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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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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几步,发现这双鞋无比的合脚,“顾睿尔,这双鞋是给你哪个女伴买的啊。”

“你觉得有人的脚会是34码的吗?”

我的脚自从上了初中之后就没有再长开过,看上去,总要比成人的脚小上那么一圈,想想也是,那么小的鞋子,除了孩子,还真没有人能穿得上,“你那个小侄女不是要恨死我了啊,她的鞋子竟然被我穿了。”

顾睿似乎顿了一顿:“记得买双新的送给她。”

他在前面走着,背影无端生出俊秀之感,我不得不承认,相比于十五年前拖着两条鼻涕,动不动就哭得昏天抢地的小男孩,他有男人的感觉了,“我怎么不知道这里还有卖烤番薯的?”

“你不知道的东西那可多了去了,恐怕除了知道自个家旁边有一家欧尚之外,连几个菜市场都没弄清楚吧?这边有一家卖烤番薯的小店,地方虽小了点,但是味道绝对好,而且干净。”

“看不出你一个公子哥,还会来这边吃这小玩意。”

“因为有个人和我说过,她最爱啃番薯。”他放慢步子,在我三步远的地方慢慢走着。

“难道姜凝眉也爱吃这玩意?”我的眼睛突然变得晶晶亮,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小道消息,怎么也无法想象这等佳人捧着一个番薯在一边啃的情形,杏脸桃腮的女子优雅地端坐在美人椅上,纤纤素手上捧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番薯,美人那涂着唇蜜的樱桃小口瞬时变得很大,白森森的牙齿一览无遗,一口咬下去,便去了三分之一,我心里抖擞了一下,不会不会,姜凝眉天仙一样的人物,才不会像我那么没有吃像呢,她肯定是很优雅地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品尝,还不时用那白色的丝绢揩揩嘴角,连吃个饭都能羞了一朵花。

“姜凝眉?我怎么知道她爱不爱吃。”顾睿顿住了脚步,回过头剜了我一眼,“哪个女人会像你一样,吃这种没有形象的东西,还当作人间美味。”

“唉唉唉,顾睿尔,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个人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是最没有形象的吗?再说了,我又没有说过我是淑女,干嘛要像她们那样吃口饭还只吃那么十几粒米饭啊。”我没有注意到顾睿已经停下了,还是直直地走着,突然间,鼻子很疼,原来撞到了他的身上,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正好撞在我的鼻子上,“你怎么好端端地就停下来了。”我摸摸鼻子,发出闷闷的声音。

“看看你有没有迷路。”

“放心吧,只要你在前面,我绝对不会迷路的。”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路痴,即使手中拿了一张地图,也会向截然不同的方向走去。而且,一旦走到不熟悉的地方,就会习惯性向右转。

巷子的前方有一豆红色的点,我觉得很温暖,就像是一个妻子在等待着晚归的丈夫,为他照亮回家的路。

“那前面亮着灯的就是那家烤番薯店了。”

我早就闻到那股番薯特有的香味了,似乎还带着泥土的清香,顿时觉得整个人变得轻盈起来,四月的晚风中夹带着丝丝的醇香,暑气还没有消散,被炙热的阳光考过的这片泥土,似乎还能闻到阳光的味道参杂着青青的草味。

走近了才发现,这是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如果不是顾睿带着我来,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走进这条胡同,发现另一番天地,干干净净的房间,明明亮亮的灯光,温温馨馨的环境,一个50多岁的男子在烤炉旁拨弄着番薯,一个一个地翻着身,鬓角带着些许的花白,时光的耙子已在他的眉角眼梢刻镂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浅浅的划痕。一看到顾睿和我走进门,便将手在旁边的抹布上揩了揩,“小睿,你来了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你了,最近忙不?”

“有点忙。”顾睿径直走到店里,“怎么没见大嫂?”

“哦,她在里面。”说着,便扯了嗓子喊:“老婆子,小睿来了。”

蓝色的帘布一晃动,一个妇人便走了出来,系着围裙,“小睿啊,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我朋友,她嘴馋,想吃烤番薯,所以就带着她过来了。”

“哟,真是标致的小姑娘,小睿你真有福气。”说罢,便拿一双饱含着风霜的眼睛细细端量起我,“这可是小睿第一次带过来的女孩啊。”

我讪讪地不知道如何招架她的热情,她不由分说便牵起我的手,将我向座椅上招呼,还拍拍我的手。

那边大叔已经快手快脚地端上了几个金黄色的番薯,冒着丝丝的热气,香味钻进我的鼻子里,肚子里的馋虫不停地叫嚣着。

“孟叔,有没有紫色的番薯?”

