比“考生”年轻,但很严肃!“考官”威严地坐着,高个子也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坐在旁边。他们面前的桌上是纸和笔。“考生”蹲着,双手是锃亮的铁手铐,十分怯场的样子!显然这场特殊的“考试”,“考生”无须、也不可能用常规的手、笔、纸来作答,“考试”的题目在“考官”的大脑里,他会替我记录下我的回答。两名“考官”考一名“考生”,二对一的“考场”里,无须宣布“考场纪律”,谅“考生”也绝无作弊的机会与可能。
矮个子“考官”开始向我宣布答题要求了:“我问你什么,你答什么!老老实实回答,否则……”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突然更狠狠地瞪了我一大眼!切齿的说话声中带着严厉的警告!我听了不禁一怔,更是紧张——难道在这个特殊“考场”里进行的这种特殊的“考试”就是这样的吗?
后来我才知道了,在这种特殊的“考试”中,因具有应试资格的都是些有犯罪嫌疑的特殊个体,而特别了一个正式的“科目名称”——“询问笔录”!也就是在法律、法庭上用来给犯罪者作出量刑、定罪、处罚的重要依据——“口供”!
二十多年来,清白之身的我,绝无犯罪前科的我,今天,就要因为吸毒而被神圣的法律记录、记载下,被用来给罪犯定罪、量刑才使用的,产生法律效力的——“笔录”“口供”!
法律是严肃的,法律更是无情的!我不禁再一次为自己有今天而感到无比的懊悔与悲哀!
就这样,我生命和人生中的第一份口供,在矮个子“考官”把答题要求宣布完的同时,就紧接着他下面的提问开始了。“考场”气氛一下子突然变得肃穆而紧张了起来!不!确切地说感到严肃、紧张的只有回答问题的我,而非提出问题的他们!
提问和回答正式开始——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卢步辉”
问:“哪个卢?”
答:“虎头卢、跑步的步、光辉的辉”
问:“什么民族?”
答:“汉族”
问:“多大年龄?”
答:“二十六岁”
问:“文化程度?”
答:“大学”
……,……!
问:“家庭住址?”
答:“毕节市××路××号”
问:“都有哪些家庭成员?”
答:“爸爸、妈妈、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问:“他们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大?都做些什么?”
答:“……已经退休了……爸爸叫卢……二哥叫卢……在毕节市××厂上班,
姐姐叫……”
当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陡然间意识到自己从法律的角度上,我又伤害了我的亲人!我把至爱我和我至爱的亲人出卖给了法律,牵连到了他们。在这张特殊考卷上,提及和出现他们的名字,永远是一种罪过!
虽然你也是迫不得已的,但你已为他们在将来的某一天,在家中或正行走在街上或正在上班时,被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头戴法律之帽的陌生者,当着众人的面准确的问及:“你是×××吗?×××是你儿子(弟弟)吗?我们找你了解一点情况?”等等未知的场景,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而这些麻烦和伤害却是你今天给他们预留下来的,你能说这不是一种伤害吗!
问:“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
答:“不知道!”
答案显然是错的!“考官”非常不满意我的回答,他的脸上立刻露出了警告之色!厉声对我喝斥道:“你真的不知道!”手指同时像枪一样指着了我,我赶紧慑慑的改口道:“知道!”考官的脸上立马露出了胜利者的面容,紧接着又继续用稍稍低一点的声音喝斥道:“说一下,我们这什么找你?”我只好很无奈也很干脆地回答:“因为我吸毒!”
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
答:“一个月以前”(显然是假话,但考官并没有质疑我的回答!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关心的只是你有没有吸毒和吸过毒,只要你承认就得了。而无论你承认已吸了十年,还是只吸了一天,所做出的“口供”所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
问:“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吸的?和谁一起吸的?在什么地方吸的?谁的毒品?”
答:“一个多月以前和李军一起,在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家里吸的,李军的东西(毒品)”。(供出李军是因为李军前几天就已经被抓进了戒毒所。况且我怀疑我今天之所以被抓,就是被他“出卖”的;另外,我今天把他“卖”出来,对他也不会存在再次被抓的危险。因此,我也算是并没有真正出卖朋友而心安理得、问心无愧了!)
问:“李军住哪儿?是做什么的?男的女的?有多大?长什么样?他从哪儿买来的毒品?”
答:“他住什么地方我不知道,男的,和我差不多大,高高胖胖,好像是个驾驶员,我不知道他从哪儿买的毒品”
问:“你吸了多少?”
答:“三口”
问:“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吸的?几月几号?哪一天?几点钟?和谁一起吸的?在什么地方吸的?”
答:“大前天,11月10号晚上九点多钟,和李军一起在××路的建筑工地上吸的。”
问:“你还有没有和其他人一起吸过毒?”
答:“没有!”(显然考官又有些不满意我这样的回答,他很不死心地拖长声调盯着我又问:“真——的——没——有?”迎着他咄咄逼人的目光,我略顿了一下,但还是很有些勇敢地坚定地回答道:“真的没有!”)
问:“以上你说的话是不是真实的?”
答:“是真实的!”
问:“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答:“没有了!”
提问终于暂时停止了。我看见矮个子“考官”就在现场,就当着“考生”的面立马仔细批阅那份由“考官”替我抄写出来的“考卷”了,还时不时在“考卷”上作些修改。无题可答、无事可做的我,只能继续傻傻地蹲在那儿,用茫然、怯怯的眼神盯着“考官”,胡乱地猜疑和预测着我接下来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轻易地把我放了,嗯!显然不太可能;罚点款之后再把我给放了,嗯!很有可能;送我去戒毒所,嗯,最最有可能……唉——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啊,怎么办啊?!”这时候又隐隐地感觉到体内的毒瘾开始犯上来了。好想、好想打呵欠,但环境不允许啊!只能硬硬地忍着、强忍着,不能被他们看出来啊!我还幻想着他们能够网开一面、高抬贵手把我给放了呢!或者能够罚我点款什么的“特殊处理”呢!
想起昨天的这个时候,我好像是刚吸完了“货”正舒坦地在家里的沙发上躺着看电视呢!心中不免对“昨天”的我有点羡慕了起来,而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地彼一地也!心中免不了又多生出了些无奈与悲哀来!
正呆想着,“过来!”一声喝斥打断了我。
“考官”已经批改完了“考卷”,喝斥我过去。我忍着麻痹的双腿,勉强站直了身体,又跛跳着站到了办公桌前,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接过了他递给我的笔录——我的“考卷”!我终于可以亲自翻看自己的答卷了——记录下来的“他问我答”与实际情况没有什么大的出入;如果说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字写得太差劲了,绝对没有我写得好。但我知道这丝毫不会因此而降低它本身应该产生的法律效力。
略有出入的地方只是在文章的开篇增加了几行文字:询问时间、询问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名字,还有就是在最后一页的右下角被询问人签名处空着——显然这是惟一需要我本人亲自捉刀动笔的地方!从这张别人替我书写的答卷上我还知道了:高个子叫李××、矮个子叫陈×!
“看完了没有?”问。我回答:“看完了?”矮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