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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曹操带兵远征,大家都送到城门外。在城门外,就有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曹植有备而来,拿出一篇专门写给父亲的文采飞扬、歌功颂德的文章朗朗念了起来。念完之后,大家都叹服,好文章,不愧出自才子手笔。
曹操听了也很高兴,曹植自然也暗暗得意。唯一不安的是曹丕,大家都等着曹丕也来个诗歌朗诵什么的,可曹丕什么节目也没准备啊,呆住了。这时,吴质就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王当行,流涕可也。”父王马上就要远行了,你作为儿子不是舍不得吗?那你哭就够了。曹丕一下子醒悟了,马上就倒在地上号啕大哭,涕泪横流,这一哭哭得天地也同悲,哭得曹操也心酸,哭得众人都感动,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在那里稀里哗啦地流起眼泪来。
眼泪流完后,大家的感情都受到了一次透彻的洗礼,曹植的华丽文字早被忘到九霄云外了。世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是最朴素的东西,华丽的文章怎么比得过真挚的感情呢?相比之下,曹植倒有作秀之嫌,不知道他到底是舍不得父亲,还是借机炫耀文才。在诚意和聪明的交锋中,胜败就很分明了。
那么,杨修又是怎么辅佐曹植的呢?前面我们讲过,杨修喜欢耍小聪明,他喜欢揣度曹操的意思,估摸曹操会问曹植什么问题,事先把标准答案写好。可有一回,没有掌握好节奏,问题刚下来,答案就马上交出去了。曹操知道自己的儿子,即便聪明,也不至于聪明如此。于是去查,发现曹植作弊,就讨厌了他。
吴质是曹丕的智囊,两人自然隔三差五要凑到一起嘀嘀咕咕,但曹操禁止自己的儿子和官员来往,害怕结党营私,所以吴质不敢光明正大地到曹丕家里。曹丕就弄了一个竹笼子,把他藏在里面,装在车子里运到自己府上。这事被杨修发现了,杨修马上就去报告了曹操,曹丕也知道了这事,就和吴质商量怎么应付,吴质就如此这般给他出了个主意。
过了几天,曹丕的府里又运来了一个竹笼子,杨修马上不失时机地向曹操报告,曹操就派人去查。结果打开笼子一看,里面没有人,装的是一笼绸布。曹操就转而怀疑曹植,你这不是诬告人家嘛?这一回合,曹植又丢一分。
连输几局,在曹操心中的天平上,曹丕这边渐渐上升,曹植这边渐渐下降。这个关键时刻,有人又为曹丕增加了一个砝码,这人就是贾诩。曹丕向贾诩请教,如何行为得当,贾诩说:“愿将军恢崇德度,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就是说,希望将军你弘扬道德,提升修养,履行一个士人的本分,勤勤恳恳,孜孜不倦,不要违背为人子的孝道,也就够了。
很简单,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做好你自己。这就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最大的谋略是磨砺为人的修养,不要谋略。对于任何人来说,感情都比聪明更加重要,曹操也不例外。在吴质和贾诩的帮助下,曹丕一点一点地赢得了父王的心,最终如愿以偿获得接班人的地位。
公元220年,曹操病亡,曹丕即位为魏王。同年十月,汉献帝被迫让位,曹丕称帝,是为魏文帝。至此,延续196年的东汉王朝实亡名也亡。曹丕封刘协为山阳公,允许他使用天子礼仪,又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在政治方面,曹丕恢复了“九品中正制”,官职世袭,一改曹操“唯才是举”的政策;在经济方面,继续实行屯田制,重视水利建设,魏国实力进一步增强。
“做人”这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却是所有成功的根本。三国时代的英雄豪杰,无一例外都是做人成功的人。无论是做官、做学问,还是做生意,归根结底的一条就是做人。只要守住自己的本分,好好地做人,不需要玩弄花招,不需要耍小聪明,自然能赢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是没有谋略的谋略,却是最大的谋略。
第三章 皇叔定蜀郡
1。 初露头角
