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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手按住杨幕凌的手,是大卓,他说:“我喝!”
“哟···英雄救美···”、“真男人”一帮人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起来,拍着他的肩膀。
杨幕凌死死抓住那杯酒,不肯松手,郑大卓气恼地对她说:“一边去!男人喝酒娘们儿参合什么?”但是她眼神盯着他,依然不松手。气氛有些尴尬了。
“你神经病啊?”郑大卓说。幕凌转身就把酒咕咚咕咚地喝下去。
幕凌推开我的手,说,滚你丫的,别他妈假惺惺扶我,姐姐我不稀罕,我这么容易喝醉的么?说完在街上像条蛇蜿蜒迤逦,差点磕在马路牙子上,看得我们提心吊胆。她灰色的眸子笼罩在雾霭中,轻柔得像蝴蝶花上的彩釉,痴痴笑了几声,直到不省人事躺倒在我肩上。
我们三人做一辆出租车,郑大卓生气地坐在前面,杨幕凌躺在我身上,司机见到两个男青年带着一个醉酒后不省人事的女青年,多看了我们两眼,怀疑我们是不良少年,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但看到大卓衣冠楚楚一声名牌也不大敢问,我们都没说话,车开了很久,司机终于憋不出说:“小伙子,你们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们是学生!”
“噢?”司机的警觉性提高了起来,看来这个时代学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卓不想过多解释,撇过去看窗外,我也懒得理,向窗外望过去,那是一片单薄的灯光,两旁的建筑被黑暗吞没,一条萧索的两层小楼有各式各样的商店,这就是我的落后的家乡。
司机见我们都不爱搭理,不再问,在一个路口停下,郑大卓下车,闷声走掉了,我告诉司机地址,出租车又在午夜的小镇的马路上飞驰起来。杨幕凌躺在我肩上,汽车狭小的空间弥漫着她身上的香味,不时飞过的灯光晃过她黑亮的头发,我透过车窗晃动的玻璃看着大卓远去的背影,突然感到很难过,我们不该永远是无忧无虑,骑着单车的小青年么,我们应该永远无话不说,在一起上学一起拍照一起回家,一起用优惠劵吃肯德基,一起到学校外的那一家鸡柳店买十份鸡柳······我们曾经在对方身边度过了这么多的日日夜夜,那时我们的生命就像三片不同颜色的绸缎,缝合剪裁成一段最美丽最珍贵的图案。
而现在的我们,怎么了呢?
一路上我都不敢拥抱我肩膀上的幕凌,我害怕我再也找不到以前我们拥抱的感觉,我害怕我伸出手,在她胸腔吐出的是陌生的气息。我记得我们曾经在高考的前三天溜到大卓家看电影,电影的名字我忘了,记得电影里说:“我以前以为最糟糕的是你们离开我,后来我才发现最令我难过的是我们再见面时的陌生···”那天杨幕凌枕着大卓的肩膀,两个人安详地蜷缩在一起,地板上是散乱的啤酒瓶,我光着脚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融化在地平线上的夕阳,感到三贱客的时代在我心中开出了让我珍视一生的花,他们不只是我的朋友,他们是我的家人,是我生命中的天使。
我把杨幕凌背上五楼的时候累得双腿要断了般,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重,我在家门口停下来时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想,还好小妮子没吐我身上。“哇~”一声,晚上吃的食物从我肩膀上落下来,我把她尽量太高,以便吐得轻松一些,吐完后,我无奈地拿钥匙开门,灯光开后,红色的数字正好跳动到凌晨一点,我想起蓝嫣丽经常看书到一点,想起她,不知道怎么的就感到一阵十分孤独,这空荡荡的房子也被孤独填满了。
明天早上要清理楼道,要不然对面的尖嘴老太婆会问候我祖宗八代。
我把杨幕凌放在床上,自己洗了个澡,回到卧室里对躺在床上的她说:“你要不要洗个澡?”
过了一分钟她坐起来,眼神通红,一秒之后又开始吐,这次吐出来的都是水。吐完后又躺在床上,我边倒水边说:“喝不了还喝?”
她用力地踹过来,差点将我手中的水壶踹了下去。
“喝口水不?”
