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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谜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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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先生,请不必为此案花费精力。王恩的那笔横财虽然没有我的份,但却有我父亲王本华的份。王季英去台之后,是我父王本华拉扯母亲秀芝和王恩度过了几十年艰难岁月,并且是他为主禹养老送终。王季英应该摄答我父的恩情。我父不在世了,可我还在。王季英应该从感激王本华的角度来关照我,王恩也应该把我视为亲兄弟。然而,他们都无情无久。既然如此,我代管亡父把那钱拿一笔来,本来无可厚非。但王恩报了案,要送我入班房。我知道,从法律上讲,这钱是我非法占有,我会被判重刑;但是从情义上讲,这笔钱给我也是应该的,我获得它,心中无愧。既然如此,我就不愿将这笔钱退给王恩。我将它烧成了灰烬,连同往事人情,都付与东流溪水,然后,我将以死的方式来抗议这个世界,抗议世态炎凉,抗议那些无情无义的人,让他们永远为这件事羞愧,永远不得安宁,连王禹的灵魂也不得安于九泉。我死之后,我要素珍也不必悲伤。你本来就软羡哥哥王恩的福气,他又没有了妻室,你可以干脆与他共同生活,这样,王季英在羞愧难当之后,会把你当作亲生儿媳妇的,从而得到经济的帮助,女儿丹凤也就不愁上大学的钱了,我死也螟目了。 
  只是我死也不承认偷了那笔钱,我应当得到那笔钱,我本来可以把这笔钱留给丹凤,但我料定丹凤事用本了这笔钱,那狠心狗肺的家伙,会从她手中夺走的。 
                           王义绝笔 
                         四月十一日上午 

  看到这里,大伙认定王义是此案的案犯无疑。但是有两个疑点在我脑海里膨胀、壮大:那三万元真的被烧成灰烬了吗?王义跳水自尽怎么不见尸首? 
  “真有那么点意思。”陈功感兴趣地说:“冒犯罪之险以谋之,以自杀身死弃之,真是不可理解,后来如何?” 
  后来,朱素珍把亡夫的丧事办得煞有介事,但王义的尸首始终没有找到,过了三天,溪水消退,发动群众沿溪寻找,也只见潭底同几个黑漆漆的“龙洞”;于是大伙推测,那尸首一定被冲入大河,然后被河水冲积的某个沙滩埋葬了。企图发动河岸群众协助寻尸的启事发出了许久,仍然没有任何信息。 
  就这样,一起三万元的盗窃案以案犯的跳水自尽宣告结束。至于王义的尸首,前后用各种方法查寻半月没有着落,我们也失去了寻找的信心。对社会舆论界,我们以“悬案”称之,可在我们办案人心中,此案已经成了难以查明的死案,或者说是永远沉睡的积案。老百姓普遍认为公安机关已经彻底将此案查破,有关小报说此案已真相大白,我们都默认了,我们不需再花精力,也无需公布疑点,为自己脸上抹黑。 
  “既然如此,你还给我说什么呢?没有下文了?”陈功失意地说。“且慢。”我说。 

  刚撤兵,已是初夏。然而案发二十天之后,也就是五月一日,县局突然收到一封海外来信,是海峡那边王季英写的。他在信中说,听到王恩三万元被盗,而宣布破案之后都未找到失窃款,不由得对大陆警察的办案行为是否合法大生怀疑。指责我们草率从事,要求安排得力的警官特此案真相查个水落石出,找回那笔失窃款,而且要来大陆亲自看结果。看到这封信后,头儿们暗暗叫苦,为了不失大陆警察体面,只得顺应那位老人的要求,安排我去了结那起悬案。局长在给那位老人的复函中称赞了我办理疑难案件的耐心与能力,承诺一定会有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其实,我只是一个由教师改行、半路出家的警察,舞文弄墨还可以,实际办案却缺乏经验。我自感倒霉。明摆着难以了断的悬案却摊在我这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警察身上,实在难以勇往宣前。刑侦队长却用诡秘的眼光和一个不可抗拒的手势将我招呼到他的办公室,低声说: 
  “放心,我绝不会为难我的部下。我推断这个老头绝不在乎那几万块钱。过了一段时间,他就会息事宁人。不过,你去调查一下,也不必苛求自己办那些能人都办不到的事。应付一下就行了,不必太认真。喔,你说怎么不派遣高手神探?当然喽,我并没说你不是块好钢,如果你运气好,也算是我的福份。至于法定的两人以上办案的规定,只有让派出所同志配合你就行了。” 
  我恍然大悟,自卑而又自豪,想哭而又好笑。 

