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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没了,这股耐力由哪里来?只能由勤来。
再说慎。由大处看,慎包括两个方面:情意方面和表达方面。前面已经说过,情意乍生乍变,很复杂。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修养高如孔老夫子,也要到古稀之年才达到这个境界。至于常人,尤其血气方刚的,情意乍生,很浓,而恰好宜于写入诗词,这种机缘也许不多吧?所以要甄别,不可有喜怒即形于色。还可以降一个档次看,有些人,热心时务,于是今天,某某升堂了,就来一首什么,歌颂一番;明天,某某下堂了,就又来一首什么,辱骂一番。这样,日久天长,白纸黑字,小而言之,自己看见,不好办;大而言之,盖棺之后,有好事者编全集,也会看见,更不好办。所以要慎。有情意,应该先用鼻子分辨一下,香,无妨写入诗词;臭,最好快开窗,把它赶出去。
再说表达方面。有情意,用诗词的形式表达,写之前,写之时,要注意什么,前面已经谈了不少,不重复。这里想针对时风,着重说两种应慎而不慎的情况。
一种,是我推想的,存侥幸心理。推想,要有根据,这在报刊上几乎随处可见。不宜于指名道姓地举实例,可以泛泛地说说。如有一次看到,形式是七言8句,而韵脚则不只十一真与八庚相押,而且有仄声,看题目,却是用体裁命名,是“七律一首”。又一次看到,形式是长短句分行排,念念,摸不清是什么体裁,幸而文后有题,是“调寄临江仙”,可以用格律衡量了,结果是韵用多部,句的长短都不合。非律而标曰律,非临江仙而标曰临江仙,何以如此大胆?我想就是存侥幸心理,以为诗词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大笔一挥,也可以成为合作,于是就写,就拿出去。君子爱人以德,所以我想提醒一下,诗词的格律虽然没有什么了不得,可是不学而碰,对的可能是没有的。所以不作则已,作就要循规蹈矩。而且不管规矩熟不熟都要小心谨慎,因为就是唐宋大家也间或有失误(当然不多),那就是一时大意的结果。
另一种是用旧名而走新路,有如持五戒而吃狗肉,喝般若汤,我行我素。这或者是除“四旧”精神的产物,其意若曰,老一套,有什么可贵的?为了表示不同流俗,要破。我不反对破,或多种表达形式之中有取有舍。可是舍要全舍,不当藕断丝连。就诗词说,押韵、平仄、谱调等等都不要了,而仍旧名曰绝,曰律,曰《生查子》或《念奴娇》,总是不应该的。就一定不能我行我素吗?这要看什么素,怎样行。我的想法,比如用瓶子装饮料,传统的酸梅汤喝腻了,可以改装可口可乐,至于打破瓶子,那就不必。有些现代人就是这样处理的,举诗词各一首为证:
少小欠风流,而今糟老头。学成半瓶酣(用平平仄平仄格),诗打一缸油。恃欲言无忌,贪杯孰与俦?磋跎渐白(读bò)发,辛苦作黄牛。(杨宪益《自题》)
检点平生,往日全非,百事无聊。计幼时孤露,中
年坎坷,如今渐老,幻想俱抛。半世生涯,教书卖画,不过闲吹乞食箫。谁似我,真有名无实(读仄声),饭桶脓包。偶然弄些蹊跷,像博学(读仄声)多闻见解超。笑左翻右找,东拼西凑,繁繁琐琐,絮絮叨叨。这样文章,人人会作,惭愧篇篇稿费高。从此后,定收摊歇业,再不胡抄。(启功《沁园春》自叙)
两首的意境和用语,都大异昔人,这是酸梅汤换成可口可乐;可是瓶子没换,格律仍是唐宋人严格遵守的,一丝一毫不含糊。其实,这道理很浅显,用不着多费口舌申辩。诗,称绝称律,词,标明某调,当然都是旧的。旧有旧的形和质,例如孟子之束发加冠,口不离仁义,如果换为西服革履,满口卡拉OK,那还是孟子吗?所以再说一次,作旧诗,填词,应该要求眼明的读者看到,认为确是旧诗词,纵使与古人相比,火候还差得很远。遗憾的是,有些变为铅字之作,竟连这一点也做不到。做不到,换来的就可能是冷笑或者皱眉。所以,照应本题,我想,现代人,吃羊肉串、喝果珍、看电视之余,如果还有兴致弄弄旧诗词,而且不只读,还想写,想发表,就要切记,勤重要,还有个同样重要的是慎。以戏曲演员为喻,在后台没啥,挑帘出来,总要让观众觉得不是胡来才好。
诗词读写丛话》附 编》
附 编
说梦草并序
著文有“并序”之例,是先说明写作的原由。原由多种,用意则一,是写有必要,并非没事找事。说明写有必要,有些篇什容易,如上至宫廷的高文典册,下至小民的来往书札,都是为办事,文先事后,无文,事多半就办不成。我的这些篇什是诗词,过时之物,办事用不着,说明写有必要就大难。大还是双料的,一是为什么要写,二是为什么想印。理想的理由是写得好,因而,冠冕的,可以供人欣赏,甚至助人学,不冠冕的,自己由这冷清的角落捞点荣誉。可惜这理想是幻想;事实是,自己确信,所写仍是吾家的传统,打油,拿出去就难免贻笑大方之家。那么,为什么还要写、还想印呢?
