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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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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作家对真实环境的依恋是那么绝对,简直是在对环境乞灵。或许这也是作家的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通过写作,通过再造人物,一次次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甚至有意无意地暴露自己的经验,让自己的灵魂旧地重游。为什么呢?可能是童年的创伤和固结过重,通过写作缓释自己心理或肉体的紧张;或者是以此实现形而上的超越和把握自己曾经无力把握的过去的权力欲望;也许是冥冥中寻找一种切实的依靠,以摆脱现实的孤独。也许是乞灵、缓释、超越并控制和依靠四者兼而有之。    
    


第二章 走进心灵的山水青梅竹马海格斯(2)

    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为他的故乡转灵,使故乡永远地活在作品中,为后人提供了解读作品的不少直接线索,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可以触摸的“原型”,如果这些原型地保护得好,自然是故乡的一笔巨大财富。但如果人们不懂得这种改编和重构真实是一种“虚构行为”,简单地将作品与现实对号入座,就会得出简单的结论,将现实与文学混为一谈。    
    不幸的是,当年杰茜就当事者迷,难以跳出她与劳伦斯的感情纠葛,过于把《儿子与情人》看成是劳伦斯的自传,把他们青梅竹马的恋情与小说严格对位,不断地在劳伦斯的手稿上涂抹,试图纠正劳伦斯“记忆”的错误。可怜的杰茜真的是把小说当记录来读的,因为自打她见到大病一场后苍白羸弱的劳伦斯,心中就生出似水柔情,那时她不过才15岁。早熟的杰茜从一开始就把伯特认作自己的心上人了,她朦胧中产生了要照顾劳伦斯的愿望并要一生一世忠诚于劳伦斯。而晚熟的伯特似乎连情窦初开还算不上。这种时差与心理感觉的错位决定了杰茜单相思,并且把他们交往的细节都做了笔记。而劳伦斯似乎不过是把杰茜看做自己的另一个姐妹。这段少年恋情对杰茜是不公平的,但晚熟的伯特似乎也无可厚非。应该怨恨的是命运,它决定了他们无缘但又似情人。    
    导致劳伦斯在钱家兄弟姐妹中选中杰茜做知心朋友的,是他们两人对书的共同爱好。无论是劳伦斯自己的姐妹还是钱家大哥阿伦和大姐梅,都没有杰茜有文学天赋,没有杰茜对书的那份热爱和执著,他们不能像杰茜一样与劳伦斯做深层次的对话。可惜杰茜在家中不受父母和兄弟姐妹重视,他们甚至决定不让她继续求学和工作,而是准备把她留在家中做家务。杰茜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屈辱,决心要反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她几乎要和家里所有人斗争才能挣得自己的独立人格。是劳伦斯在这个时候坚定地支持孤独的她,甚至用希腊文在马厩上用粉笔写下几个大字鼓励她斗争到底:“大步向前,决不失望。”应该说杰茜是比较早的女权主义者,而劳伦斯对他的同情和支持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杰茜最终胜利了,家里同意她去附近的安德伍德村当小学教师了。从此,劳伦斯不仅帮助杰茜补课,还帮她批改作业。两个人来往更密切了,劳伦斯在钱家经常要待到晚上很晚才穿过林地和小溪回家。当我有时晚上走在从海格斯到伊斯特伍德的路上时,我就在想,那个不到20岁的伯特独自一人走在夜路上,听着四下里的蛙鸣虫啼,心里在想什么呢?他从来没有把杰茜当作自己的恋人,他甚至没有把杰茜当女人看待他甚至对杰茜说如果杰茜是个男人一切就完美了。足见在他心中,杰茜是他的精神朋友。这是多么奇特的情感!我走在黑暗的村路上,眺望高处的小镇,但见一片星海。劳伦斯当年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色。他经常这样晚回家,心中一定是满足的,因为他在这茫茫人世上有了一个知心朋友,他们可以敞开心扉无所不谈。这就是他的“初恋”,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是情人,可他自己并无意识,但冥冥中感到踏实和幸福。伯特是个精神上过早成熟的孩子,他需要精神上的伴侣,遇上了杰茜,是他的福分。