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华历史演义全书yyj09-第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朕与圣母旧人通一语,朕之苦衷,外廷不能尽知,今停封以慰 
圣母之灵,奉养以尊皇考之意,该部亦可以仰体朕心矣。臣工 
私于李党,不顾大义,谕卿等知之,今后毋得植党背公,自生 
枝节! 
      这谕下后,御史王养浩等,又上言殴崩圣母四字,有伤先 
帝盛德,不宜形诸谕旨,垂示后世。此折留中不报。还有与继 
春同党的人,且诋涟内结王安,私图封拜,涟遂乞归。继春出 
按江西,且驰疏自明心迹。熹宗降旨切责,次年以继春擅造入 
井雉经等语,放归田里,永不叙用。后至魏阉专权,矫旨封李 
选侍为康妃,这系后话慢表。 
      惟有李可灼呈入红丸一案,当光宗初崩时,已由方从哲拟 
诏赏给可灼银五十两。总算酬谢他送命的功劳。朝臣啧有烦言, 
以可灼误下劫剂,不无情弊,却为何还要给赏?即由御史王安 
舜首先争论,上疏极谏道: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 

… Page 266…

明史演义                                                               ·655· 

面唇赤紫,满面火升,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 
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 
火燥热之症,几何不速之死乎?然医有不精,犹可借口,臣独 
恨其胆之大也。以中外危疑之日,而敢以无方无制之药,假言 
金丹,轻亦当治以庸医杀人之条,乃蒙殿下颁以赏格,臣谓不 
过借此一举,塞外廷之议论也。夫轻用药之罪固大,而轻荐庸 
医之罪亦不小,不知其为谬,犹可言也,以其为善而荐之,不 
可言也。伏乞殿下改赏为罪,彻底究办! 
      看这疏中语味,还说李可灼不过误医,就是提及荐医的人, 
也未尝指出姓名,没有甚么激烈。从哲乃改为夺可灼罚俸一年。 
及熹宗即位,御史郑宗周复劾崔文升罪,请下法司。从哲又拟 
旨令司礼监察处。于是御史冯三元、焦源溥、郭如楚,给事中 
魏应嘉,太常卿曹珖,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交章论 
崔、李罪状,并言 :“从哲徇庇,国法何在!”给事中惠世扬, 
竟直纠从哲十罪三可诛,疏中有云: 
      方从哲独相七年,妨贤病国,罪一;骄蹇无礼,失误哭临, 
罪二;梃击青宫,庇护奸党,罪三;恣行凶臆,破坏丝纶,罪 
四;纵子杀人,蔑视宪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塞耳目,罪六; 
陷城失律,宽议抚臣,罪七;马上催战,覆没全师,罪八;徇 
私罔上,鼎铉贻羞,罪九;代营榷税,蠹国殃民,罪十。贵妃 
求封后,举朝力争,从哲依违两可,当诛者一;选侍乃郑氏私 
人,从哲受其宫奴所盗美珠,欲封为贵妃,又听其久据乾清, 
当诛者二;崔文升用泄药,伤损先帝,廷臣交章言之,从哲拟 
为脱罪,李可灼进劫药,以致先帝驾崩,从哲反拟加赏,律以 
春秋大义,弑君之罪何辞,当诛者三。如此尤任其当国,朝廷 
尚有法律耶?务乞明正典刑,以为玩法无君者戒! 
      看官!你想方从哲尚有人心,到了此时,还有甚么脸面, 

