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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也许都是有丰功伟迹的人。同时他们还把许多男人和
女人当成上帝的儿女,认为他们达到了不朽的神和有死的人
之间的阶段。这便是一种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没有从上帝本身
或他的永恒的理智规律中得到根据,也没有在他证实的或启
示的意旨中得到根据,而只是自己这样认为罢了。救主虽然是
一个人,我们也相信他是不朽的上帝和上帝的儿子,然而这
并不是偶像崇拜,因为我们这种信仰并不是以自己的幻想或
判断为根据的,而是以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话为根据
的。关于圣餐物的敬拜,如果基督说“这是我的身体”这句话
的意思是指“他本人和他手中外表上看来是面包的东西,不
仅如此,甚至后来一切看来是面包的小块和今后任何时候由
祭司奉为圣的东西,都是许多基督的身体,但却又是同一个
身体,那就不是偶像崇拜,因为这是经我们的救主承认的。但
如果这段经文所说的不是这种意思(因为没有其他的经文可
以引用于这方面了),那就由于这是人类制度的崇拜,因之便
是偶像崇拜。因为光是说上帝能将面包实体转换为基督的身
体是不够的,外邦人也认为上帝是万能的,他们也不能根据
这一理由而象旁人一样声称的们的木头或石头经过实体转化
成了全能的上帝,并为他们的偶像崇拜辩解。
有人声称神注灵气是由圣灵超自然地进入人体而来的,
不是通过教义与研究获得神恩而来的,我认为他们陷入了一
种非常危险的二难推论中。如果他们不敬拜他们相信得到这
种神注灵气的人,他们便犯了不敬神的过错,不尊敬上帝在
超自然方式下的亲自降临;然而如果他们崇拜这种人,他们
就犯了偶像崇拜的过错,因为使徒是决不会让人像那样敬拜
他们自己的。所以最稳妥的方式是把圣灵以鸽子的形式降临
在使徒身上,以及基督赐与他们圣灵时向他们吹气和行按手
礼等事,理解为是上帝愿意或规定运用的动作,用来表示他
应许帮助这些人在研究中传扬他的国,并在他们的谈话中帮
助他们,使之不会沾污旁人而会启迪旁人。
除开对形象的偶像崇拜以外,还有一种邪恶性的崇拜,这
也是一种罪,但却不是偶像崇拜。因为偶像崇拜是以表现出内
在和真正的崇敬的动作崇拜,但邪恶性崇拜则只是一种表面
的崇拜,这种崇拜有时可能和内心中对这形象的强烈憎恨以
及对幻象的魔或用来敬拜这魔的偶像的强烈憎恶相联系,它
只是由于畏惧死亡或其他严重的惩罚而产生的。但为人表率
的人像这样敬拜时却仍然是一种罪,因为人家跟着他们走的
时候,是不能不在宗教的道上绊跤跌倒的。但我们所不理会的
人的榜样则不会对我们发生任何作用,而只会让我们自己小
心注意,因之便不是我们跌倒的原因。
因此,如果一个依法派任来教导并指导他人的教士,或
是知识极受人推崇的任何其他人,由于畏惧而崇拜偶像的话,
那就除非是他使自己的畏惧与不情愿的心情和自己的敬拜表
露得同样明显,否则他们便由于表面上赞成偶像崇拜而沾污
了他的弟兄。因为他的弟兄根据自己的教士或自己所推崇的
渊博之士的行为作出推论时,就会作出结论说这种行为本身
是合法的。这种损污是一种罪,是一种“使人有成例可援的”
污损。但如果一个人不是教士,在基督教教义方面的知识也没
有杰出的声誉,他做了这种事情而又有另一人跟从了他的榜
样,这却不是有成例可援的污损,原因是他没有理由跟从这
人的榜样,而是他借口污损好在人前解脱自己。因为一个无知
无识的人,自己处在偶像崇拜的国王或国家的权力掌握之中,
如果被命令敬拜偶像,否则处以死刑,那么他要是有宁死不
敬拜的大勇固然更好,但他如果内心憎恨这偶像而敬拜了也
不能算坏。如果是一个教士,作为基督的使者肩负着对列国教
导基督的教义的使命,竟然也做了这种事情,那就不仅是对
其他基督徒的良心的一种罪恶的污损,而且是背信弃义地放
弃了自己的职责。