  
  

 
第二章 子夜捉奸




    深夜幽静的老鹰房里,孤独而风韵犹存的女主人守着一蓬火,火光映 
  着她的脸面,红勃勃的。她一会儿咬着嘴唇,一会儿侧耳倾听;一会儿不 
  安地站起身来到门边窥望,似乎怀着某种希望,谛听症她所企盼的动静。 
  再过一支烟,木门“吱扭”一声开了,一个黝黑的高大男人走出了屋子。 

                  一 

  “还有下回分解吗?老弟!”陈功问道。 
  “当然有。只是不会使人满意。因为宜到现在那案还悬着。” 
  陈功有点儿灰心,摇摇手说:“看来也不过如此了!比我实践中经历的逊色多了。这样的一个结果,怎么能写进我的侦探小说里去呢?” 
  “不过,我侦察到了一些出人意料的精彩情节,我敢说,你侦察几十年,也尚未遇到。” 
  陈功又瞪圆了眼睛:“真会吊胃口!那好,反正无事。我听你继续演说。” 
  “那你就作好精神准备,我至少要讲一个通宵。”我说。 

  老实讲,我虽然被领导们视为没有办案能力的低素质警察,我自己也认为缺乏办案的实践经验,但我生性怪脾气,谁说我哪方面不行,我偏要在哪方面试试看。我诚然没有办过多少疑难案件,但也在公安干了这些年。我相信自己学过的逻辑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证据学等等会帮我的大忙。我认为这是轻视我的领导无意中给我制造了一次表现自己的良机。于是,暗暗下定决心,斗胆接受了任务,打算乘机立上一功,让台湾同胞知晓大陆的警察如何忠于事业,或许还能够得到那位老人的奖赏,但我必须在领导和同行面前伪装自己,表面上只是应付,且示以无能,实际上却全力以赴,一旦大功告成,好让同行猛吃一惊。为了伪装得无所用心,悠闲自得,我可以轻松自如,实际上处心积虑,专心致志,为了独占其功,我可以不找派出所的干警做搭档,免得人家说我利用了他人智慧和勇敢,分享我的功劳,实际上打算找一个已经退居二线的“老公安”当参谋,时时为我出谋划策。接受任务的那天晚上,我就把原来所获得的那些情况回忆了一遍,对有些信息进行了整理,发现了如下疑点: 
  1.王义在遗书中说,其妻朱素珍本来与王恩要好。这是否暗示王恩与朱素珍私通?或者是王恩与朱素珍合谋,诬陷王义盗窃,逼他自尽,然后达到同居继而结婚的目的。 
  2.王母秀芝说盗案发生的那天晚上王恩在县城看望王小龙,经查证,王恩那天晚上从县城赶回了九龙镇,在哪里过夜尚不得而知。既然王义暗示朱素珍与王恩要好,是否可以推想王恩当晚与朱素珍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幽会,也可以理解为王义故意给了王恩和朱素珍幽会的机会,让朱素珍以情为兵,牵制了王恩,而王义就利用这个空隙作案。 
  3.王义在遗书中说赃款已被烧为灰烬付与溪水。不符合他盗窃作案的动机。他完全可以把钱藏起来,焚钱之说很可能是为了得到这笔钱而故意显示的假象。 
  4.人死不可能没有尸首。 
  根据上述信息和疑点,我试著作出如下推理:假如王义真正死亡,他的尸首一定能够发现;假如王恩与朱素珍私通;假如王义的尸首不能在水域发现,那么王义就不是投水自尽,而有可能被奸夫奸妇谋害后埋尸入士或藏在一个秘密之地,那笔赃款很可能藏在丹凤在家中时经常接触的地方。我还断定,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一定会发现王恩与某个女人的不正当关系。我把这些记在一个小本本上,确定了工作的重点,那就是扩大范围寻找尸首,查明赃款去向。 
  我首先寻觅尸首。五月六日,我聘了当地水性最好的几位年轻人,先让他们用几个罐头瓶装上炸药,做成几个土炸弹,插入两米来长的导火索,点燃了丢入潭底,希望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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