… Page 267…

明史演义                                                               ·656· 

在朝执政?当即上表力辞,疏至六上,乃命进中极殿大学士, 
赏银币蟒衣,允他致仕。从哲尚有廉耻,较之严分宜辈,相去 
多矣。但从哲虽已辞职,尚羁居京师。崔、李二人,终未加罪。 
御史焦源溥、傅宗龙、马逢皋、李希孔,及光禄少卿高攀龙等, 
又先后劾奏崔、李二人。既而礼部尚书孙慎行,又追劾李可灼 
进红丸事,并斥从哲为弑逆。略云: 
      李可灼进红药两丸,实原任大学士方从哲所进。未免锻炼。 
夫可灼官非太医,红丸不知何药,乃敢突然进呈,昔许悼公饮 
世子药而卒,世子即自杀,春秋犹书之为弑, 然则从哲宜何 
居?速引剑自裁,以谢先帝,义之上也。合门席藁以待司寇, 
义之次也。乃悍然不顾,至举朝共攻可灼,仅令罚俸,岂以己 
实荐灼,恐与同罪,可灼可爱,而先帝可忍乎?纵无弑之心, 
却有弑之事,欲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即有百口,亦无能为 
天下万世解矣。陛下以臣言有当,乞将从哲大正肆放之罚,速 
严两观之诛,并将李可灼严加考问,置之极刑。若臣言无当, 
即以重典治臣,亦所甘受,虽死何辞! 
      这疏上去,有旨令廷臣集议。大臣到了一百十余人,多以 
原奏为是,纷纷欲罪从哲。独刑部尚书黄克缵,御史王志道、 
徐景濂,给事中汪庆百数人,颇袒从哲。从哲也上疏辩驳,结 
末有“请削官阶,愿投四裔,以谢先帝并谢天下”等语。熹宗 
令阁臣六卿,再行慎议。大学士韩述进药始末,吏部尚书张 
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等,亦将始末具陈。大旨言:“可灼自 
请进药,由先帝召问,命他和丸急进,非但从哲未能止,即臣 
等亦未能止。从哲坐罪,臣等均应连坐。惟从哲拟赏可灼,及 
御史王安舜争谏,仅令罚俸,论罪太轻,实无以慰先帝、服中 
外,宜如从哲请,削夺官阶,为法任咎。至可灼罪不容诛,崔 
文升先进大黄凉药,罪比可灼尤重,法应并加显戮,藉泄公 

… Page 268…

明史演义                                                               ·657· 

愤”云云。熹宗乃命将可灼遣戍,文升放南京,惟从哲仍不加 
罪。孙慎行见公论难伸,引疾归田。后来尚宝司少卿刘志选, 
反劾孙慎行妄引经义,诬毁先帝,更及皇上。得旨令宣付史馆, 
且赦免可灼。看官!你道熹宗出尔反尔,是何理由?原来即位 
以后,宠用魏阉,可灼、文升等人,俱向魏阉贿托,魏阉权焰 
薰天,无论甚么大事,均可由他主张,何论这文升、可灼两人 
呢?小子闻当时有一道士,作歌市中云: 

            委鬼当头立,茄花满地红。 

      委鬼二字,明指魏姓,茄花二字,应作何解,看官少安毋 
躁,容小子下回说明。 

      移宫、红丸两案,群议纷滋,直扰扰至明亡而止。平心论 
之,选侍之应即移宫,与红丸之应罪可灼,议之最正者也。杨、 
左等之主张此议,正大光明,何私何疑?但必斥选侍为武氏, 
与李可灼之有心弑逆,则太苛太激,未免不平。方从哲之过, 
在失之模棱,必谓其勾通选侍,授意可灼,亦觉深文周内,令 
人难堪。晋伯宗好直言,卒致及难,杨、左等读书有素,宁未 
闻之。熹宗不明,暴扬选侍过恶,不留余地,而可灼、文升之 
应加罪,反迁延不发,嗣虽一戍一放,乃久后复有赦免之旨, 
如此昏愦,不值一争。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如杨、 
左诸臣,毋乃失先几之智乎? 

… Page 269…

明史演义                                                               ·658· 

    第八十三回 大吃醋两魏争风 真奇冤数妃毕命 

      却说道士作歌都市,有“委鬼当头立,茄花满地红”二语, 
委鬼二字相拼,便是魏字,茄花究属何指,据明史上说及,茄 
字拆开,便是客字。此语未免牵强。小子愚昧,一时未能明析, 
只好照史帧迹垂俨灰菪ΑO形纳傩穑挫渥谟幸蝗槟福�
叫作客氏,本是定兴县民侯二妻室,生子国兴,十八岁进宫。 
又二年,侯二死了,客氏青年守孀,如何耐得住寂寞?况且她 
面似桃花,腰似杨柳,性情软媚,态度妖淫,仿佛与南子、夏 
姬,同一流的人物。比较确切。不过在宫哺乳,未能出外,朝 
夕同处,无非是宫娥太监等人,就使暗地怀春,也无从觅一雄 
狐,替她解闷。事有凑巧,偏司礼监王安属下,有一魏朝,性 
甚儇黠,颇得熹宗宠爱,随时出入宫中。他见客氏貌美,非常 
垂涎,趁着空隙,常与客氏调笑,渐渐的亲暱起来,遂至捏腰 
摸乳,无所不至。既而熹宗渐长,早已辍乳,客氏仍留居宫禁, 
服侍熹宗,惟职务清闲,比不得从前忙碌。一夕,正在房中闲 
坐,蓦见魏朝入内,寒暄数语,朝复施出故技,逗引客氏,惹 
得客氏情急,红潮上脸,恨恨的说道 :“你虽是个男子,与我 
辈妇人相同,做此丑态何为 。”朝嬉笑道:“妇人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