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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劳伦斯,首先要走进这山水,产生这种心境,这种阅读是多么奢侈,可又是多么必须。
尽管人们都把以海格斯农场为主要背景的《儿子与情人》看做是劳伦斯的代表作,事实上这片山水首先孕育出的是劳伦斯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其真实背景是与海格斯农场毗邻的费里农场及其磨坊池塘。仅小说中对自然界的花鸟草木栩栩如生的描写,就足以令大作家福斯特发出赞美和惊叹,称之为风景描写的杰作。对这片山水和林中万物,劳伦斯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信手拈来,皆成美文。从中可以看出他敏锐细微的观察力和对自然生灵的似水柔情。《白孔雀》一书虽嫌稚嫩,描写略嫌矫揉造作,但它奠定了劳伦斯全部文学的基调,以后的创作事实上是不断修改《白孔雀》的过程,逐步强化有教养的自然人的形象和主题。多少年后,劳伦斯重读这小说,承认感到陌生了,但他仍然感到:“我在风格和形式上虽然变了,但我从根本上说绝没有变。”
特别是书中短暂出现的猎场看守安纳贝的形象,简直就是20多年后《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猎场看守麦勒斯的雏形。历经“文明”的教化和荼毒后看破红尘,重返自然,“做个好动物”,以自然人的身份挑战“文明”这把双刃剑,这是自《白孔雀》开始传达的重要理念,到《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麦勒斯,这个人物简直就成了这种理念的活生生符号。麦勒斯代表着劳伦斯的最高理想。这真应了著名理论家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的一句话:“一个作家早期作品中的‘道具’往往转变成他后期作品中的象征。”
森林在劳伦斯眼中象征着人与自然本真的生命活力,更象征着超凡脱俗的精神的纯洁。与之相对的是工业主义的玷污,既玷污了自然也玷污了人心。森林中万物的生发繁衍,无不包孕着一个性字。劳伦斯选择了森林,选择了森林里纯粹性的交会来张扬人的本真活力,以此与残酷的文明相对抗。
有趣的是,劳伦斯没有选择他情感上最为依恋的矿工来寄寓这种理念,而是选择了“猎场看守”。这种职业的人游离于社会,为有钱人看护森林和林中的动物供其狩猎,另一方面还要保护林场和动物以防穷人偷猎或砍伐树木。这样的人往往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一方面是有钱人的下人,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但又与广大劳动者不同。在劳伦斯看来,这类人脱离了俗尘的阶级利益、一身儒雅同时又充满阳刚气,最适合用来附丽他的崇高理想。而从根本上说,矿主和矿工虽然是对立的,但他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双方都受制于金钱、权利和机械,在劳伦斯眼里他们都是没有健康灵魂的人了。在此劳伦斯超越了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
劳伦斯真是用心良苦,也真是书生气十足。他创造的是成人的童话!但他始终不悔。郁达夫曾英明地指出:劳伦斯是个积极的厌世主义者。此言极是。所谓厌世,自然是面对汹汹人势表现出的超然与逃避;所谓积极,当然是在看破红尘的同时依然顽强地表现出对人类的信心。于是劳伦斯选择了安纳贝与麦勒斯这样孤独隐居但性力强健的男人作他的理念传达者。这样的男人与世界的结合点只有自己最为本真的性了,他只与脱离了一切尘世丑陋的女人之最本真的东西接触,这就是超凡脱俗的性,与鲜花、绿树、鸟禽一起蓬勃自然地在大森林里生发。谁又能说,麦勒斯不是一棵伟岸但又柔美的橡树?一个复归自然的文明男人,集强健的性力、隐忍的品质和敏感的心灵于一身,对女人和自然界的鸟兽花表现出似水柔情。郁达夫,中国只有郁达夫才能在劳伦斯刚刚逝世不久就做出了一个这样的判断。劳伦斯在中国热了这些年了,中国人对劳伦斯的认识,还要数达夫透彻。这不能不归功于达夫的优秀作家资质。
