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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看到母亲面露难色,是不想和她提起吗?可是以母亲最近的表现来看,她觉得如果不关心一下,以后还不知道要发展到如何程度呢。
“妈,我想知道您为什么不接电话,最近的反常也是因为他吗?”
看到女儿不知道答案不会放弃的样子,沈慧感到很为难,她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要说她是为了她好,才打算和陆明霄断绝来往的吗?
这一点只是其一,另外一点令她很不痛快的是她听说陆明霄经常偷偷地和女人去宾馆,每次都是不同的人,甚至连照片都有了,那是他搂着女人进宾馆的照片。
她会信这件事有两个原因,一是陆明霄单身这么多年,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有需要是正常,虽知正常但她心里就是不痛快。
二是,最近来咖啡店里喝咖啡的有好几个是学生,由于认识陆泽澈,所以也认识陆明霄,她经常听到他们谈起陆家父子,上宾馆的事也是听他们说的,只是说得声音很小,神神秘秘的。
起初她还觉得他们在说谎,可是没过几天又来了几个她没见过的学生,又说起了宾馆一事,她就开始怀疑了。
再过了两天又来了两个学生,这次她居然听到他们在谈论已经将陆明霄和女人上宾馆的画面给拍了下来,打算偷偷卖到杂志社好赚一笔,只是不知为何两人走得太匆忙,掉落了一张照片,正好被她捡起。
那张照片就是陆明霄搂着一个身材很好的年轻女人,笑着走进宾馆的情景。
那张照片还在她的包包里,一想起此事她就心情不畅,连照片都有了,并且这么说的还不是一个人,事实由不得她不信。
“妈妈想通了,我其实是——不喜欢他,所以——不打算再和他联系了。”沈慧说得有些底气不足,眼神看着桌面。
看着母亲闪躲的表情,曾芷兰知道她在敷衍她,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哪会甘心?于是耐心地说道:“妈妈,您不是个会说谎的人,我想知道您不接他电话的正确原因。”
沈慧抬头看着女儿,被她眼里的鼓励与坚决所影响,于是不再遮遮掩掩,打算将一切都说出来,有个人分享也是好事,毕竟一个人闷在心里胡思乱想,是很难过的。
曾芷兰静静地听着母亲说出原因,越听越吃惊,她没想到母亲拒绝陆明霄居然是因为顾及到她的原因。
听母亲说完,曾芷兰感觉哭笑不得,因为困扰母亲这么多天的事情根本不存在,她对陆泽澈既没有喜欢也没有恨意,所以即使母亲和陆明霄结婚,她也不受任何影响,看来她以前说的话母亲还是不太相信。
其实细想一下,也觉得可以理解,毕竟哪有人会做到这么快就放下了对一个人的感情,尤其在深受伤害后居然不恨不怨,最诡异的是居然也不喜欢了,难怪母亲会不相信她说的话。
“哎,妈,我怎么说,您才会相信我?我现在是真的对陆泽澈没有感觉了。”看着母亲还在疑惑的表情,曾芷兰感觉有很深的无力感。
“你——你不用为了我去说谎,你——”
“妈,我没有必要骗您!自从有了前世的记忆我就对当初被骗的事彻底放下了,我发誓!”曾芷兰举起右手作发誓状。
“好、好、好,不用发誓。”沈慧忙将女儿举起的手拉了下来,“我相信了好不好?”
曾芷兰仔细地研究了一下母亲的表情,发现她是真的信了,才放下心来,语重心长地说道:“妈妈,追求幸福的时候不要畏首畏尾,也不要考虑些其它的因素,跟着自己的心走最重要。”
说完就让母亲自己好好想想,她拿起筷子继续吃饭,谁让她饿了,而饭又这么好吃呢?