“有啊有啊。你等等,我现在就去烤。”

“叔叔,不用麻烦了,这几个番薯就够了。”我连忙喊,那时只是和顾睿开个玩笑罢了,还真没有想过要吃紫色的。

“那会子不是嚷着要吃吗?”

“此一时彼一时嘛,再说这几个吃下去就撑了。”

“孟叔,拿几瓶拉菲过来吧,咱们多久没在一起喝过酒了?”

我一听小拉斐,眼睛便直愣愣地盯着顾睿,多久没有喝过拉菲了?我还一次都没有喝过呢,败家玩意儿,我不平地在内心诽腹。

“孟叔以前是我们家的司机,现在年龄大了,便开了这家店,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烤番薯,说起来,和你还是一家。”

“可我只知道吃。”

紫宝石般的红色泽在高脚杯中泛着光,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真醇香。他们在一边聊往昔的峥嵘岁月,而我则负责大快朵颐,哦,还有和身边的孟婶话桑麻。

“小姑娘你是什么时候和小睿认识的啊。”

“哦,8岁那一年见得面,应该是10岁那一年熟悉起来的吧。”

“那就是青梅竹马啦。”她喜滋滋地给我夹了一块冒着热油的五花肉,“多吃些,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姑娘家的不要天天嚷着减肥,丰满一些才好看呢。那你和小睿相处了很久了吧?”

“算不上吧,我和他当了四年的小学同学,两年的高中同学,后来我出了国,我们前一个月才碰上的。”她做的小菜还真是可口,我都想把舌头咬下来了。喝一口拉菲,吃一块肉,想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便是如此了吧?

“哎呦,那感情也算得上是深厚了。”她舀了一碗冬瓜汤,“丫头喝碗汤吧,不要净顾着喝酒。”

“谢谢孟婶。”我接过镂刻碗底着鸳鸯戏水的汤碗,吹了吹热气,“味道真不错,比陈妈的手艺好太多了。”唉唉,陈妈你可千万别拿着铲子来敲我的脑袋,必要的恭维还是需要的,“哦,陈妈是我们家专门负责做饭的,子渊——也就是我的哥哥,只认准陈妈烧的饭菜。”

“喜欢就多吃一点。”她又殷勤地为我布菜,碟子上都撂了满满一个小山堆了,而且大有壮大一番的意味。

☆、十九,我曾听闻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埋头只负责啃肉,吮吸了一口直筒骨的骨髓,鲜美如斯,鲜美如斯,于是顾不得形象咂了咂嘴,反正在顾睿面前从来都是不需要注意淑女形象的。

“那,丫头啊,你觉得小睿这个人怎么样啊。”孟婶加了一筷鲜嫩的笋尖放在面前的小山上。

“哦,蛮好的,就是有时过于招蜂引蝶了些。”我舔了一下手指,这骨髓实在是太鲜美了,不能就这么浪费。

“唉唉唉,那可是天大的误会,他这个人虽然表面看起来放荡不羁,但是骨子里是最为传统的正人君子,花边新闻上的说的不算,那都是无良的狗仔们为了销售量而可以编排的,丫头,你要相信老婆子的话,我可是一天天看着他从豆丁一般的小不点长大的,差不了,差不了的。”她又舀了一碗骨头汤放在我面前。

顾睿放下手中的酒杯:“孟婶,我在这里呢,离你们只有50公分的距离。”

“所以说啊,叫你要懂得拒绝别人嘛,你这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心肠软,不懂得直接拒绝女孩子,总是给对方以为你也喜欢着她们的错觉,现在好,造成的误会大了吧。”孟婶恨铁不成钢,在一边愤愤不平。

我打了一个嗝,震天响,撑了,其实我想说的是,孟浪这种玩意是品行,与懂不懂得拒绝完全是两码子事,然而话还没有来得及吐出舌尖,便化成了连绵的嗝,遂只得作罢,换了另外一句:

“孟婶,那是男人的一种资本。”我仰头一饮而尽,红色的酒液尽数翻滚进胃中,带起*辣的后劲。

“来来来,我在这里敬大家一杯,谢谢孟叔孟婶的盛情款待。”说完,和他们一一碰杯,第二杯酒液下了肚子,我有些鄙视自己的暴殄天物,如此珍贵的酒被我当成了喜力啤酒,一口一干,完全不懂所谓的“品酒”,估计司马奕在这边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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