中国的传奇人物仿佛自古以来都天生异象,刘备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三国志》里写到,刘备双手过膝,耳朵大得连自己都看得到,所以在当时得了一个“大耳贼”的不雅外号。
东汉涿县楼桑村,这个冀中平原上的小村庄,就是刘备的故乡。这里家家户户门前屋后都种有桑树,刘备家的门外就有一棵高大葱郁的桑树,小时候的刘备就指着树冠对小朋友说:以后我一定会坐上有这么大华盖的天子之车。
这个志向远大的孩子虽然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却由于家道衰落,早年丧父,从小就不得不帮助母亲织席贩履度日。族人刘元起看出来刘备非同一般,时不时地帮扶他一把,所以刘备的童年生活也算衣食无忧,要不怎么能发展出诸如“美衣服”、“犬马”和“音乐”这样的爱好呢。
公元175年,刘备15岁,他拜大儒卢植为师。在老师那里,他认识了公孙瓒同学,从此开始了两人半生的缘分。公孙瓒,字伯珪,幽州辽西人,是一个世家子弟,17、8岁的时候就在本郡做书佐,干些抄抄写写的活,由于才干过人,太守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对于乡野长大的刘备来说,混迹官场的公孙瓒不啻为他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乡村长大的孩子拥有远大的志向,却缺乏世家子弟的魄力,在意气风发的公孙瓒这里,刘备补上了这一课,两人很是投缘,结为朋友。不久,两个好朋友结束了学业,各自回家。
但是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又相遇了,这回是在刘备的家乡涿县。公孙瓒来这里当涿县县令,这是老天对刘备的成全。作为县令的铁哥们,本来人缘就好的刘备就具有更大的号召力,在他的身边,开始聚拢起了一帮兄弟,关羽和张飞也在这个时候进入了刘备的生命。
关羽是河东解人,在家乡杀了人逃往涿郡;张飞是涿郡土人,家里是土财主。由于家境原因,关羽应该读书不多,而张飞肯定是上过学堂的。
多赖《三国演义》的演绎,在人们印象中,没大读过书的关羽以一本名为《春秋》的书为枕边书,夜里常常手捧着这本书,至于看不看得懂是没有人追究的;张飞书法极好,可与大家媲美,还擅长画美人图,给人的印象却是一个性情粗暴的文盲。
外表上,关羽应该是个红脸大汉,长须飘飘;张飞应该是个比关羽个头略低的白面书生,《太平御览记》里就曾描绘过:“人中张飞,马中玉追”。
不过,两人的共同点是都习过中国功夫,练过健美,所以体格魁梧,力大无比,打起架来(W//RS/HU),一个能顶十个。
据说刘关张的认识就始于一场打架。据说,当时张飞在涿郡开了个酒馆,他上午卖肉,过午就打烊,为了让没卖完的肉保持新鲜,就把肉吊在水井里,上面压一块五六百斤重的大石头,除了张飞谁也搬不开这石头。这天,杀人外逃的关羽经过涿州,要在张飞的店里吃饭,店里已经打烊,伙计就对他说:“肉有,全悬在井里,你拿得动石头,肉就是你的。”谁知关羽力大无比,轻松搬开石头,拿块肉就走了。张飞知道后,追上关羽就打,关羽也不是吃素的,两个人势均力敌,打得难解难分,别人都不敢近身。正巧刘备路过这里,上前硬生生地把两人分开。这也说明刘备具有枭雄本色,不是人们心目中的懦弱的好哭鬼。
三个人就这样认识了,攀谈起来,一见如故,遂结为兄弟,至于是不是在桃园结的兄弟这可就说不好了,比较符合逻辑的是在张飞的酒馆里边喝边谈的。《三国志》中形容三个人的友谊,说他们“寝则同床,恩若父子”,三个桀骜不驯、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就像现在的古惑仔一样,经常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涿县的街头,直到历史将机遇降临在他们眼前。
公元184年,黄巾起义,24岁的刘备带着关羽、张飞和一百来个兄弟,走出了涿县城门,去参加对黄巾军的讨伐。这些人里,只有二十多人是刘备身边的兄弟,其他人都是临时招募的。一百多个莽撞的乡野少年,这就是英雄刘备的原始股。
在战场上,刘备的部队没有太卓越的表现。无论如何,刘备自己掏钱招兵买马,讨伐叛军,这种参与的精神本身就值得嘉奖的,所以,事后刘备就当上了安喜县的县尉。
然而这个县尉没当多久,就因为一个督邮的来临宣告终结。那时候的督邮相当于现在市委组织部派下来审查干部的人,级别虽然不高,却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