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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会最显著吗?
格:正是。
苏:离理论最远的不就是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吗?
格:显然是的。
苏:我们不是看出了: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是爱的欲望
和僭主暴君的欲望吗?
格:正是。
苏:王者的有秩序的欲望最近,是吗?
格:是的。
苏:因此,我认为僭主暴君离真正的固有的快乐最远,王者离它最近。
格:必然的。
苏:因此僭主暴君过的是最不快乐的生活,王者过的是最快乐的生活。
格:必定无疑的。
苏:那么,你知道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不快乐多少吗?
格:你告诉我,我就知道了。
苏:快乐看来有三类,一类真,两类假。僭主在远离法律和推理方面超过了两类假快乐,被某种奴役的雇佣的快乐包围着。其卑劣程度不易表达,除非这样或许……
格:怎样?
苏:僭主远在寡头派之下第三级,因为中间还隔着个民主派。
格:是的。
苏:如果我们前面的话不错,那么他所享有的快乐就不过是快乐的一种幻像,其真实性还远在那种幻像之下第三级呢。不是吗?
格:是这样。
苏:又,寡头派还在王者之下第三级呢,如果我们假定贵族派和王者是一回事的话。
格:是在下面第三级。
苏:因此僭主距离真正的快乐的间隔是三乘三得九,如果用数字来表示的话。
格:这是显而易见的。
苏:因此僭主快乐的幻像据长度测定所得的数字如所看
到的是个平面数。
格:完全是的。
苏:但是,一经平方再立方,其间拉开的差距变得怎样,是很清楚的。
格:对于一个算术家来说这是很清楚的。
苏: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要想表示王者和僭主在真快乐方面的差距,他在做完三次方计算之后会发现,王者的生活比僭主的生活快乐729倍,反过来说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痛苦729倍。
格:这是一个神奇的算法,可以表明在快乐和痛苦方面正义者和不正义者之间差距之大的。
苏:此外,这还是一个适合于人的生活的正确的数,既然日、夜、月、年适合人的生活。
格:当然是。
苏:既然善的正义的人在快乐方面超过恶的不正义的人
如此之多,那么在礼貌、生活的美和道德方面不是要超过无数吗?
格:真的,会超过无数的。
苏:很好。现在我们的论证已经进行到这里了。让我们再
一次回到引起我们讨论并使我们一直讨论到这里的那个说法
上去吧。这个说法是:“不正义对于一个行为完全不正义却有正义之名的人是有利的。”是这么说的吗?
格:是这么说的。
苏:既然我们已经就行为正义和行为不正义各自的效果
取得了一致的看法,那么,现在让我们来跟这一说法的提出者讨论讨论吧。
格:怎么讨论呢?
苏:让我们在讨论中塑造一个人心灵的塑像,让这一说法的提出者可以清楚地从中看到这一说法的涵义。
格:什么样的塑像?
苏:一种如古代传说中所说的生来具有多种天性的塑像,
象克迈拉或斯库拉或克尔贝洛斯或其它被说成有多种形体
长在一起的怪物那样的。
格:是有这种传说的。
苏:请设想一只很复杂的多头的兽类。它长有狂野之兽的头,也有温驯之兽的头。头还可以随意变换随意长出来。
格:造这么一个塑像是一件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办得到的
事情呀。不过,既然言语是一种比蜡还更容易随意塑造的材料,我们就假定怪兽的像已经塑成这样了吧。
苏:然后再塑造一个狮形的像和一个人形的像,并且将第一个像塑造得最大,狮像作为第二个造得第二大。
格:这更容易,说一句话就成了。
苏:然后再将三象合而为一,就如在某种怪物身上长在一起那样。
格:造好了。
苏:然后再给这一联合体造一人形的外壳,让别人的眼睛看不到里面的任何东西,似乎这纯粹是一个人的像。
格:也造好了。
苏:于是,让我们对提出“行事不正义对行事者有利,行事正义对行事者不利”这一主张的人说:他这等于在主张:放纵和加强多头怪兽和狮精以及一切狮性,却让人忍饥受渴,直到人变得十分虚弱,以致那两个可以对人为所欲为而无须顾忌,这样对人是有利的。或者说,他这等于在主张:人不应该企图调解两个精怪之间的纠纷使它们和睦相处,而应当任其相互吞并残杀而同归于尽。
格:赞成不正义正是这个意思。
苏:反之,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主张:我们的一切行动言论应当是为了让我们内部的人性能够完全主宰整个的人,管好那个多头的怪兽,象一个农夫栽培浇灌驯化的禾苗而铲锄野草一样。他还要把狮性变成自己的盟友,一视同仁地照顾好大家的利益,使各个成分之间和睦相处,从而促进它们生长。是这样吗?
格:是的,这正是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的意思。
苏: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结论都是: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是对的,主张不正义有利说的人是错的。因为,无论考虑到的是快乐、荣誉还是利益,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论证是对的,而反对者则是没有理由的,对自己所反对的东西是没有真知的。
格:我想完全是这样。
苏:那么,我们是不是要用和蔼的态度去说服我们的论敌?因为他不是故意要犯错误呀。我们要用下述这样的话来问他:“亲爱的朋友,我们应该说,法律和习惯认定是美的或丑的东西已经被算作美的和丑的,不也是根据下述同一理由吗:
所谓美好的和可敬的事物乃是那些能使我们天性中兽性部分
受制于人性部分(或可更确切地说受制于神性部分)的事物,
而丑恶和卑下的事物乃是那些使我们天性中的温驯部分受奴
役于野性部分的事物?“我们是不是要这样问他呢?他会表示赞同吗?
格:如果他听我的劝告,他是能被说服的。
苏:如果一个人照这种说法不正义地接受金钱,如果他
在得到金钱的同时使自己最善的部分受到了最恶部分的奴
役,这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换言之,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卖给一个严厉而邪恶的主人为奴,不管他得到了多么高的身价,是不会有人说这对他是有利的。是吗?如果一个人
忍心让自己最神圣的部分受奴役于最不神圣的最可憎的部分
的话,这不是一宗可悲的受贿,一件后果比厄里芙勒为了一副项链出卖自己丈夫生命更可怕的事吗?
格:如果我可以代他回答的话,我要说这是非常可怕的。
苏:放纵经常受到谴责,你不认为也是由于它给了我们内部的多形怪兽以太多的自由吗?
格:显然是的。
苏:固执和暴躁受到谴责,不是因为它使我们内部的狮性或龙性的力量增加和强壮到了太高的程度吗?
格:肯定是的。
苏:同样,奢侈和柔弱受到谴责,不是因为它们使狮性减少削弱直至它变成懒散和懦弱吗?
格:当然是的。
苏:当一个人使自己的狮性,即激情,受制于暴民般的怪兽野性,并为了钱财和无法控制的兽欲之故,迫使狮子从小就学着忍受各种侮辱,结果长大成了一只猴子而不是一只狮子。这时人们不是要谴责这个人谄媚卑鄙吗?
格:的确。
苏:手工技艺受人贱视,你说这是为什么?我们不是只有回答说,那是因为一个人的最善部分天生的虚弱,不能管理控制好内部的许多野兽,而只能为它们服务,学习如何去讨好它们吗?
格:看来是这样。
苏:因此,我们所以说这种人应当成为一个最优秀的人物(也就是说,一个自己内部有神圣管理的人)的奴隶,其
目的不是为了使他可以得到与一个最优秀人物相同的管理
吗?我们这样主张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奴隶应当(象色拉叙马霍斯看待被统治者的,)接受对自己有害的管理或统治,而是因为,受神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