同样有着强大精神力量的杰茜能遇上劳伦斯,也是她的福分。但他们都为这种精神恋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后来劳伦斯和杰茜等镇上的青年一起上了三英里外伊开斯顿镇的教师培训班,他们之间的接触就更多了。他们有时坐火车,有时干脆就是走路上下学。而每到周五放学回到伊斯特伍德,劳伦斯就要留杰茜在家里为她补习法语,然后走夜路送她回海格斯,送过她劳伦斯再一人独自走山路回家来。而到周六或周日,劳伦斯仍然会到海格斯农场去与杰茜见面,在杰茜家消磨一天的时光,与杰茜一起学习,与杰茜一起在山林水边散步谈天,和杰茜家人干活。似乎这里才是他的家。是母亲和姐妹们对杰茜的冷漠和嘲讽让劳伦斯意识到他和杰茜的友谊超越了正常的男女交往。母亲抱怨他有了年轻的女人就嫌弃母亲了,姐妹们对杰茜持敌视态度,劳伦斯家的女人们都在抱怨杰茜同她们抢夺她们的伯特。一场世俗的争夺战一直在展开,可天真的劳伦斯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此无甚感觉。直到母亲和姐妹们反映过于强烈了,两家人都要求他们要么订婚要么分手,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开始反省自己和杰茜的关系。他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像丈夫爱妻子那样爱杰茜!他对此感到深深的困惑。    
    杰茜始终认为是劳伦斯的母亲破坏了他们的美好姻缘,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爱情的萌动。杰茜记得,有时劳伦斯刚刚对杰茜表达一点柔情,母亲仅仅一道冷漠的目光就足以让劳伦斯退缩,然后是对杰茜吹毛求疵,百般指责。    
    但劳伦斯自己也向杰茜坦白,这不完全是母亲的过错,他自己也有责任。他说他的自我是分裂的,心灵深处依恋着杰茜,那是强烈的精神恋。但肉体上没有冲动,因为杰茜与母亲一样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个精神力量强大的修女,不是他能亲吻能拥抱并能为他生子的女人。    
    劳伦斯并不爱杰茜!这是多么残酷的结局。劳伦斯是诚实的,他忠于自己的感觉,决不游戏人生。同时他又是善良的,他不愿意看到杰茜难过,就对杰茜说:如果杰茜一定要和他订婚,他会同意。但杰茜没有勉强他,她说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婚姻。杰茜似乎一直也是在把劳伦斯当成自己心灵的朋友,对劳伦斯的情谊从来也没有掺杂性欲。这是一对典型的乡间才子与才女的交往,他们精神上过于执著,以至于他们从来没有考虑对方的性别。至于杰茜听到劳伦斯说不爱她,她难过的是自己要失去一个精神伴侣而绝非世俗意义上的情人。两个人至少在那个时候都是典型的清教徒。    
    奇特而有戏剧性的是,劳伦斯决不同杰茜分手。他珍惜这几年两人之间培养起来的深厚情谊,更珍惜杰茜的文学才华,他还要杰茜做他的亲密朋友。这种要求实在是难为杰茜,但杰茜同样珍惜这份难得的友情,居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座小镇,方圆几英里内,真的是难觅如此心灵相通的两个人。可造化就是让他们有情有义但不能成为眷属!    
    此后劳伦斯得到奖学金到9英里外的诺丁汉大学去读书了。但他的心思却在写作上,已经开始写处女作《白孔雀》了。而杰茜则成了他的第一个读者,为他提修改意见。事实是,劳伦斯在当小学教师的最后一年即1915年开始写作,直到大学期间,他的写作都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只有杰茜一个人知道他在干什么。所谓保密,包括对母亲和家人保密。因为整个小镇的环境和家人的态度对劳伦斯的文学创作都是不利的。一个矿工的儿子写什么诗,简直被小镇镇民们视为痴子或疯子。而家人亦对此持反对态度:父亲相信下井挣辛苦老实钱是踏实本分的,摆弄文字纯属是“不劳而获”(后来《白孔雀》出版,父亲关心的第一件事是:这本书挣了多少钱。劳伦斯回答50英镑。父亲惊呼:你没干一天活就挣50镑啊!);母亲和姐姐则希望劳伦斯读书后找个体面稳定的工作挣大钱,为家里挣面子,而写作的风险太大,发达不成则成贫民,自己痛苦,家人跟着受穷。而且她们也不认为自己家里能出什么作家。    
    劳伦斯坚持自己的信念和创作,同时还与杰茜一起开始了疯狂的大量阅读,读遍了世界名著。这对文学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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