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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评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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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之家

老舍一家都在旗籍:父亲舒永寿属正红旗,母亲马氏属正黄旗;他的亲戚中,大姐丈一家也在旗籍,大姐丈名义上是骁骑校(骑兵里的小军官),虽然事实上并不在军中服役;同老舍一家住在一起的姑母也是旗人,虽然幼年的老舍一直未弄清楚姑父的具体身份,但姑父去世以后,姑母每月领好几份钱粮却是事实。

旗人是满人的代称。做为一种军事编制的八旗制,是一六一五年由奴尔哈赤确立的。以旗的颜色组成兵团,有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正白、镶白、正蓝、镶蓝,是为八旗。奴尔哈赤是八旗的最高统帅。他以子侄为代,分别统率各旗,称为八和硕贝勒。八旗制把满族的男人都编入兵团终生服役,平时生产,战时出征。这种军制把满人严密地组织起来,使他们在生产和战斗中能够发挥更大的力量,这对于满族军事力量的发展,在当初是有重要意义的。这种军制在满族大军攻入关内,灭了明朝,建立清朝以后,并未取消。清朝统治者在北京建立了政权以后,即将其圈占的一部分旗地分配给满族兵丁,同时又规定八旗官兵粮饷制度,按月发给饷银,每年发给饷米,是为“钱粮”。如同任何事物无不包含有两重性一样,八旗制到后来也逐渐地走向了它的反面。清政府为保持八旗兵的战斗力,规定八旗人丁必须聚居京城和其它驻防地,不得擅自远离,更不许参与工商业活动。这些规定,束缚了旗人的手脚,使他们逐渐丧失了自谋生计的能力,养成了游手好闲的习惯。加之,旗人分得的份地是固定的,“增丁不加,减丁不退”,八旗兵的编制又不能无限扩大,这样一来,新增加的人丁不能全部当兵领饷,也不可能再度分到土地,清政府又限制他们自由营生,结果迫使大批八旗“余丁”陷入无以为生的绝境。八旗制发展到后来,成为满族人民的一种桎梏,它使一部分满族走向腐化、衰朽,它使大部分满族人丁落入贫困的深渊。

对于旗人荒嬉奢侈的景况,少年的老舍是亲眼看见了的,他曾经在最后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正红旗下》中这样记述了他少年时期的印象:

“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是呀,以大姐的公公来说吧,他为官如何,和会不会冲锋陷阵,倒似乎都是次要的。他和他的亲友仿佛一致认为他应当食王禄,唱快书,和养四只靛颏儿。同样地,大姐丈不仅满意他的‘满天飞元宝’,而且情愿随时为一只鸽子而牺牲了自己。是,不管他去办多么要紧的公事或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决不考虑可能撞倒一位老太太或自己的头上碰个大包。他必须看着天空。万一有那么一只掉了队的鸽子,飞的很低,东张西望,分明是十分疲乏,急于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见此光景,就是身带十万火急的军令,他也得飞跑回家,放起几只鸽子,把那只自天而降的‘元宝’裹了下来。能够这样俘获一只别人家的鸽子,对大姐夫来说,实在是最大最美的享受!至于因此而引起纠纷,那,他就敢拿刀动杖,舍命不舍鸽子,吓得大姐浑身颤抖。

是,他们老爷儿俩都有聪明、能力、细心,但都用在从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与刺激。他们在蛐蛐罐子、鸽哨、干炸丸子……等等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他们的一生象作着个细巧的,明白而又有点糊涂的梦。”(注:《正红旗下》。)