以上我关于形象崇拜所说的一切的结论是这样:敬拜形
象或任何事物,不论是敬拜它的实物还是敬拜自身所有而又
自以为存在于该形象或事物之中的幻象,或者是两者兼而有
之,抑或是相信既没有耳朵又没有眼睛的这类东西能听取他
的祈祷或看见他的诚心敬奉,便是偶像崇拜。如果一个人由于
惧怕惩罚而装假地进行了这种敬拜,而他的榜样在他的弟兄
中又有影响人的力量,他便犯了罪。如果他在某种形象之前或
是在某个处所敬拜造物主,而这个形象或处所又不是自己制
造或选定的,乃是根据上帝的神谕而来的,那便不是偶像崇
拜。比如犹太人在天使像前敬拜上帝,有一个时期在铜蛇之前
敬拜上帝、以及在耶路撒冷的神殿中、或是朝着这殿敬拜上
帝(也只是一个时期)便不是偶像崇拜。
至于罗马教会目前对圣者、形象、遗迹以及其他东西所
进行的敬拜,我断言并没有上帝的话允许他们这样做,也不
是由那儿所教导的教义带来的,而是部分地由外邦人最初皈
依时留下的,后来又得到罗马主教的鼓励、确认和扩大。
至于从《圣经》中所引证的那些证明,也就是关于上帝
指定建造的形象的那些例子,情形是这样:建造这些东西并
不是让百姓或任何人敬拜它们,而是让他们在它们前面敬拜
上帝本身,例如在铜蛇或约柜上的天使像之前敬拜上帝就是
这样。因为我们在经上没有看到祭司或任何其他人敬天使像,
反而倒在《列王记下》第xviii章第4节中看到以西结把摩西所
建造的铜蛇打碎了,原因是百姓对它烧香。此外,提出这些例
子,也不是为了让我们模仿、以便借口在它们之前敬拜上帝
而照样建立偶像,因为第二诫命中的话——“你们不可为自
己雕刻偶像”把上帝命令建立的形象和我们自己建立的形像
作了区别。由此看来,根据天使像或铜蛇来推论出人造的形象
或是根据上帝谕令的敬拜来推论出人类随意搞出的敬拜,其
论据是站不住脚的。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以西结由于犹太人
敬拜铜蛇而把它砸碎了,好让他们不再这样做;所以基督教
的主权者也应当摧毁他们的臣民素常敬拜的形象,以便使这
种偶像崇拜的根由不再存在。因为目前在敬拜形象的地方,无
知百姓的确相信形象中有神力存在,教士们也告诉他们说,有
些形象曾说过话、出过血、行过奇迹;他们把这种奇迹理解
为圣者所行的奇迹,认为圣者要不是形象本身,就是存在于
形象之中。当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犊时,确实认为自己是在敬拜
把他们带出埃及的上帝,然而这却是偶像崇拜;因为他们认
为金牛犊要不是上帝,便是在肚子里藏着上帝。虽然有些人认
为百姓不可能那样愚蠢,以致认为形象就是上帝或圣者,或
是在这种观念下进行敬拜,然而《圣经》中下述地方所说明
的情形却显然与此相反:《出埃及记》(第xxxii章,第4节)中
记载,当金牛犊制成时百姓说:“以色列阿,这是……你的
神”;《创世记》(第xxxi章,第30节)中记载,拉班的偶像被
称为他的神。同时我们根据日常经验也看到,在各种人中有一
类人除开自己的衣食安乐以外什么也不研究,他们对任何荒
谬的说法都能心满意足地相信,而不自己费心思去考查一下;
除了有明确的新法律作根据外,总是把自己的信仰当成是不
能放弃的限定承继物加以坚持。
但有人根据其他经文推论,描画天使是合法的;描画上
帝本身也是合法的;如根据说明上帝在园中行走、雅各在梯
子顶上见到上帝,以及其他异象和梦的经文等。但异象和梦不
论是自然的还是超自然的,都只是幻象,为任何幻象画出形
象的人都没有画出上帝的形象,而只是画出了自己的幻象,这
也就是制造偶像。我不是说根据幻象作画是一种罪,而只是说
画出来把它当成上帝的代表形象时便违反第二诫律;它没有
旁的用处,而只能用于敬拜。除开作为友人或值得纪念的人的
纪念物而外,为天使或亡者所作的形象也可以适用上述的说
法。因为形象作为纪念物的用法不是形象敬拜,而是对人(已
故的而非在世的人)的世俗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