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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之宗本。然自汉逮今。千有余年。唯王叔和得其旨趣。后人皆不得其门而入。是以其间少于注释。阙于讲义。
自宋以来。名医间有着述者。如庞安常作卒病论。朱肱作活人书。韩 和作微旨。王实作证治。虽皆互有阐明之
义。然而未能尽张长沙之深意聊摄成公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
体。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辩之。释战栗有内外之诊。论烦躁有阴阳之别。谵语郑声。令虚实
之灼知。四逆与厥。使浅深之类明。始于发热。终于劳复。凡五十篇。目之曰明理论。所谓真得长沙公之旨趣也。
使习医之流。读其论而知其理。识其证而别其病。胸次了然而无惑。顾不博哉。余家医业五十载。究旨穷经。自
幼迄老。凡古今医书。无不涉猎。观此书。义理粲然。不能默默。因序其略。岁在壬戌。八月望日。锦 山严
器之序。
张孝忠跋曰。上注解伤寒论十卷。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聊摄成无己之所作。自北而南。盖两集也。予以
绍熙庚
戌岁入都。传前十卷于医者王光庭家。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后四卷得之。望闻问切。治病处方之要。举不越
此。古今言伤寒者。祖张长沙。但因其证而用之。初未有发明其意义。成公博极研精。深造自得。本难素灵枢诸
书。以发明其奥。因仲景方论。以辩析其理。极表里虚实阴阳死生之说。究药病轻重去取加减之意。毫发了无遗
恨。诚仲景之忠臣。医家之大法也。士大夫宦四方。每病无医。予来郴山。尤所叹息。欲示之教。难于空言。故
刊此书。以为楷式。使家藏其本。人诵其言。夭横伤生。庶乎免矣。成公当乙亥丙子岁。其年九十余。则必生于
嘉治平之间。国家长育人材。命医立学。得人之效。一至于此。则天下后世。凡所谓教养云者。可不深加之意
也夫。开禧改元五月甲子历阳张孝忠。
汪琥曰。伤寒明理论。金聊摄人成无己撰。书凡四卷。其第一卷至第三卷。共论五十篇。始于发热。终于劳
复。其第四卷。发明桂枝等方二十首。此为深得伤寒之旨趣者也。但其中四十五论云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
血室者。斯盖言男子。不止谓妇人。此与仲景之意大悖。然亦不可因其一节之短。掩其全部之长。取名明理。信
不诬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成无己所作明理论。凡五十篇,又论方二十篇。于君臣佐使之义。阐发尤明。严器之序。
称无己撰定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其推挹甚至。张孝忠亦称无己此二集。自北而南。先以绍兴庚戌。得伤寒
论注十卷于医士王光庭家。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得明理论四卷。因为刊板于郴山。则在当时。固已深重其书
矣。
〔陶氏(华)伤寒明理续论〕一卷 存
自序曰。昔朱肱奉议着伤寒百问书。经进。授医博士。其书付监刊行。道遇豫章名医宋道方。因就质之。宋
为指驳数十条。肱罔然自失。由是书监不刊。事见续易简方。双钟李知先又为歌括八韵。二书吾乡先辈。例以为
活人之书。按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此书可以活人。则活人之名所由始。而仲景伤寒论是也。朱李二公虽知
有仲景之书。不能臻其阃奥,未足以充活人之名。正统改元。余游京师。遇临江刘志善先生,授书一卷。指摘百
问。亦数十条。携以南归。呈之松江赵景元先生。奉议之书。固未尽善。而刘公所驳。似为大察。前人无议为也。
且仲景之书。流传既久。鱼鲁实多。微辞奥介之互见。残简断编之后先。朱公既未知其文。又不知其证候。然自
汉魏以来。高人逸士所着。不传于今者。何可胜数。因出示诸书曰。郭白云伤寒补亡。庞安常卒病论。韩 和微
