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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说的并不是他的感受,而是属於另一个罪人的。在看到你这样激烈的反应後,本来我是想得过且过,能瞒多久就瞒多久的。可是我决定现在就说出来,否则沦落到和童茂伟一样的下场就太慢了。”
可强皱起眉。“什么意思?”
“我也有,一件瞒了你十年的事,小强。”美号忽然从自己的书包中,取出公车票夹,将它递给可强。
可强一脸莫名其妙地接过,打开,在透明塑料套底下,除了悠游卡外,还有一张卡片大小的相片。相片里是有著相仿笑容的一双混血儿,一个很显然是美号,另一个则是头发较深、较为东方、较不那么显眼的女孩。
“照片里的女孩叫萧美乡,大我一岁的姐姐。小时候我和姐姐并未一起生活,我爸妈的情况有些复杂。我在台南被外婆带大到三岁,接著父亲终于可以和我母亲结婚的时候,才到法国来与我们团圆,开始真正的一家人生活。”
美号看着可强逐渐听懂,一双眼睛越瞪越大的脸,缓缓地说:“你所认识的‘小美’,其实是我的姐姐。我骗了你,我从来没有和你一块儿念过幼稚园,我不是你的‘小美’,可强。”
天上的爸、妈,你们好吗?
我是小可,今天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一日,有两个对我很重要的人,竟然不约而同地告诉我,过去他们一直瞒著我、骗我一件重大的事。
人们为什么要说谎呢?以前,妈妈好像也常常骗我说:“再哭,警察杯杯就会把你捉走喔!”的话。妈,其实这样说谎骗小孩,也是不好的吧?
说谎也有等级之分,也该有轻重之别,你或许会这么说。
那么,假使有一天你身旁所有的朋友们都对你说了谎,你会不会原谅他们呢?假如不原谅他们,你有勇气一直一个人活下去吗?
爸,你呢?你故意骗妈妈说:“不,你一点儿都不胖,我就喜欢胖胖的美女!”时,是出於善意的没错。可是我知道你会偷看床底下的写真女星全裸杂志,你不是说真话。当你说谎的时候,都不会对妈感到很内疚吗?你有没有老实地向妈认错呢?
唉!
我猜,最後我还定会原谅他们吧,因为……只有他们,会这么地爱我。
中场
“就是这边的箱子,麻烦帮我搬走。请小心点,里面有易碎物品的箱子,在外头有贴上标签。谢谢。”美号指挥搬家工人陆续将自己的“家当”,搬到楼下的卡车上。
其实他的东西原本并不多。主要是自欧洲返台後,因为物价便宜,买了许多电子产品,从他自己专用的液晶大电视、全新的桌上旗舰电脑到一应俱全的视听音响、游乐器等等。所以今天才不得不请搬家公司帮忙。
“一大早就闹烘烘的,想睡都没法好好睡。”哎呀呀地看著几乎被搬空的房间,萧洁慢半拍地问道:“咦,宝贝,你是今天搬家啊?”
“对啊,趁著连续假期搬一搬。妈,你的睡袍太清凉了,都被人看光光了,拜托你去换件像样的。”美号自己是早见怪不怪了,但是怕搬家工人边搬家还忙著边进补,会喷鼻血出来。
“不要紧啦,就当是给人家小费。”萧洁挺挺她颇为自豪的身材,能在女人四十一枝花的年纪,还保持著这么标准的身材,可是要下多少血汗功夫啊!
美号赶紧上前抱住她,帮她遮挡住呼之欲出的双峰。“你省省吧,说不定人家不仅觉得没赚到,还亏本呢!”
仰头掐掐儿子的脸颊。“你都已经有够不孝了,还敢讲这种话来破坏你妈的行隋。是哪一个不孝子,有了情人不要娘,居然要搬到外头去和人同居了!”
“妈,目前还是‘同住’,不是什么‘同居’,不过我会朝这个方向努力的。”笑得一睑幸福美满的少年答道。
“不好意思。”默默工作的搬家工人,上前插嘴说:“这是最後一箱东西了,我们搬下去之後就要直接载运过去,是哪一位要与我们同车的?”
“噢,好,我马上下去。”美号亲吻一下母亲的脸颊说:“没空聊了,我要走喽,妈。你不要太晚睡,熬夜可是女明星的大忌,你要永远都像现在这样健康美丽才行。”
“嘴巴甜有啥用,以後全都说给别人听了。”呵呵笑著,萧洁眯起眼,再次不舍地摸摸儿子的发、儿子的脸颊。“自己多保重,每天要打电话、常回来看我。”
“我知道,妈,掰掰。”
又是一只急著离巢的小雏鸟。怎么这些小孩子都不肯多陪陪父母,一个个急著用那刚长硬的翅膀飞出家门,去探索自己的世界呢?