她不说话,我清理好地上的水,将空调打开,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毯子,费力要将她裹起来。她顺着我的手上来抱着我,她温软的鼻息吹动我的颈脖,一缕酒精和DIOR的好闻的味道。
她说,我难受······
我搂着她柔软的身体,轻拍她的背小声安慰她,她说,你别走。
我说,我不走,你睡觉吧,睡着了就不难受了。
她小声地说,嗯,然后抬起头在王敬萧的胸口留下浅浅的一个吻。
她的嘴唇柔软而炙热,如同阳光下细腻的沙子。
杨幕凌依偎着王敬萧半个小时候后,王敬萧低头看她的眼睛,灰色的眸子合起来,沉静优美,他轻轻把她放在床上盖好毛毯,到窗外炎热的气息中,夜空像一片巨大的不通风的玻璃,看到满天的星光在呼吸,捕捉着这没有轮廓的风。黑暗填满了整个夜,悲伤也填满了他整个心。
风跟着夜色飞吹,
心跟着四处飞,
我为什么流眼泪?
夜色这么美。
作者有话要说:
☆、温暖的房子
当王敬萧拿着蓝嫣丽给他的钥匙,抱着在一间储存室蜗居的心态升上十二楼时,打开房门,看到的是一间装饰豪华的三室两厅,和家里差不多大,心中顿时明朗了,进而一群人像发现新大陆似得搬进来,大永说,好好好,有个有钱老婆就是好,隔壁班的李湘洲,和生物系主任女儿好上了之后就消失一个月了,外面的世界真美丽,乐不思蜀!
王敬萧说,上次我们参观生物试验室的那半个脑袋不会就是他吧······
程亦城想要搬家遭到父母反对,他们担心将他放任在外,儿子会精尽人亡。程亦城找到了一个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基友一起学习英语——将王敬萧当成了自己把妹的幌子。王敬萧住的地方离他托福培训学校很接近。生拉硬拽将敬萧拉回家,敬萧坐在偌大明亮的落地窗前的椅子上,像政府听证会一样面对他的父母和八大姨,他的父母姐妹七姑八姨见小伙子能说会道,一表人才,十分喜欢,指着程亦城脑门说“看看别人家的孩子”,举手表决后决定让程亦城在外居住。
当天下午程亦城就开始收拾行李,三天后,一辆6。8米长的货车来到楼下,超大容积的铁皮箱里包含了一张宽两米的双人床、一个大空调、数不清的衣服、鞋子、提包和各种箱子,它们一一被搬上来,最后上来的是一个防盗门。这些东西由四个人搬了一个小时。小区的人看着搬家公司的车以为这里在布置新房,问:“谁家的孩子结婚啦?”
他承担了除了房租外所有的费用。住进了小卧室,他把从家里搬来的大功率电扇搬到小卧室,为客厅更换了空调,不知从哪儿弄来三台浑身发光的笔记本电脑,敬萧开始怀念忘在家里的macbook air了,所以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可以在这炎热到让人想剥皮的空气中边吹电扇,边吹空调,同时裹紧被子上网看书。他也带来了许多王敬萧没见过的男士护肤品,以及印着或英文或动物的手提包,还有那些琳琅满目的手表和皮带。
有一次半夜,没人愿意下楼,四个人饿得六眼发绿,唯一声称会做饭的人程亦城做了一次饭,吃过后其余三个人明白了人世险恶。那以后他们就一直在楼下的小餐馆吃饭,程亦城每次吃饭必冲到人家厨房巡视一番,看看食材看看油,以证明自己吃的东西在烹饪前和烹饪后是一种东西。这被其余三人认为是强迫症的一种,和看到穿超短裙的女孩就想把短裙扒下来看看的性质是一样的。
随着程亦城一同到来的是女孩,就像花朵引来蜜蜂蝴蝶,这些蝴蝶一方面让王敬萧大开眼界,一方面也让程亦城大展雄风。第一个就是那天用网球将他小JJ正中靶心的小学妹,她提着一篮水果,看望病号的架势,程亦城拍着胸脯说自己没事儿,那以后小学妹顺利成为了他的女朋友,这段恋情持续了一个多月,这期间小学妹几次在此留宿,理由是学校太热了,到手后程亦城就和妹子再见了。那是个萌萌的女孩子,有一次她说:“我以后就住在这里,给你们洗衣做饭···好不?”她说这话的语气神态表情无一不是真诚的,卫一鸣听到这话时恨不能高歌一曲,做饭,欢迎,当然,如果能洗我们的臭衣服我们也不反对。
后来那个学妹最后终于被程亦城分手了。那以后他每隔一段就会换一个女朋友,长约半月,短则三天,他的方式很直接,只是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