要写容易说。我是常人,没有孟子四十不动心,禅师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修养,有时,甚至常常,“情动于中”,其后,依常规,也很想“形于言”。而言,我觉得,诗词的形式,至少是表达某些“欲说还休”的情意,更合用,于是就效昔人之颦,也写。写是法定的自由,估计必可以说服人。以下说想印就难了。搜索枯肠,想到三种理由。其一是没有林黛玉的高风,积稿盈寸,舍不得焚。其二是循言和文的本性,不能不希望别人听到或看到。其三,生而为人,心的历程,主要有思和情两个方面。由性质以及表现方面看,思,街面,显;情,室内,隐。隐,所以少见,所以可贵,所以别人会更感兴趣。可是说到写,就我自己说,虽然也不断涂涂抹抹,而述说思是常常,述说有关自己经历因而最切身的情是几乎没有。是无情可写吗?不是;是俗话所常说,一言难尽。难尽,只好装作没有那么回事。实际是有。压在雷峰塔下也难,于是有时,理不胜情,也想挑帘出来,亮亮相。可以用自传或回想录的形式,但人生于世,世故是必要的,为己,也为人,总不免有难于下笔的情况。也可以用小说的形式,但那表现的爱憎更加鲜明,也许更难下笔。剩下的一点点空隙是谱入平平仄仄平,因为可以若隐若现,怨而不怒,哀而不伤。这是纳须弥于芥子,但不失为实生活的一个方面,有些好事者(其中有不少是相识的相知和不相识的相知)也许想知道吧?辜负雅意是不应该的,所以才想找个机会印,不避献丑。
总的说完,还有分的,共四项,也说说。一是标题的“说梦”,显然是由成语“痴人说梦”来。这是表示,其中有梦,也有痴。其实也无妨说,梦和痴是一回事,痴是根由,梦是表现。专说表现,梦是幻想,是无着落的希冀。幻想的归宿是破灭,无着落希冀的归宿也是破灭,可是阴魂不散,就成为梦。也只有在梦里,幻想还宛在,希冀还宛在。就一己说,这是珍贵的,所以想保存。这就是后面写成诗词形式的那些(存稿中选用的一部分),求名实相副,题为“说梦”。
二是题材和情意,几乎都是己身的哀乐。依时风,题材有大小之分,情意有轻重之别。其实这也是古已有之,比如《诗经》第一篇的“窈窕淑女”,“求之不得”云云,依世俗说本是小而轻的,到经师给戴上一顶“后妃之德”的帽子,小民变为王室,私事变为国事,就立即成为大而重的。王室和国事当然也可以使人情动于中,但长时期的世故教训是,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如不说,万不得已,也只能用讽谕的形式,但在网密疑多的时期,也会惹来麻烦。这是一。还有二,说大而重的,话有两路,一路是顺耳的,一路是逆耳的,顺耳的未必能顺心,逆耳的未必能保身,也就以不说为是。总之,就说是多年习惯吧,到成为根深蒂固,就像是本性难移,只会写“入扁舟”而不会写“欲回天地”了。但也有一点可以告慰,是所写都是己身的实感,虽微末而没有因求合时宜而掺假。
三是编排,只是为看着方便,依一般选本之例,以类为序。诗在前,词在后。诗,古体在前,近体在后。无论诗词,都是篇幅短的在前,长的在后。次韵、集句之类,因不完全由己,更在后。类、体、短长都相同的,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