旨。杨仁斋伤寒类书。王实证治。常器之杨大授。凡此数种。皆有功于仲景。而东南医流所未见也。景元亦自编
一书。曰伤寒类例。久未之成。不以示人。庚寅冬。予病足不出户庭数月。因观成无己明理论。止五十证。辨究
详明。惜其未备。于是乃集所见所闻。比类附例。斟酌而损益之。遂成一书。名曰明理续论。姑以自备遗忘。非
敢传诸人也。虽朱公百问。积平生之勤。尚不免后人之纷纭言之。予实何人。乃以数月。而有所成。盖赖古人之
成训。有以启发之。初学医之士。或有所得焉。当有知予心者。乃记其所由于卷首云。
杭州府志曰。陶华字尚文。余杭人。治病有奇效。一人患病。因食羊肉。涉水。结于胸中。其门人请曰。此
病下之不能。吐之不出。当用何法。陶曰。宜食砒一钱。门人未之
信也。乃以他药试之。百计不效。卒根据华言。一服而吐。遂愈。门人问之曰。砒性杀人。何能治病。陶曰。羊血
大能解砒毒。羊肉得砒而吐。而砒得羊肉。则不能杀人。是以知其可愈。后来省郡治伤寒。一服即愈。神效莫测。
名动一时。然非重赂。莫能致。论者以是少之。所着六书。曰琐言。曰家秘。曰杀车槌法。曰截江网。曰一提金。
曰明理续论。仲景以后一人而已。
〔巴氏(应奎)应奎伤寒明理补论〕四卷 存
〔闵氏(芝庆)伤寒明理论删补〕四卷 存
自序曰。昔轩岐洞悉医经。论及伤寒。状经脉之传。分汗下之法。定愈否之期。皆以日计者。道其常。举其
要也。若夫诸变不可胜数。内经难以其论。故天复生仲景。以宣其秘。泄传变之 。别阴阳之发病。撰论推展经
义。立方□惠生灵。一理贯通。群绪毕着。第非凡之教必澜深。文简意博。世难窥测。成无己奋起研穷。创为训
解。虽不能悉合微妙。而发明者殊多。更出余意。以着明理论。诚恐理有不明。则执迷妄意。残害必罪。故注外
谆一耳。上宗前哲。亦启后学。宁不殷乎。议论五十首。彰显表里实虚。方论二十章,剖折□直匡佐。夫死生有
据。治疗堪凭。学人引伸触类。自可明其未尽□者。然必究内经与伤寒论。庶乎学有源流。心有主宰。理可自明。
苟然端本寻支。徒尔检阅斯集。则重道成氏之心。终可懵然昧理也。至陶尚文家秘之类。剽窃成氏者耳。乌能出
其右哉。观者当知取舍矣。虽然。璧或有瑕。书难尽信。稍为补删。便属 逾。三卷之中。惟烦证虚烦阳厥阴厥。
删者全文。补以愚意。如其次第。仍于四条下。明即其故见全删全补者。与他条有别也。其余六十六条,或删
字。或删句。因词繁而删。因说误而删,悉顺原文。仍令上下贯通。间有明以鄙意。补其阙略者。则皆细书。令
其古今不紊也。盖由欲助明理以胜。遂因成氏旧而损益之。不自知其妄耳。志医士可不思明理耶。西吴松筠馆主
人闵芝庆题。
按芝庆曰。烦者。不能安静之貌。较诸躁则轻焉。因于热者固多。亦有因于寒者焉。成氏误以烦热为一条。
云烦者热也。其虚烦一条。亦欠妥。因并删而改之。又四逆与厥。其义无异。而皆变文耳。成氏谓四逆轻于厥。
编为二证。仍就其论。而采所可取。舍其所当去。为阳厥阴厥二条以补之。其论精核。可以为据。无复党同护阙
之弊矣。
〔汪氏(琥)增补成氏明理论〕未见
汪琥曰。成氏注仲景书已完。又自撰明理论。其解仲景桂枝麻黄青龙等汤。尤为明畅。第惜其所解者。不过
二十余方耳。其所未发明者。愚即以原注中之意。及采内台等书。大半以鄙意补之。(伤寒论辨注凡例)
〔宋氏(云公)伤寒类证〕二卷 存
自序曰。窃闻天地师道以覆载。圣人立医以济物。道德医药。皆原于一。医不通道无以知造物之机。道不通
医。无以尽养生之理。然欲学此道者。必先立其志。志立则物格。物格则学专。学虽专也。必得师匠、则可入其
门矣。更能敏惠爱物。公正无私,方合其道。夫掌命之职。其大矣哉。且圣智玄远。自有枢要。强欲穿凿。徒劳
皓首。仆于常山医流张道人处。密受通玄类证。乃仲景之钤法也。彼得之异人。而世未有本。切念仲景之书。隐
奥难见。虽有上士。所见博达。奈以一心。日应众病。万一差误。岂不忧哉。今则此书换其微言。宗为直说。使
难见之文。明于掌上。故曰。举一纲而万目张。标一言而众理显。若得是书。以补废志。其济
。世也不亦深乎。故命工开版。庶传永久。时大定癸未九月望日。河内宋云公述。
汪琥曰。明季虞山人校刊类证三卷。于仲景全书中。其书以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分为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