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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未建安年间,曹操为励精图治曾下过禁酒令,当时的名士孔融为此写了一篇《与曹相论酒禁书》与之论辩,刘备建立蜀汉之初,也曾下令禁酒,不许私酿,则被简雍劝止。所以汉未三国时可以说基本没有酒禁,自然不能禁止酒店酿酒卖酒。吴大帝孙权的叔父孙济,就经常以蕴袍偿付酒店的酒债(《江表传》》)。到魏晋时,由于种种原因,从吃药到饮酒在当时的士大夫中形成风气。特别是入晋以后,饮酒几乎成为当时名士的标志,其中突出的代表自然是“竹林七贤”。据说阮籍曾因步兵署中有酒而愿作步兵校尉,还曾在家中大醉六十余天,以逃避司马氏的提亲。刘伶则出游时车中载酒,走到哪喝到哪。但如果以为阮籍、康等饮酒除了在家里,就是饮于郊野林泉,就不尽然了,其实他们也会到酒店饮酒。《晋书》阮籍本传就提到其“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沽酒,籍尝诣饮,醉便卧其侧。籍即不自嫌,其夫察之,亦不疑也。”
因为魏晋时不禁私酿,所以当时的私家酒店不少,各家所酿之酒其味必然不同。晋代的清谈名士阮修,家境贫寒,四十岁还没有娶亲,以至大将军王敦为他发起捐钱娶亲。可是他虽穷却嗜酒,酒钱常常储备不乏。据说,他往往步行出游,将百钱挂于杖头,走到哪个酒店,便取下杖头钱买酒独酌。后世因称酒钱为“杖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