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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说:“你再有本事,亲戚也还是亲戚!”
Rob说:“我有没有本事跟他们没关系。”
Rob挂断电话。他腮帮子上的肌肉鼓了鼓,额角隐隐的显出一条青筋来。
Rob知道自己不是孝子。他也没准备当孝子。父母并不理解他,他也没必要事事成全他们。物质上他从不亏待父母;精神上他们从不在一个世界。父母常说:“你现在发财了,还不是运气好?不要把尾巴翘到天上,谁也看不起了。”
Rob没上过大学,也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原先也不觉得父母的这种说法有什么不对,而只是不乐意听。直到有一次,在父母家,隔着一扇门,他听到小波在客厅里跟他父亲说:“其实我觉得Rob的成就,并不是运气的问题。” 小波说:“我那帮同学都是博士,都是什么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可他们没一个能像Rob这样,连续几年每天早晨5点起床,不论什么场合都从来不迟到一分钟,还有就是今天能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才办。”小波又说:“您还别不信,我这不是乱吹的,就算Rob明早儿起来分文皆无,五年后他还是会变成今天的Rob。不论干什么,他都能成。”
就凭这句话,Rob明白了,他这辈子都离不开小波。
可也就凭着这句话,Rob也明白了,小波其实并不是孩子,他是个有知识也有思想的人。Rob因此又有点担心,担心小波有一天会突然发现,Rob其实除了早起,不迟到和性子急以外,根本没别的本事。
Rob本来就是个暴发户。这样的暴发户不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有的是,像小波这样真正有文化的人,没道理能看得起这种暴发户。
Rob又看看手表。还有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钻石戒指。小波睡觉的模样,又一下子钻进他脑子里。
小波蜷缩着身子躺在大号儿双人床的最边缘,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有时Rob看见小波这样睡觉,心里突然会冒出一个念头:也许他就想离我远远儿的。
然后,这念头就好像胃口极好的小虫,一口一口把Rob的肚子吃空了。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二章 起点(2)
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特别是在他睡觉的时候。
床那么宽。宽得可以睡下足足两个小波再加两个Rob。但小波只溜边儿蜷缩着。好像Rob对他后背轻轻吹一口气,他就能滚下床去。
然而吹气还算好的。Rob曾经想:干脆一脚把这死东西踹下床去!
那是在多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Rob第一次带小波回国过春节。第一晚,他们住在北京的香格里拉里。两人相识相交大半年了,那还是他们第一次睡在同一张床上。
在Rob关上电视之前,两人还平分秋色。但当电视一黑,小波便自动向边缘撤退。Rob的手脚并不算很长,却不小心就碰上了小波。 碰上一次,就碰不上第二次。小波继续撤退。Rob扩大疆土。第三次又碰上,第四次则又是碰不上。直到天色微明,Rob的领土扩大到整张床的五分之四,小波却仍遥不可及。
一直撤退的却不是最终认输的。
Rob翻身躺回自己的枕头上,用两腿夹着被角,很想把蜷缩在床边儿的家伙一脚踢下床去。
可清晨的微光正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小波肩头。那瘦削的肩膀,光润如羊脂白玉。Rob爱玉,所以他很想伸手去摸,可他没敢。他突然有点担心,那玉制的身体连最后的一点疆域也放弃了,果真滚到床下去摔碎了。
第二天清晨,Rob发烧了。健壮如牛的Rob,就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烧。小波站在床边担心地看着他。他把手一挥,故意大声说:“你回家吧,今晚跟你爸妈过除夕!我没事。睡一觉就好!”
