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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特用鞭子狠狠地抽着他。“你去哪儿啦,小子?快回答我,我可不想听你编故事!”
弗雷德里克摔倒在地,头上被鞭子抽的地方火辣辣地疼。他惊恐地抬起头看着皮特。皮特挥舞着鞭子大叫道:“回答我!”
弗雷德里克听见有人在跑,听见他妈妈在哭。她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你去哪儿啦?我到处找你,孩子!”皮特粗暴地把她从弗雷德里克身边推开。“别管他,吉尼;他得把事情说清楚。告诉我,小子,你去哪儿啦?”
弗雷德里克看着眼前这个人,他身后,红红的太阳低低地挂在树梢上。弗雷德里克想起了另一个红红的太阳,那是他在巫师唱的歌里看到的,它照耀着一片空旷的原野。“我去游泳了。”他说。
马尔斯·皮特面目狰狞地说:“你去游泳了是吗?小子,你知道,三点钟你应该去干活儿的,现在已经六点半了。要不是杰肯先生告诉我们,不准打你们这些小孩的话,我会狠狠抽你几鞭子,叫你永世难忘。吉尼,过来把你的孩子带走。你得保证,今天晚上你的儿子将跟你呆在一起,直到我们再来找你们。”
妈妈抓住弗雷德里克的手,拉着他朝杰肯老爷的大房子走去。一路上,她边哭边责怪他。“宝贝,别再像今天这样跑远了!你没告诉任何人你去哪里了,孩子,你要是淹死了,没人会知道的。没人告诉我,我不能打你;为了让你记住,我也会狠狠地揍你一顿。”
弗雷德里克查觉到,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因为那些白人端着枪牵着狗,在庄园周围走来走去。火把全都点燃了。“出了什么大事啦,妈妈?为什么每个人都拿着抢到处跑?是有人逃跑了还是怎么的?”
他妈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便把他拖进了那所大房子,房子的大厅里还有其他奴隶。她说:“他们本来可以杀死你的,孩子!他们去找几个黑鬼,很有可能在河边碰见你。那几个黑鬼出事了,那个老巫师到这儿来扇动暴乱。我早就对杰肯太太说他要来的,可是没人相信我一个老黑奴的话。那些笨蛋黑鬼们不愿意透露他的事。那个老巫师不管走到哪儿,他都是个坏蛋、魔鬼。”
弗雷德里克想起了那些舞蹈和歌曲,他突然明白了白人们究竟怕什么了。“不,妈,不是那么回事!他一点也不坏,他是个好人,他不是魔鬼!”他想找什么东西给他妈妈看,告诉她他所看到的一切,突然他想起了那只口袋。他把它从兜里掏了出来里面的东西温暖而坚硬。“这是我梦想的口袋,里面没什么坏东西,它的意思是没有枷锁,作真正的人!”
他妈妈咬牙切齿地瞪着他。弗雷德里克知道他犯了个错误。她狠狠地抽了他一耳光,这一次比哪一次都狠。她喊道:“你去跳舞了,是吗?你跟那个魔鬼在一起!我告诉你不要去,可是你不听我的!你会下地狱的,孩子!看在耶稣的份上,把口袋给我,不然,我会送你上西天。如果你敢迈出这屋子一步,我发誓,我会把你的脑浆打出来!”她从他的手里夺过口袋,朝隔壁房间走去,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上帝呀!主啊!”
