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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让我说爱你吗?-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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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舅出差,我这几天跟殿下住。”哪咤好奇地盯着时蕾,“嗨~我们是不是见过?” 
  时蕾看看翅膀,讶然地指指自己的鼻子。“没见过啊。” 
  “路口给过你钱吧?”色胚!翅膀不着痕迹地挡住时蕾,瞪了哪咤一眼,马上想到她是个女孩儿……女孩儿也是色胚,她们家有同性恋的基因。“哪咤。有要饭爱好的那小孩儿。”他对时蕾介绍说。  
  时蕾看她穿戴打扮,要不是翅膀说过她是那吉良的外甥女儿,她还以为这是个男孩儿呢。 
  翅膀看着殿下向一边椅子努努嘴,问道:“把她领来干啥?” 
  “她非要跟。”殿下青着脸,“一大早就缠上我!” 
  “哦~~”翅膀暧昧地拖个长音,脑中出现一副他和那先生燕好被小鬼撞破的下流画面,“你不上学啊?”  
  “非典嘛,良舅不让我去学校。”哪咤很无奈地坐上吧台前的高脚凳,抱着小狗冲调酒师微微笑,“麻烦你邓波儿。请我喝一杯可以吗?”她问翅膀。 
  “记殿下的账。”他一点不便宜不给人占。 
  “小孩儿喝酒不好吧?”时蕾坐到她对面,“你上几年级?” 
  “初三,夏天就要读高中了。”哪咤有点得意地回答,并告诉她,“秀兰邓波儿不是酒。” 
  时蕾没敢说不相信,小孩子都怕人说自己长得小。 
  “你吹个屁!”翅膀半点不客气,问殿下,“她几岁?” 
  “吧,”殿下不太确定的答案惹得哪咤不满的瞪视,连忙说句她爱听的话,“她跳级。”  
  就算是岁也长得太小了点,杨毅岁时都比她高吧,时蕾心想可能南方人本来骨架就小,殿下也才一七零左右,她穿平底鞋都比他高。不过这孩子的智力没得说。“厉害。我刚上初一下半阶儿。”  
  “还好吧。”哪咤咧开小嘴,摸摸小狗,“对了马慧非,这个送你。听殿下说你病了。” 
  孩子真会来事儿,特地送个狗给他补身子。翅膀示意时蕾接着,又问:“会不会煮狗肉汤?”  
  哪咤赶紧护住小狗。“不是给你吃的。” 
  “那我要它干啥?抱回去吧。” 
  “养病的话会闷,它陪你玩啊,”哪咤挠挠狗脖子,“我特意挑了短毛犬给你,不会落毛。” 
  “那也不要……”见时蕾伸手要接他赶紧警告,“你要你自己养啊,别放我屋。” 
  时蕾没理他,抱过小狗,那小东西瑟缩了一下,呜呜两声,大眼睛望着新主人,粉色小舌伸出来舔舔她的手背,令人不觉莞尔。 
  “它喜欢你。”哪咤欣喜地低叫,“我中午喂东西它才肯舔我,现在主动讨好你呢。” 
  “这孩子好像卖狗的。”翅膀跟殿下低语,“她要硬塞给我回头你搭搁帮我卖了,我可不养。这狗能值多少钱?”  
  “两千七百块,早上刚买的,”殿下没好气,“刷了我的卡。” 
  “两千七买个鹿犬?”买这么大坨金子也够了。 
  “她赖着一定要买,店主当然趁机抬价。” 
  “给她告她舅。”翅膀坏心眼地支招。 
  殿下冷哼:“那先生的话,两万七也会买给她。” 
  翅膀傻眼了,那不就折到手里了吗?两千七肯定是卖不出去了,上哪还去找哪咤这么大头的鬼! 
  时蕾朝关西要了块儿鱼片送到小狗嘴前,它的小鼻子谨慎地嗅啊嗅,张嘴去咬,鱼片有点硬,它吃得费力抬起两只前爪撕啃,憨态可掬,几个女生围着它哈哈笑。翅膀没什么好脸色儿。 
  “不要那种脸。”殿下递给他一根烟。 
  细细的女士烟,翅膀看一眼。“不抽。”掏出自己的烟点着。 
  “真没礼貌!”殿下教育他,“别人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你,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起码要心怀感激才对。”  
  翅膀听着他的话里话,再看哪咤和即将属于自己的狗,怎么也感激不起来。      
  时蕾在翅膀和鹿娃娃全是口水的亲亲中醒来,不满地翻身。“你俩真能起大早……” 
  “你给我滚下去。”大的手一拨,小鹿犬哀嚎一声掉到床下。“你不是要去上实验课吗?起来吧,快八点了。早去早回我陪你逛街。” 
  “跟我说生日快乐。” 
  他亲亲她。“生日快乐猫宝儿。”鹿犬爬上来,他捉住,“来,姑娘,给你妈拜寿。”它没听懂,险些又被无情挥走。 
  时蕾一把抱住它。“我要吃煮鸡蛋。” 
  “你舒克大叔给你做冰淇淋要什么煮鸡蛋。” 
  “呵呵……”  
  “傻笑,起来。我送你去学校,拐去小大夫那儿跟他侃一会儿等你下课。” 
  “嗯?”她一下精神了,“你要去医院?” 
