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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冲、江华、(赵)苍壁同志: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彭冲当天就给江西省委主要负责人写了两行字:“(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沉重的铁盖终于被掀开了。
2月17日开始,江西省法院按照省委的指示,并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赣州地区公检法机关派人参加,彻底复查李九莲案,3月9日就做出了比较合乎实际的结论。
3月18日,省委常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作出了对李九莲案进行平反纠正的决定。
3月26日,赣州地委召开了所属各县市和地区直属机关、厂矿企业与学校的党委负责人会议。此时地委书记杜昭已去中央党校学习,所以会议比较顺利地作出了贯彻耀邦批示和省委决定的决定。
接着,由省法院、地区法院和有关单位出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正决定。
4月17日,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省委的指示,就李九莲的复查改正事,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了报告,并附上江西省高级法院《关于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报告》等材料。省高级法院的《复查报告》态度相当诚恳,用词也很恳切。它在历数了多年中接受了林彪、“四人帮”的极左流毒所造成的危害之后,用检讨的口吻说:“在处理李九莲案件时,不能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甚至模糊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对李九莲给她恋爱对象曾昭银的那封没有署名的信,当时虽然看出她怀疑林彪是对的,但她对文化大革命提出非议,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我们(就)没有看出她这一言行是正确的。对她1974年的申诉,也没有看出是合理的,相反仍认为她这些言行是犯罪行为。”
在谈到复核李九莲死刑案件时,省法院检查说,他们没有分析此前兴国县法院对李九莲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及赣州地区保卫部认定李九莲有反革命罪等等是否正确,只是孤立地研究了李九莲在劳改期间的表现,和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一些攻击粉碎“四人帮”、攻击领袖、吹捧江青的言论,“没有对李九莲这个具体人进行认真地具体地分析研究”,片面地认为她犯有“‘反革命’罪”,“判处了她死刑”。
在检查没能及时纠正这一错误的危害时,省法院的《复查报告》继续写道:“从1979年开始(就)有人为李九莲申诉,中央有关部门也陆续转来为李九莲申诉的信件,省法院和地区中级法院……(也)进行过复查。但由于在我们头脑里‘左’的影响没有肃清,思想不够解放,认为她没有了这条罪还有那条罪,总想抓她一点尾巴;案内没有证明(她)犯罪的材料,还想再调查找些材料来定点罪。在定性上,认为她构不上反革命罪,还想定她诽谤罪,以致使这个案件不能尽快地、实事求是地、正确地得到纠正。”
这时令人高兴地看到,江西省法院的这份《复查报告》在分析李九莲问题时所运用的逻辑,与中央有关领导部门的观点是这样的和谐一致,真正按照耀邦的批示,着重总结了经验教训。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然而人们:还得警惕啊
1981年初夏,在江西省和赣州地区为这偌大的冤案平反昭雪处理善后的时候,笔者与中纪委的一位老同志朱立,驱车到中央党校,见到了正在那里学习马列的杜昭,我们向他说了耀邦的批示,说了南昌和赣州正为这起冤案落实政策的动态,希望他能够扭转原来的态度促进这项政策的圆满落实。他涨红着脸,说他现在只能集中精力完成党所交给的学习任务;关于这件事,在家的同志会按照耀邦同志的批示办的。但我们从他的神态上看,他似乎仍有点悻悻然。
1981年秋天,为彻底处理好李九莲一案受牵连的众多人员的善后事宜,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刘复之,在人民大会堂一个会议室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说:这可以说是一个大冤案。李九莲在那样早的时候就开始反对林彪,不简单!后来她批评华国锋,是因为绝对相信毛主席的缘故。她身陷囹圄多年,不了解外面的实际情况。这当中有些错误,完全应该谅解她,……她对小平同志的认识有错误,说了一句不恭的话,这也不算犯法。这不是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反动思想。她长期接受的是“左”倾思想的熏陶,后来又长期被管制关押,这种思想没有来得及改变,是可以理解的。她没罪。
刘复之接着说:这个案子大,株连多,牵涉面广,拖得又太久,影响之深广是必然的。当年受到“李调会”人员冲击的一些领导干部仍在台上。这样,同情李九莲等人的人很多,反对他们的人也不少。所以处理善后必须稳妥:既要坚决不留尾巴,又要安定团结。对当年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犯了错误而今天仍在台上的人,要多做工作,促使他们自己去彻底改正。对受害的同志,也要多做工作。另外,骨子里并不同意中央和省委对李九莲本质的看法,仍然坚持认为李九莲是什么“现行”或“铁杆”的人;还有明知自己错了,但为了保持“永远正确”的面子,不得不强拉硬拽、胡拼乱凑一些理由,继续打肿脸充胖子以伺机报复的人,都还有一些。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笔者也参加了这个小型座谈会。我认为刘复之的这种分析是相当正确的。要私心重、缺乏正义感的人,能够真诚爽快地承认和纠正错误,是很难很难的。1983年,在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在早结束中央党校的学业、回到了赣州的杜昭的领导下,赣州地区果然把已经恢复工作的原“李调会”的一些成员重新抓了起来,与那些真正的刑事犯混杂在一起,五花大绑地游街示众。这些人被新加的罪名是:不服从妥善处理,上访闹事,谩骂领导,传阅有关“李案”处理和调整工资的“机密”文件,等等。这就像历史学家们所说的那样,古今中外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复辟与反复辟、前进与倒退的风风雨雨,总会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的。一些新旧时代都能左右逢源、很吃得开的人,往往都很擅长于执新鼓槌,敲打他们烂熟的旧鼓点。而我们有许多人,在胜利的欣喜中却往往掉以轻心,麻木不仁。
不过不管怎么样,最后在胡耀邦的支持下,李九莲、钟海源的冤魂均得以告慰,“李调会”的案子被翻了过来,受牵连的千百人也总算喘了一大口气。同时据说,全国因“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而被处死的五十多人的冤案,也由此一一得到了平反纠正。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先说说这位革命长者
1995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二,我与人民大学的一位老朋友电话拜年,他得知我正在搜集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的故事,他说他有一条线索,就是葛佩琦的那个离奇曲折的冤案,最后也是在胡耀邦的关注下才得以彻底平反。我问,是不是他也出了力。他说不是他,而是人民大学的一位老前辈。我说我很想见见这位老前辈。他说这位老人九十高龄了,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作马拉松式长谈的,得先与他约个时间。我说:“好,我等你电话。”
不一会儿,这位老朋友就来了电话,说是“明天上午九点”。
“明天”,是大年初三,我怕影响这位老人家与远远近近儿孙们的节日欢聚,意欲向后推迟几天。我的这位老友说,这时间就是那位老前辈定的,他认为谈谈葛佩琦的事,“比过节还重要”。
多么可敬可佩的老人啊!
第二天早上,我如约前往,在人民大学林园宿舍区的一座楼房里,与这位老人见了面。
他叫李逸三,身材颀长,面色红润,须发尚未霜雪尽染;但言谈时常常不由自主地颤摇着头颅,偶尔写几个字,手也有点抖,仍不无高寿老者的特征。
然而他思路清晰,在平静缓慢的谈吐中,常常透示出刚劲雄辩的内涵。他说:1957年,他打心里就不赞同毛主席“引蛇出洞”的说法,如今更不能苟同反右“扩大化”的论点。他说,如果“扩大化”了几万倍,十几万倍,这场运动还能被认为是“正确的、必要的”?
他的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练就了他一身刚正之气。
他年轻时,与薄一波、程子华、李雪峰,同读太原国民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