弗雷德里克用手擦了擦眼泪。他的脸上印上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有几个奴隶看着他,开始嘟嘟囔囔地祈求魔鬼离他们远一点。也有一些奴隶看了看他,便把视线移开了,他们的眼睛里燃烧着火焰,就像他在空地里见到的一样。他想跑过去,让他们去告诉他妈妈,他所看到的一切,向她证明口袋里根本没有魔鬼,可是他知道那没用。他妈妈不会听的,而且,也不能让别人知道口袋的事。他让妈妈看了口袋,就已经犯了一个错误,他不想让事情变得更糟。
突然,外面一阵混乱,所有奴隶都跑到窗户那儿去看究竟出了什么事。弗雷德里克也挤在窗户的一角,向外张望。借着火把的光,他看见白人们跑来跑去,手里挥舞着枪,互相叫喊着。那些狗也转来转去地叫着。远处有火光在跳动。
这时巫师拖着步子慢慢地走过窗户,他笑着注视着眼前的混乱景象。然后转身对看窗户里的人挥了挥手。一些奴隶惊恐地退了回去,有几个还逃到隔壁房间,并尖叫着喊主人瑞丽。但是弗雷德里克始终呆在窗户边上,看着老人走过去。那些狗根本没理会这个巫师,都从他身旁跑过去了。巫师转身,面对着弗雷德里克,说:“你最好去拿你的口袋,孩子。你妈妈把它放在厨房食品架的上面了。”
弗雷德里克站在那,惊呆了。老人不耐烦地摆着手说:“快点,孩子,你没有多少时间啦!”弗雷德里克转向冲向厨房。女人们,包括他妈妈,都挤在窗户边上看着外面,她们兴奋地聊着。食品室附近没有人;他蹑手蹑脚地穿过厨房,溜进了那个小食品室。他爬上架子找了一会儿,看见他的口袋躺在架子最上一层的角落里,他看着周围没人,就把它拿了过来,迅速地塞进裤兜里,然后从架子上下来。
他朝大厅跑去。一些离开窗户的奴隶已经跑到外面去找白人了。他们指着那条巫师刚刚经过的路,对白人说着什么。白人们互相叫喊着放开了狗。猎狗狂吠着冲了出去,白人们手里挥着枪,大叫着跟在后面。
老人根本没在意它们。他站在路边,笑眯眯地看着狗从他的身边冲过去,好像他只是一个玉米杆儿的影子一样。可是弗雷德里克能清楚地看见他。皎洁的月光下,巫师微笑着转过身,他朝男孩挥了挥手,然后转身,顺着那条路走远了。
弗占德里克把脸使劲贴在窗子上,目送老人消失在夜色中。空地上的歌声还在他的脑子里回荡。他费尽心机,想找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把那个口袋藏起来。口袋在他的裤兜里温暖而坚硬。他能感觉到吟吟的鼓声震撼着他的心灵;熊熊的篝火映照着他的双眼。他知道该把种子种在哪里了。总有一天,他会纵情跳舞,放声歌唱。
《乐趣》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夏寅 译
玛琦甚至把它写进了那天的日记——在2157年5月17日这一天她写道:“今天托米找到了一本真正的书!”
那是一本很旧的书。玛琦的祖父曾讲过自己小的时候,他的祖父说过先前有一个时期,故事都是写在纸上的。
他们翻开已经发黄、起皱的书页;按理说书上的字应是移动着的——就像在显示屏上一样,但实际上它们却一直留在原地,这真是怪透了!过了些时候,当他们把书翻回到前面,那一页上竟还是他们第一次读时看到的文字。
“哇,”托米说,“真浪费。你读完这本书,就把它扔了——我猜。那么显示屏上该有一百万本了——或者更多。我可不会把它扔了。”
“我有同感,”玛琦说。她才十岁,没有托米读的电子书多,托米已经十三岁了。
她问道:“你从哪儿找来的?”
“我家里,”她正忙着看书,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阁楼里。”
“这书上写的是什么?”
“学校。”
玛琦轻蔑地说:“学校?干吗写学校?我讨厌学校。”
玛琦一直就讨厌学校,近来更讨厌它了。机器老师给她布置了一次又一次的地理测验,可她作得却一次比一次糟,于是母亲便伤心地摇摇头,把她送到了郡长那儿。
郡长是个胖胖的小个子,有张红脸和一整盒带有表盘与电线的工具。他微笑着给了玛琦一只苹果,然后把她的老师拆开来。玛琦真希望他不知道如何装回去,可他却知道得很清楚;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它又在那儿了,又大又黑又丑,有一个大屏幕,所有的课程与提问都显示在上面。而这还不至于那么糟——玛琦最讨厌的是那个接收作业和考卷的插孔,她总要用打孔码(那是她6岁时被强迫着学习的)把作业写出来,然后机器老师便在瞬间批改完。
郡长在干完了这一切后,微笑着拍了拍玛琦的脑袋。他对她母亲说:“不是这小女孩儿的错,琼斯太太。我想是地理程序的进度稍快了一点,此种情况时有发生。我已经把它降到了十岁的平均水平。事实上,她的进步总的说来是令人满意的。”他又拍了拍玛琦的脑袋。
玛琦感到失望,她还以为他们会把老师整个儿带走呢——他们就曾把托米的老师拿走了将近一个月,因为机子的历史程序彻底成了空白。
所以她问托米:“怎么会有人写学校?”
托米颇具优越感地看了看她:“因为那不是我们的学校,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