  “医学院。他说今天回去看他爸妈,晚上来给你过生日。真损,送我出院没空给你过生日有空。”        
  丁凌解释:“今天刚好有假期。” 
  “不是人手不足吗放什么假啊?”翅膀斜眼,解释还是掩饰啊。 
  “人手……是不足。”丁凌对他的眼神有点躲闪,“天气不错,出去坐坐,跟你聊几句。” 
  天气真的不错,十二区南角整片的大波斯菊肆无忌惮地妖娆怒放,菊,曰:花之隐逸者。都说人淡如菊,说的肯定不是波斯菊,这种花太招摇了。翅膀走到长椅坐下,手搭在椅背上转身向后看这些花,蓦地有感而发:“带劲!我以前陪时蕾来过这儿,她上楼去找人,我在外边儿看花,全S大就属你们院花开得最好看。我以前还不知道扫帚梅能开这么好。” 
  “花开的好吧?你知道为什么吗?”丁凌站在花坛边,忽地邪恶一笑,告诉他,“我们解剖用过的尸体都埋在这里当花肥。” 
  翅膀倏地出溜下了椅子。 
  丁凌哈哈大笑起来,一惯斯文的五官显得孩子气。 
  “你妈的,吓唬我。”翅膀狼狈地瞪他,“心情挺好呗?” 
  “天气好嘛。”他手插口袋表情悠闲,满眼纯正明艳的颜色舒缓了连日深灰的压抑。“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第一次看到蕾蕾是什么时候?” 
  “呵,”翅膀冷笑,“我不是太想跟你谈这个话题。” 
  “是春天的时候,波斯菊还没开,只有一个一个小苞的花蕾。风蛮大的那天,我坐在这椅子上看书,她在我面前经过,围巾被风吹起来,打中了我手上的书,我一抬头,看到她在笑。”说完了,他看她的男朋友,脸色跟这唯美的画面很不搭调,丁凌不怕死地再补充,“一见钟情。” 
  翅膀浑身发冷。“你啥意思?” 
  “没有特别的意思啊。”丁凌不解他戒备的模样。 
  “你是不是想把我埋在这下边当花肥完了去抢我媳妇儿?”敲敲上臂的肌肉,“别怪我没提醒你,动起手来你绝对不是个儿。” 
  “你真是……”这种想法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不是跟你假眯眯,在追她的那帮驴马乱子里,我就看你对眼儿,还真劝过她跟你。结果你也不争气,突然又说不追就不追了。” 
  “你怎么不说你横插一杠。” 
  翅膀拨拨耸立的头发,笑笑,没说话。 
  “虽然不想承认,不过事实是,因为对手多了一个你,我决定放弃了。” 
  “夸得我这不好意思。” 
  “你跟我像两个世界的人,你不觉得吗阿非?我所受的教育文化,理性,线性,中规中矩,生活平静和单调,没什么太大喜怒情绪,没有故事,甚至也没什么朋友。而你,文科生,法律系,能说会道,朋友一大堆,很明白现实,很知道自己要什么,生活变幻无穷,充满故事。我从来没想过生命中会出现你这样的人。” 
  “爱上我了?”翅膀摇头叹息,“又是一份触不到的恋情。” 
  “我是在说为什么会放弃。”丁凌推推眼镜,对他的没正调不以为意,“与其没胜算地做战,强求一份得不到的感情,不如和你做朋友。” 
  “精明。”这账算得鬼啊,翅膀暗暗佩服。 
  “嗯,当初如果让我自己选志愿的话我是想学商科的,会比现在更精明。” 
  这话让人颇觉意外。“我倒看你天生就是吃医生这口饭的。” 
  “这叫做干一行爱一行吧。” 
  “未必,有些人当一辈子医生不见得有医德。” 
  “我爸妈都是医生,他们对病人比对我好,小的时候觉得不可理解,真的不能理解,病人重要的话,为什么还要我呢?生下来冷在一边好玩吗?后来我按他们的意思也学了医,从不甘愿的学习到开始接触病人,好像慢慢的也懂了爸妈的想法。” 
  翅膀静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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