当然,给予老舍以深刻印象的不只是旗人的荒嬉,更多的还是旗人的贫困。

老舍一家属于旗人中的下层。他们一家的经济来源都仗着父亲的三两银子月饷和春秋两季发下来的老米,多亏母亲会勤俭持家,这点微薄的收入,才勉强维持一家的生计。父亲去世之后,按规定寡妇钱饷每月只有一两五银子,加上哥哥还可以领一两五,一共三两银子。这对于四口之家,是太困难了。(注:据舒乙著《老舍的童年》记述:“老舍上面有四个姐姐和三个哥哥,算上他这个‘老’儿子,一共八名。后来长大成人的只有八分之五——大姐、二姐、三姐、三哥和他自己。”大姐、二姐出嫁以后,家里剩下三姐、三哥、老舍和母亲。)老舍后来曾经这样回忆这一段生活:“象我家,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们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注:《勤俭持家》,1961年2月12日《北京晚报》。)

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了生活给予他的最初的磨炼,接受了母亲给予他的“生命的教育”。

母亲马氏,娘家在北京郊区十间房。她的父母去世得早,从小寄居在隔壁的姑姑家。十间房村一共住了四五户人家,都是贫苦的劳动人民。农忙时候,孩子、妇女都要下地干活。母亲从小就养成了劳动习惯。她的身体也相当结实。父亲去世之后,她不仅以自己的终年的劳作支撑住一家的吃穿用度,而且以她坚毅、无畏、勤俭、淳厚的品质培育了老舍的性格。

为了孩子们,她含辛茹苦。她在小学校里当过佣工。她给人家洗衣裳和缝补。因为常年在冷水中浸泡,手终年是鲜红的和微肿的。晚上,一灯如豆,她同三女儿为人缝补,直到夜深。她终年劳苦,却从无怨言。坚忍和乐观使她永远对生活抱有一种希望,即使在困窘的生活境遇中,她还是忙里偷闲地把屋子收拾得清清爽爽。破旧的桌椅经她擦拭之后纤尘不染,柜门上残损的铜活也明光净亮;院子里父亲手栽的几棵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及时地浇灌和修剪下年年开出鲜艳的花。幼年的老舍,在无言中接受着母亲的熏陶。他总是跟在母亲和三姐的身后,她们浇花,他张罗着取水;他们扫地,他就撮土。他从母亲那里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母亲又是好客的。她绝不因为手头窘迫而冷淡来看望的亲戚。老舍的舅父与表哥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买肉,这使母亲极为不安,可是能殷勤地给他们温酒做饭,又给她一种喜悦。她聪慧、手巧,加以有一副热心肠,非常乐于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是有求必应的。谁家的婴儿要洗三,她总是欣然前往;谁家的孩子要剃头,只要说一声,她总是能细巧地把小脑袋剃个青溜溜的放光,而又绝不使孩子哭闹;谁家少妇需要绞脸,她也能操纵着细线十分耐心地把人家的脸给修整得清洁而又明净;谁家的孩子发痧,她又是刮痧的好手。她待人宽厚、和善,从不与人逗气。在她身上,有一种内在的道德的力量,有一种同命运抗争的沉勇的气质。在命运的打击下,她从不低头,卫护着自己的孩子,走过了漫长而艰辛的路程。她一直活到八十三岁,一九四二年去世。老舍从母亲那里秉承了旗人的某些美好的素质:好客、待人热忱,有求必应,豪放、宽厚;摒弃了旗人的某些恶习:怠惰、荒嬉、软弱、无所作为。老舍对于母亲有一种极为深沉的爱。他说:“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注:《我的母亲》,《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受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注:《我的母亲》,《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旗人的家庭并未局限了老舍的视野。老舍家庭的贫困,曾经给了他无数困扰,但也使他广泛地接触了下层人民的生活。他们所居住的小胡同里,同住着许多贫穷的北京市民,糊棚的,卖艺的,当小伙计的,做小买卖的,当巡警的,拉洋车的,卖苦力的,当仆人的,当兵的,三教九流,都占全了。姥姥家的同辈兄弟们,也多是靠劳动过活的苦人,当木匠的,当泥水匠的,当油漆匠的,五行八作,也几乎都有。他尽管是个旗人,然而悲苦的生活遭遇,使他同汉人具有相同的感受。这种感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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