就像我当年一样。
摇摇头,这就是人生,过去自己对父母所做的事,如今又回转到自己头上来了。萧洁伸个懒腰,决定到厨房去,毕竟从今天起再没有体贴可爱的乖儿子帮自己准备热咖啡,一切都得自己动手做了。
可是她走进厨房,便看到餐台中央放著一壶散发手工研磨香气的咖啡,底下还压著张字条。 给亲爱的妈:
不要躲起来偷哭啦,又不是再也见不到面,我会常常回来泡咖啡给你喝的。
爱你的美号笔
这孩子,怎么会这么窝心呢!萧洁又哭又笑地,加了点奶精後品尝那一杯多了些许咸味,却是世界上最美味的咖啡。
※ ※ ※
搭乘著搬家公司的顺风车,美号挂著抹微笑观赏著车窗外的风景。清朗得连一丝云絮都没有的湛湛蓝空,彷佛是替他描绘出此刻的心境。
可是在几天之前,美号的一颗心却经历了一场洗三温暖般的云霄飞车之旅。怀著可能玉碎的觉悟,在可强面前说出他伪装“姊姊”的经过而惴惴不安地担忧著可强会有什么反应……
当时,在可强听见“我不是你的小美”,勃然大怒地动手揍了美号一拳之际,
美号以为大势已去,自己八成和童茂伟—样,都落到永无翻身的地狱里了。
既然如此,他想把话说明白,避免可强因为他们俩的“背叛”,从此性情大变,由原本是单纯又信赖人的直率可爱,转而成为讨人厌的别扭、无法理解他人善意与恶意,永远将人拒於心门外的古怪家伙。
“我当然知道自己做了不该的事,恐怕我的辩白听在你耳中,都是犯罪者的垂死挣扎。我就以死刑犯的心情,乞求你听我把话讲完,这样就算我得上绞刑台,至少也能死得没有遗憾!”
幸好,听他这么说之後,可强静了下来,让美号有机会说话。
“我刚刚虽然告诉你,我不是你认识的小美,但其实你是认识我的,只是我们从没见过面罢了。因为姊姊和你通信通了一年左右,之後的就全部是我写的……直到我们见面前,那个在伊媚儿中和你无所不谈的,都是我。”
“咦?”
“这说来不是姊姊的不好,是我小时候太过任性了。姊姊那时候刚到法国,什么都还没适应,很多事情都需要我为她代劳,我也藉机跟她邀功,常常抢走她的玩具。有天,看到她提笔很认真地埋首桌前,我问她在干什么,她就把你的事以及你们现在在做‘笔友’的事告诉了我。我听了之後,便觉得很羡慕也很嫉妒你们之间的友情……”
“由於我喜欢演戏,小时候就常常跟著剧作家的父亲到剧场去参观,五岁起便参加了儿童剧团。平常生活里的同龄小孩,全部都是竞争对手,根本没有谈得上知心的好朋友。因此听到姊姊说,你们在信上无所不谈,好像身边多了个守护天使一样,我就吵著说我也要和你通信做笔友。”
“姊姊坚持了两、三个月的‘NO’,最後才迫於无奈地让我代笔。起初她只答应我可以写一封信而已,我很高兴地把信寄出去後,就像是在等待圣诞节礼物那样兴奋地等著你的回信。到现在我还记得你那封回信上写的每一宇、每一句,当初拿到信之後,我可是反覆地读了又读。或许是我的喜悦太夸张了,姊姊於心不忍,主动把你的信与我分享,我们便开始交替著写信给你。”
“我竟一点儿都没有发现到信是两个人写的。”
“早期姐姐都会帮我修改一下,因为我的中文太烂。况且,小朋友哪里认得什么笔迹,也怪不得你看不出来。不过,和你写信倒是让我妈很高兴,因为我竟会主动跟她要求去上中文补习班。”
“……你说後来都是你写的?那么,“小美”呢?她……怎么不写了?”
“这和你无关,不是因为她不想写给你,而是爸爸送姊姊去读一所法国很严格的教会寄宿学校。在那里,老师不许学生们交什么笔友,这样会让他们交友复杂,只准他们写信给父母。姊姊在那所学校读了两学期後,就受不了而转回来。幸好我因为有剧团的事,爸爸没动那个脑筋。听姊姊说,那儿根本是修道院,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