劳伦斯选择了纯净的森林,在此让文明人恢复自己最原始本真的生命活力,这种选择自然与他对这片风景的熟悉有关,自然与他熟悉的这片风景中的人有关。这种稔熟与选择绝对取决于劳伦斯少年时代与海格斯农场和钱伯斯一家的交往。没有与海格斯农场亲如一家的交往,劳伦斯就不会有机会深入这片地区,了解这里乡民们的生活,从而找到了的一片风景,以附丽自己的理念。这片山水是解读劳伦斯的索引。
我终于走进了这片山水中。因为我相信,走进山水,才能走进人心。
第二章 走进心灵的山水青梅竹马海格斯(1)
如前所述,劳伦斯在11岁上随母亲到教堂做礼拜时认识了钱伯斯太太,也认识了钱家的小女儿杰茜。但两家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来往。后来钱家在镇上开的当铺破了产,钱伯斯先生决定租下两英里外的海格斯农场,边务农,边给城里送牛奶为生计。钱伯斯太太邀请劳伦斯太太去农场上做客,劳太太愉快地答应了,并由15岁的劳伦斯陪同前往,这时的劳伦斯已经是著名的诺丁汉中学的学生了,身着伊顿公学式的学生制服,俨然是个大城市的孩子模样。
那是1900年春光明媚的一个五月天,正如《儿子与情人》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劳伦斯陪着母亲出了小镇,穿过田野和矿井,穿过森林,沿着溪水,来到了一派田园风光的海格斯农场。劳伦斯生命中重要的一页从此翻开了,它对于劳伦斯写出空前绝后的作品绝对重要。没有这次造访,或许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了。
我在101年后一个同样的五月天来到这里,五月,正是百花吐艳,野蜂飞舞的时节。田野里骄阳似火,但树阴下却是凉风阵阵。这就是英国中部的天气,走在田野里要戴帽子防止太阳的毒晒,走进阴凉里甚至要穿上薄毛衣。我在想象这娘儿俩忽而走进田野,时而穿过草地,不时走进树阴里歇息的情景。五月,的确是个美丽的季节。我庆幸自己有一年的时间住在诺丁汉,离劳伦斯的家乡只有9英里,来回乘汽车不过3镑多钱,于是我可以随时兴起就在家门口乘上“彩虹1路”车(我租住的房子就在1路车站边上的胡同里),来到乡下的田野里,体会劳伦斯所写的不同季节的风景。真正是“隔世”,但由于这里的景物基本没变,气候没变,所以那感觉就不是“恍若隔世”,而是恍若今日了。
劳伦斯于1926年在意大利回忆起那一幕,深情地说:“森林边缘上一座矮小的红砖农舍,那就是米丽安家的农场,它让我产生了最初的写作冲动……”
《儿子与情人》中是这样描述这座农场的:“眼前的森林边上有几间低矮的红砖农舍。娘儿俩赶忙朝前走去。林子边上的苹果园生机勃勃,花瓣撒了一磨盘。橡树掩映着树篱旁的池塘,那池塘的水挺深的。树阴下歇息着几头母牛。农场和农舍面对着森林,沐浴在阳光下。多么静谧……”
这座农场的确切地理位置是:右手是波光粼粼的莫格林水库,谷底是汩汩流淌的小溪,小溪通着水库。放眼眺望,是遮天蔽日的山林。安斯里山和高地公园一带的森林雄奇伟岸,是舍伍德原始森林的一部分。海格斯即Haggs,其英文的意思是“森林中的一片开阔地”。劳伦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山林谷地,这种田园与原始森林的奇妙组合对他这样一个从小生长在丑陋煤矿小镇上的孩子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幅雄浑与阴柔并济的风景从此成为他心灵的风景线。那所谓“最初的写作冲动”在这里激荡后,化成了日后《白孔雀》里的美丽散文,化作了《儿子与情人》中最为温婉的青梅竹马篇章,二十多年后,他身在意大利,心灵的眼睛依旧逡巡在这幅风景上,依此幻化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山林景物。这里真的成了他心中永久的乡恋了。一个人一生都心藏着一幅风景并在这风景上描绘人的生命故事,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爱,怎样的情?劳伦斯应