这是早先说好的。小波同Rob一起回北京过春节。一共停留两晚。第一晚小波同Rob在一起,第二晚是除夕,小波回家跟父母过节守岁。
北京的除夕之夜,比平时冷清得多。偶尔有一两声躲躲藏藏的爆竹,好像见不得人的小媳妇,躲在深宅里偷偷地发脾气摔东西。
好在Rob头昏得很厉害,甚至连孤独都感受不到。在一团炙热而干燥的漆黑中,他突然听到细微的声响,房门开了,透进走廊里的灯光。
房间里的灯亮了,小波站在床前,脸上冻的通红,浑身散发着除夕夜的寒气。
这寒气让Rob感到无比受用。他在小波转身去倒水拿药时看了一眼床头的电子钟。晚上九点而已,除夕之夜才刚刚开始。
没多久之后。Rob闭着眼却并没有入睡。他能感到大床轻轻的震动。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再次蜷缩在大床的边缘。
除夕之夜,千家万户共度良宵。每扇窗户里都闪烁着温暖而热烈的灯火。只有香格里拉饭店的这间房间里,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声音,如窗外午夜之前,那冷清得令人意外的北京街道一般。
两个人,躺在大床的两侧。在漆黑之中,仿佛隔着一条在黑暗中奔流的宽阔的河流。
然而就在几秒钟之后,一只冰凉如玉的手,轻轻落在Rob滚烫的额头上。
3
Rob再次见到桌上的电话机,是晚上九点的事了。在Rob的办公室里,在唐人街某家店铺的二楼,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时间总是稍纵即逝,丝毫不留情面。
然而在同一座城市里,遥望未来的时间,却又好像绵延不断的山脉,永远看不见尽头。
所以说,纽约是一座充满矛盾的奇妙之城。到下次跳上飞机,逃离这座令他喘不过气的城市还有多久呢?
一周,一百六十个小时。
有时,比如此刻,Rob突然会有一种冲动,想摔点儿什么。
他脱掉外衣,光着膀子,把脊背贴在冰凉的椅背上。来冷却他胸中那团熊熊的火焰。
Rob胸中有团火焰,每时每刻都在燃烧着。
特别是每天晚上,当他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却又为明天的工作而计划时,那团火便火星飞溅。他的员工都知道他不苟言笑,铁面无私。但员工只需把工作做好,只要走出公司的大门,便可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然而他的小波,却无处可逃。
这一切Rob都知道。可他无法克制自己。那团燃烧于胸的火焰,就是他握在掌心的命运,那里有他自己的命运,也有小波的命运。那是他的一部分,永不能分割。
Rob闭上双眼,用牙齿使劲儿磨了磨舌头上的口疮。又酸又痒,令腮畔的肌肉也跟着抽搐了几下儿。
好大一个泡,就在舌头底下。起码一年了!是那团火焰烧出来的起泡。
Rob再睁开眼,看见办公桌上的电话机。
这屋里的一切都是他的。电话机也一样。属于他的东西很多,他没时间细数。但只要是他的东西,就应该由他来判断,在什么时候被他看见,或者被他忽视。
晚上九点。北京的早上九点。不知那只蜷缩在床边睡觉的兔子有没有起床。
Rob突然很想知道,当他在六千英里之外的时候,小波是不是也用同样的姿势在睡觉。
但Rob看不到小波。他看到的是桌上的电话机。此刻,当一天的繁乱被他丢在脑后之时,他看到了电话机。
于是,他给广州打了个电话,找Lydia。
Lydia是姨妈的女儿,也是Rob最好的朋友。
Lydia也是贪睡的人。不过九点不早了,她该起了。这个懒猫似的女人,难怪她三十大几岁了,还找不到老公。
Rob通知Lydia,他下周不去广州了。还是按照原计划,直接去北京,然后再去云南。Lydia没反对。她只回答知道了。声音里听不出不高兴,当然也听不出高兴。她认识Rob太多年了。她知道Rob需要什么样的朋友。
接着,他们聊了些广州新近的消息。比如新开的时装店,上市的房地产,还有最近在热播的电视剧。这些都是他们共同的兴趣,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可以聊,二十多年的朋友,可以积累许许多多的共同语言。
和Lydia聊天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Lydia是Rob唯一的知己。这就是知己的作用。
所以当Rob再给小波打电话时,他的心情其实很平静。
但和小波的电话,短短的两分钟,原本恬静之夜,一下子风雨大作。
小波说: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广州吧。
R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