沈慧慈爱地看着女儿,她刚刚没有说出照片的事,这件事她不打算让女儿知道,毕竟自己是个母亲,没理由什么事都由女儿去帮她解决。
曾逸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看过曾逸因为儿子得了血癌而请女主吃饭这个情节的亲们;再看一遍此章吧;后面的确内容已经改了;我本打算写曾逸因为儿子得血癌要女主去医院验骨骼;结果因为某个原因发现那个儿子不是他的;想写他痛苦呢;可是有人说这桥段被人写过了;所以只能放弃。
不知道那位写过这个桥段的大大是否也是写那个儿子不是负心汉的?如果再狠点就会写成男的家产也被女人和奸夫卷光逃走;哇哈哈;我还没有那么狠啦;俺只是想写儿子不是他的;他和女人离婚;然后颓废一阵再重新追求女主妈妈
当然了;我不会令他和女主妈妈再在一起的;哦呵呵呵呵;一改的话后面的情节也会变;我会怎么安排这个曾逸;现在没有想好;也许明天就想好了;反正不打算要他太好过的;呵呵;再看一遍此章确实浪费了已看过此章同学们的时间;偶感到愧疚哈;但是怕你们被雷;想想还是忍痛改了。
其实各位想过没有?情节类似的情况经常出现。比如有一个经典桥段:就是女主很不喜欢男主;对他没有半分爱意;然后突然间女主掉下悬崖;男主为救她或怎么的也跟着跳了下来;然后好巧不巧;男主失忆并智商变成了小孩子一样;还特别爱粘着女主;后来女主就被他单纯的性格给吸引了;然后就爱上他了。
这个桥段我在五本书上看过;有满朝文武爱上我;我爱由我不由天;凤头钗之佳人难逑;薄荷梨花什么白的(这个名字不好记;男主叫狸猫;胎穿文);还有一本书不记得名字了;只是男主好像姓冷;有个双胞胎兄弟;有个男配叫小白;女主就这么称呼他;开始喜欢他;后来因为掉下悬崖对姓冷的男人有好感了。
我不是要说什么;只是不知道这些文在连载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反应太雷;毕竟这个情节肯定有更多的人写过了;我只是看了其中一部分。
哎;我不是因为被拍砖感觉不舒服才举的这些例子;只是突然想发发牢骚;俺没发过文;不知道什么样的算是抄袭;就怕算在抄袭内;俺就别在晋江混了;先不发牢骚了;我都替看的人感到累了。五月中旬了,温度持续上升,眼看同学们陆陆续续地换上了夏季校服,曾芷兰还在穿着长袖的校服,对于如何才能不穿短袖衣服,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想到解决的办法。
走在大街上,看到很多女人都穿起子裙子,露出白皙的小腿,甚至有些人的乳沟都看得清清楚楚。
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这些穿着在古代还真没有人敢尝试,即使是妓院里也没有人穿成这样露骨的,虽然她没去过妓院,但是电视里演的妓女穿着也不那么暴露啊,曾芷兰如是想。
不经意间她看到有人穿着黑色的丝袜,当然了穿肉色丝袜者更多,只是不太容易看出来罢了,穿着丝袜就等于在腿上加了层保护膜,突然之间一直困扰着她的问题有了拨云见日的感觉。
学校夏季校服下身是薄薄的长裤,上身才是半袖,既然腿部可以穿丝袜,那么胳膊上也可以套个类似的东西。
肉色的丝薄质地,要有那种不仔细看很难看到胳膊上有东西的效果,只是没听说过有这种东西存在。
如果将丝袜改良成她想要的东西,也未尝不是一种解决的办法,只是想一想感觉又不太舒服,毕竟那丝袜是穿在脚上和腿上的,拿它往胳膊上放,她有点接受不了。
但是,除了这么做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不能随便拿块布来做,那种肉色的又薄又透气的布料还真不容易买到,除了丝袜她去还真想不到哪里卖这种材料。
怎么说也不能跑到丝袜制造商那里去买材料吧?再说何必舍近求远,制造商那里买来的东西不就是为了做成丝袜吗?直接买来丝袜不是就等于买了那个做丝袜的材料吗。
想通了就去了商店,买了两双小号的肉色的丝袜,回到家里要妈妈改成她想要的模样,妈妈的针线活也很好,都是当时和曾逸过苦日子时练出来的。
当然了,这一做为惹来了母亲的惊疑,她只是实话实说,告诉母亲有了前世的记忆,她做不到在别人面前裸露肌肤,只是学校必须穿校服这一点她又不能不遵守,所以只能在胳膊上套上这种不易发觉的东西了。
曾芷兰的肌肤很白,而这丝袜又是肉色偏黄的,所以套在胳膊上感觉就像是给胳膊穿上了衣服一样,令曾芷兰感到很满意,终于不用再为穿夏季校服一事感到烦心了。
毕竟这丝袜是新制造出来的,没有人穿过,只要不去想它是丝袜变来的,就一点问题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